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工資爭議 國家退位了

2007/05/18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顧問、國際嘉祿移民組織台灣分會

幾經爭議討論,行政院即將核定基本工資的調幅。過去政府長期卸責,忽視邊緣勞工處境,使得台灣的基本工資已經十年未調整,這一段期間物價上漲7.3%,公教人員也調薪了四次。基本工資政策普行於世界各國,它是國家為了維持勞動者最基本的生活支出與薪資水平的基本保障。政府此次基本工資調整為2008總統選舉拉抬的政治企圖至為明顯,儘管如此,因基本工資調整而延伸的「外勞工資是否與基本工資脫鉤」、聘請外籍看護工的身障/重症者家庭支出相對提高等等爭議,也把弱勢群體的互相擠壓浮上檯面,使得我們有機會好好看看基本工資調整所牽動的弱勢族群其面對的困境。

首先,基本工資應與外勞薪資脫鉤的論調,強調提高基本工資只嘉惠了外籍勞工。然而,不論是基於國際人權與國際慣例,基本工資與外勞薪資本來就不應該脫鉤,因為一但脫鉤,台灣將與國際勞工組織倡議的「本外勞同工同酬」的國際標準越行越遠;同時薪資不脫鉤的政策才能相對的維繫住台灣整體勞動的最低基準,避免外勞的廉價造成本地工人勞動薪資的壓低,甚至造成更多本地勞工失業的處境。

這次調升基本工資的爭議中,有另一個迫切需要關注的族群,即至今尚未納入勞基法保護的家務勞動者(其中約有十五萬外籍女性)。她/他們多是女性,她們的工作與生活空間高度重疊,家事與看護工作繁雜;而被勞基法排除適用的結果,使得她們欠缺勞動條件的基本保障(如超長的工時、全年無休等),內政部更以行政命令排除聘有外勞的身心障礙家庭不得申請居家照顧,不但侵犯了被照顧者的公民權益,更變相壓迫了弱勢外勞的喘息休假權益。這樣的違反人權的情形,在美國2006年反人口販運全球報告中遭到批評,台灣因此遭降級為第二級觀察名單。但這群補足台灣長期照護體系漏洞的外籍家務工,卻在基本工資調漲的討論中,被勞委會建議排除適用。

基本工資應該要一體適用所有勞動者,邊緣弱勢勞動者更急迫需要有勞動基準的最低保障;主管機關不應該在對台灣殘補式的社會福利提不出對策的同時,又讓弱勢的外籍家務勞動者一再墊底,並造成弱勢雇主以及弱勢勞動者的互相擠壓。長期照護體系的建立是國家責任,政府應該要照顧弱勢雇主,而這些邊緣弱勢的外籍家務勞動者也應該享有基本的勞動人權保障,應該要適用基本工資規定。

然而台灣的現況是,長期照護責任國家退位,使得福利提供、弱勢雇主與勞動保障變成了互相擠壓傾軋的局面。基本工資調漲雖然影響部分雇主的勞動成本,經濟部設法運用中小企業信保基金以及中小企業聯合輔導基金,以提供廠商協助,藉此降低調高基本工資對廠商的衝擊。那麼針對長期填補台灣照護體系缺漏,聘有外籍家務勞動者的弱勢雇主家庭,內政部應該考慮動用相關基金,來填補弱勢雇主因應基本工資調整而增加的工資差額,而不是由勞委會宣佈排除外籍家務勞動者適用基本工資的規定,藉此化解弱勢雇主反彈的壓力。

無可諱言的,政府開放引進外籍監護工,大大舒緩了民間要求建立長期照護體系的急迫壓力,但是當外勞幫政府/民間這個大忙的同時,我們卻連最基本的勞動人權保障都吝嗇給予!一個負責任的政府除了不應該便宜行事的宣稱的外籍監護工不適用基本工資外,更應該同時檢討與外勞相關的福利措施,如照顧成本可以抵稅,恢復提供喘息服務。因為台灣照護體系不足而自聘看護工的弱勢家庭,其勞動成本應予以抵稅;聘有外籍看護工的弱勢家庭,內政部應恢復喘息服務的提供,讓被照顧者獲得充份支持,外籍看護工得以週休一日。畢竟保障勞工權益與建立長期照護體系都是政府無可迴避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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