三次金改 不能只把重點放在整併

2008/08/24

■(2008-08-24 11:04)

-從二次金改前瞻新金改專題報導系列之二(中央社記者何旭如台北二十四日電)政府欲打造亞太金融中心,金融改革必須持續進行,下一波改革不能再只把重點放在整併,除整併外,必須從改變整體架構著手,包括金融服務法等相關立法及金管會組織再造。此外,政府也需表明對非合意購併的態度,遊戲規則才會清楚。

政大金融系教授殷乃平表示,過去講的金改都只有整併,但經過兩次金融改革後,台灣金融市場結構仍沒有改變,二次金改的真正問題,就是只以國內金控整併為主,等於關門在做事,並未成功引進國際機構,未來金改政策,若仍然只著眼在整併,是眼光短淺的作法。

他表示,1999年國內銀行業的總淨值約新台幣1.4兆元,但過去八年銀行的呆帳就打掉1.8兆元,現在整體金融機構的體質是很脆弱的。

殷乃平說,台灣的金融改革已經落後韓國等其他國家太多了,新政府再度喊出亞太金融中心的目標,以現階段改革進度,簡直就是在作夢,但晚做總比不做好。

二次金改隨政權改朝換代走入歷史,新政府著手三次金改之際,學者建議,有必要從整體結構重新檢討,不能只把重點放在金融機構的整併,包括相關法規立法、修法、組織重整等,都需同步進行。

殷乃平表示,改革是整個市場結構的重整,絕非只把重點放在金融機構的整併,尤其全球金融環境劇變,以國際金融環境而言,已快速朝金融百貨演變,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業務本身已無區隔;反觀台灣,四年前雖成立金管會,將金融監理業務一把抓,但證期局、銀行局、保險局、檢查局等仍各管各的,市場逐步在整合中,但管理仍分開。

他表示,台灣接下來的金融改革,應從金融百貨的市場發展出發,金融管理、監理的方式也不能再以過去傳統角度思考,金管會的組織應作調整,由目前的機構管理,改為市場管理。

隨金融業務的界線模糊,銀行業跨足保險業務,保險業跨足財富管理業務,學者建議,修法角度更應跟上,包括金融服務整合法應賦予明確定位,積極完成立法。

此外,學者建議,二次金改的整併政策因執行不當,宣告失敗,但不代表三次金改就不需要鼓勵整併,而應以對的方式去作。

殷乃平表示,過去鼓勵金融機構合併的美意,原希望體質不佳的銀行,在市場壓力下自行合併,淘汰弱者,藉由合併提高競爭力,但真正的市場合併,不需要政府主導。

台灣經濟論壇金融法制召集人李禮仲則建議,政府應以政策利多,引導民間及民營化官股銀行整併,但整併過程必須由業者自己談,政府不能插手,一次金改與二次金改的除弊與興利,在三次金改中,也應並進。

此外,為順利推動新一波金改,政府也需釐清對非合意購併的態度,至少需建立一套清楚的遊戲規則。

李禮仲表示,有必要鬆綁現行金控無法敵意併購的相關法規,但市場尚未準備好,最好以逐步的方式鬆綁。

根據金管會「金融控股公司轉投資作業管理原則」,金控若要進行購併,提出轉投資申請時,應提出購買股權至25%的計畫,且計畫必須確保未來可以合併財務報表,此舉形同要求金控購併前,必須向金管會掛保證一定會成功,被視為阻礙非合意併購的法規。

不過,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委陳樹日前表示,若能建構完善機制,不排斥非合意購併,也替三次金改的併購機制,留下更靈活的空間。

亞太金融中心非金融改革的唯一目標,新政府若能以除弊、興利手段並進,重新檢視三次金改施政方向,才能讓台灣金融產業更具競爭力、具有商品研發力,並應兼顧金融紀律及社會責任,屆時台灣離亞太金融中心的大目標,才能更靠近一步。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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