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穩定經濟
“2008 經濟穩定緊急法案”(The Emergency Economic Stabilization Act of 2008, EESA)向美國財政部長提供至多7,000億美元資金﹐用於購買金融機構抵押貸款等不良資產﹐幫助這些機構改善資產負債狀況﹐同時使得工薪家庭、小企業和其他公司在獲取貸款方面不再遇到困難﹐這一點對於穩定經濟至關重要。EESA還將推出一項計劃﹐讓企業可以為其問題資產投保。
II. 居者有其屋
EESA 要求財政部修改問題抵押貸款(其中許多都是盲目放貸的產物)的條款﹐幫助美國家庭保留住自己的房屋。EESA還指導其他聯邦政府機構修改它們持有或控制的貸款之條款。EESA將增加美國住房和城市發展部(Department of Housing and Urban Development)可以使用的工具﹐幫助更多的家庭避免止贖、保住住房﹐由此最終進一步改善“房屋所有者希望計劃”(HOPE for Homeowner's program)。
III. 保護納稅人
納稅人不應為華爾街的錯誤買單。法案要求那些將不良資產出售給政府的公司提供股權證明﹐從而使得納稅人能從這些公司因參與救助項目而可能在未來獲得的增長中受益。法案還要求美國總統提交另一項補償法案﹐一旦救助方案令納稅人蒙受損失﹐將向所有金融機構廣泛徵收一筆小額費用﹐以補償納稅人損失。
IV.避免高管大發橫財
應避免讓那些做出了錯誤決定的公司高管將不良資產出售給政府、然後拿著數百萬美元獎金一走了之。那些參與政府救助計劃的公司要放棄某些稅收優惠﹐在某些情況下還要限制高管薪酬。另外﹐法案還對高管的離職補償金進行了限制﹐並要求返還不應得的獎金。
V. 嚴密監督
根據法案﹐財政部不是一次性獲得所有救助資金﹐它將立即獲得2,500億美元﹐之後要求美國總統證明需要更多資金(1,000億美元﹐接下來是3,500億美元﹐除非國會提出異議。)財政部必須匯報救助資金的用途、以及處理危機問題的進展。EESA將設立一個監督委員會﹐防止財政部任意行事﹐另外﹐EESA 還將設立一個專門的監察長﹐防止資金在使用過程中出現浪費、舞弊和濫用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