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能源與環保也有衝突?
永安太陽能電廠引爭議

2008/09/20
苦勞網實習記者

永安鹽灘(照片提供:地球公民協會)

永安鹽灘位置靠近興達港,面積131公頃。原為台鹽的曬鹽場,23年前被台電買下,預計用來填埋興達電廠的灰渣。後來因為台鹽與鹽工的爭議未解,灰渣又可以賣給水泥公司再利用,讓這塊地一空就空了23年,成為台南以南最大的一塊溼地,1999年被國際鳥盟列為重要野鳥棲地(IBA),2007年被內政部營建署指定為國家重要濕地,有超過110種的島類在這裡活動。這塊溼地對鳥類來說,或許是一座「意外」的天堂;然而,在台電眼中,卻仍是一塊有待開發的土地。2007年開始,為了達到政府發展太陽能產業的目標,計畫在永安溼地設置一座太陽能光電廠。

台電初步分區規劃圖 永安鹽灘空照圖(圖片提供:地球公民協會)

台電於8月25日曾召開一次現勘討論會,高雄市野鳥學會、地球公民協會等環保團體都派有代表參加,會中台電電源開發處處長余勝雄承諾,會把廠址從候鳥棲息的A區移到C區,意欲取得環保團體的支持。然而環保團體卻不買單,高雄市野鳥學會總幹事林昆海解釋,「以台電對溼地的區域劃分來說,AB兩區的淺水,棲息著陸行性及腿比較短的鳥;E區水深,鷺科這類比較大型的鳥,會在此活動;至於C區,可由中間那條道路,分成東西兩側,東側及西側北邊,有魚鷹、遊隼等出沒。雖然電廠若設在C區的西南側,影響的確較小,但我們擔心的是,除了E區及部份A區目前劃為保育區,可能不會開發外,在太陽能光電廠之後,還有一座燃煤電廠的計畫」。對此,余勝雄澄清,燃煤電廠的部份僅在討論中,還未確定,不過他也承認,保育區以外的地方,不排除開發的可能。

另外,在「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中,並沒有規範到太陽能光電的部份,所以此案是否需要經過環評也有很大的爭議。地球公民協會執行長李根政表示,「太陽光電計畫沒有列入應進行環評的項目,算是很大的法令疏漏,雖然太陽能光電設施本身不會造成污染,但廠址有可能設在環境敏感區,如同此案中的永安溼地;而由於大部份10公頃以上的開發行為都要經過環評的檢驗,台電還特別將工程分成兩期,第一期工程的計畫面積約9.5公頃,規避可能進行環評的『開發風險』」。

台灣地狹人稠,太陽能板的設置又需要大量的面積,為了能夠完整地保留這片溼地,高雄市野鳥學會曾提出一個「永安繁星計畫」,將太陽能面板設置於廣大的魚塭工寮、雞舍等,加總面積並不亞於台電在永安溼地的方案。不過台電似乎不能認同,余勝雄指出「太陽能板非常重,在魚塭上難保不會垮下,而一般民宅的頂樓,也不會願意讓台電使用;就算是使用公家機關的屋頂,手續也很複雜」。林昆海認為,這個分散式設置太陽能板的方案,對台電來說太麻煩,所以會有各種推托的理由。

目前太陽能發電的成本仍高,每度電要花費近20元,比起平均燃煤發電的2元/度,高出許多。2005年的全國能源會議,要求台電在2010年的太陽能裝置容量應達到10MW,而目前永安溼地規畫的這座電廠,預估容量為5.6MW,且將是世界第二大的太陽能光電廠。只是,若和溼地旁的興達電廠總容量4,325MW比較起來,就可以知道,這座電廠能產生的電量還是如九牛一毛;這個能讓太陽能產業發展目標幾乎「一次到位」集中式「世界級」的太陽能電廠,卻隱藏著破壞「重要野鳥棲地」與「國家重要濕地」的疑慮。

回應

我認為問題有二:
1. 選址:集中式太陽能電廠一般選擇在幅員廣大的地區興建,比如沙漠,目前主要是中國、澳洲和美國有這樣的規劃。可是,對於人口密度比較高的台灣,我不認為有這樣的條件。
2. 能源發展方式:集中式的能源發展,往往帶來不可預想的環境破壞,就算是可再生能源也是一樣,就像水力發電,水庫水壩對生態的威脅有目共睹,而近年新興的風力發電,大型風力場對候鳥遷移的干擾也日趨突出。所以歐美環保人士近年提倡分散式,以社區為本的小型能源發展,減低輸電損耗之餘,也不會對鄰近社區的生活造成很大干擾。

原來還有這方面的考量~不是說太陽能就一定好~位置的選擇也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