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遊法,執政者的最愛

2008/09/17
苦勞網特約記者

自八月底以來,一系列的抗議活動,也同時製造了《集會遊行法》下新的犧牲者。由1988年通過的《動員勘亂時期集會遊行法》,到1991年,換了名字但換湯不換藥的《集會遊行法》,這20年來延續的是戒嚴時期一貫的高壓統治。《集遊法》一直以來爭議最大的部分包括了以下五點:許可制、集遊禁制區、警方裁量權、罰則、以及禁止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其中最後一點,已遭十年前大法官釋字第四四五號宣告違憲,並即時失效。然而,其餘的項目,仍無時無刻地箝制著社會運動的發展。

現行的集遊法規定,集會遊行需在事前六天,載明詳細的集會遊行負責人、目的、時間、地點、預計人數、車輛等相關設備,向當地警局申請許可。然而警方除了可以或明或暗的方式阻撓勸退外;並可以相當自由心證的理由: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秩序或公共利益而不予許可。此外,如果集會遊行在禁制區,諸如總統府、行政院、司法院、考試院、各級法院及總統、副總統官邸等地點舉行,也將因為違反《集遊法》規定而不予許可。即便完全合乎規定而舉行集會遊行,現場警方仍可以上列同樣自由心證的理由,警告、制止或強制解散。

這些規定究竟怎樣地箝制了台灣的社運?首先在事前申請部分,對於許多即時需要回應的社會事件、議題來說,根本不可能早在六天前預知該行動。而禁制區涵蓋了絕大部分的中央主管機關,更是阻絕了民眾集體陳情的管道。舉例來說,今年7月6日,行政院長劉兆玄曾經無預警宣布興建蘇花高,隔天環保團體也緊急動員至行政院門口抗議。在眾多社會壓力下,行政院一會兒改口說是「蘇花替」,一會兒又吱嗚其詞,最後興建的提案就被暫時擱置了。試問,當時的環保團體能夠好整以暇等個六天,再舉行抗議嗎?(甚至不能到行政院門口?)

儘管《集遊法》中規定了:集會遊行之不予許可、限制或命令解散,應公平合理考量人民集會、遊行權利與其他法益間之均衡維護,以適當之方法為之,不得逾越所欲達成目的之必要限度。回到抗議現場,當今社運真正衝突的場合並不多見,各團體通常都是舉辦和平的記者會,演演行動劇、遞個陳情書、喊個口號,根本沒有任何可能「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秩序或公共利益」的狀況。然而現場警方往往不管三七二十一,舉了牌再說。至於要不要強制解散,往往也都隨現場警方指揮官的個人好惡決定。

DSC_1028 圖說:8月21日,樂生抗議群眾丟在地上的紙團

以8月21日,綠黨潘翰聲遭警方移送的場子來看。當天抗議群眾最「激烈」的動作,不過就是拿了幾個原本打算丟入捷運北投機廠內的紙團,象徵性地往地上一滾,以示抗議。但這麼「激烈」的動作,就讓北投分局局長要求立即解散,更一度指揮部下動手抓人。台灣的社運團體,不管是環境運動、勞工運動、性別運動、婦女運動 、人權運動等,在抗爭過程中,都曾經有過類似的體驗。

DSC_1052 圖說:8月21日,北投分局局長當場發飆

DSC_1044 圖說:並指揮屬下動手抓人

2006年7月曾舉辦的《集遊法》修法公聽會中,當時內政部次長簡太郎曾表示,《集遊法》主要目的在於保障人民集會遊行的自由,因此不宜廢除。話一說完,就引來現場一片痛罵。2007年5月底,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會議中,內政部及民進黨立委趙永清、張慶惠、高建智等立委均反對修法放寬規範,相對的當時泛藍立委普遍認為 應該修法。民進黨執政了8年,對這部危害人民集會結社、言論自由甚鉅的《集會遊行法》,不僅沒有修法,甚至 用得變本加厲,用得不亦樂乎。

2006年9月紅衫軍倒扁時,曾有多位國民黨立委,如雷倩、李永萍、高思博等人公開表示《集遊法》違憲,應予以廢除。國民黨團當時甚至將修法草案列入下一會期最優先法案。但在2008年,國民黨執政、並掌握立法院絕對多數席次後,《集遊法修法草案》就這麼躺在立法院的內政委員會裡,過了一整個會期無人聞問。

集遊法,你果然是執政者的最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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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印象沒錯,倒數第三段舉例的民進黨立委,以及倒數第二段的國民黨立委,這一屆都沒選上,所以,本屆的113席立委,可以大言不慚的說,這是少數被淘汰立委的主張......

2016年7月15日,集遊惡法修法聯盟成員鄭仲皓說,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與集遊惡法修法聯盟等民間團體調查,21名立法委員反對廢除《集會遊行法》,其中包含過去常被認為是親近社運與支持基本人權的民進黨立委尤美女、顧立雄,這些號稱「人權律師」的立委都支持「安全距離」和「強制排除」條款侵犯人民集會遊行自由;6月1日顧立雄與民間團體溝通,顧立雄甚至說出「廢除禁制區,白狼(中華統一促進黨總裁張安樂)等人去總統府抗議怎麼辦」、「不是每個社運都像你們那麼和平理性」等言論,這些言論令他深不以為然,立法不應針對性地拒絕特定團體的集會遊行自由。社會民主黨發言人嚴婉玲說,民進黨版《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保留「強制排除」和「禁制區」條款,將危害未來人民上街抗議的權利,「民進黨上任第一哩路就走歪」。華光社區反拆遷運動學生林靖豪直批,2016年6月有一場《集會遊行法》修法座談會,在場的民進黨立委顧立雄、尤美女、陳其邁說出「如果沒有禁制區,中國觀光客衝入總統府怎麼辦?不是每個社會運動都像你們這麼理性和平」等言論,這種說法是藉由操弄台灣民族主義來打壓社會運動。
2016年10月3日,集遊惡法修法聯盟等民間團體聚集於立法院前抗議,要求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民進黨籍召集委員趙天麟與蔡英文政府廢除《集會遊行法》的強制排除和禁制區條款。鄭仲皓說,蔡英文政府執政後,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對《集會遊行法》修法的態度大轉彎,顧立雄、尤美女、陳其邁紛紛表示贊成保留此兩項條款;另外,顧立雄進入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以後,就放棄原本修改《集會遊行法》的主張。
2016年7月18日,台大工會成員高若有諷刺,蔡英文政府執政後,民進黨延續了國民黨的意志、繼續實踐「無限期支持禁制區,無限期支持強制排除」,野草莓學運期間蔡英文簽署的「人權永久保固書」看來就要到期了。
2018年2月6日,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發布新聞稿,質疑2016年總統選舉前後的蔡英文「選前人權永久保固書,選後集遊惡法繼續用」。時代力量委任律師丁穩勝表示,國民黨與民進黨在野時都認定《集會遊行法》是惡法,但執政後持續使用《集會遊行法》,可見《集會遊行法》是統治者的利器。
2018年2月7日,反迫遷團體與勞工團體集結赴民進黨中央黨部抗議,抨擊民進黨背棄保障人民集會遊行自由的承諾,於蔡英文政府上任後放任檢察官與警察以《集會遊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中華民國刑法》妨害公務罪等罪名追訴抗爭者,更擴大集會遊行禁制區範圍,縱容警察衝撞合法罷工的糾察線等等,「讓言論自由走入寒冬」。
2018年5月19日,時代力量黨主席黃國昌發表寫給就任總統2周年的蔡英文看的公開信,他說,蔡英文曾經誓言要完成的《集會遊行法》修法,至今遙遙無期。
2018年10月21日,大觀事件自救會成員唐佐欣批評,民進黨過去深受《集會遊行法》迫害,執政後宣示改革,至今卻是變本加厲運用《集會遊行法》。
2018年12月10日,台灣人權促進會副會長周宇修說,蔡英文在2016年總統選舉前承諾修改《集會遊行法》,但從2016年至今《集會遊行法》尚未修正通過,毫無道理可言。
2019年10月18日,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周宇修於第十屆總統文化獎頒獎典禮高喊「盡速通過《難民法》,拒絕晶片身分證,修改《集會遊行法》」。
2021年8月2日,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批評,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未曾提出《集會遊行法》修法建議。
2021年8月25日,黃春香家關注組、台灣人權促進會、新北市美麗華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暨子公司企業工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藻礁公投推動聯盟、台灣土地正義行動聯盟、全國傳播媒體產業工會、綠黨、時代力量、人民民主黨等二十多個團體在民進黨中央黨部前舉辦抗議行動,批評蔡英文政府上任以來,「我們卻看到:民進黨擺爛不修集遊惡法,變本加厲打壓人民抗爭,更無意落實保障人權的承諾」。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律師呂政諺表示,民進黨完全執政已超過五年,不僅不修改《集會遊行法》,反而以《集會遊行法》排除抗爭者[15]。現場發送「人權永久保固書失效證明」貼紙,諷刺蔡英文背棄承諾。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表示,對於人民集會遊行權的保障,蔡英文政府選舉前說得很好聽,選後只想用國家暴力輾壓人民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