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人選聯盟聲明
立法院觀察團觀察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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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01

觀察期間: 2008年10月1日 

壹. 統計數據 

由澄社、台灣法學會、台灣人權促進 會、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北律師公會及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等團體所組成的「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人選聯 盟」,繼9月30日公布對於本次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的評鑑報告之後,於10月1日組成立法院行使大法官同 意權觀察團,進駐立法院對於立法委員詢問大法官被提名人的全部過程作全程記錄觀察,迄今日下午五時三十分詢 答結束為止,共回收155份有效觀察紀錄,謹將全體觀察員就向大法官被提名人提出詢問的立法委員表現數據統計 如下表所示。 

    發問內容
    黨籍   國民黨 民進黨
    水準 非常低 14.29% 14.00%
    32.14% 14.00%
    普通 38.39% 40.00%
    14.29% 30.00%
    非常高 0.89% 2.00%
    內容 非常空洞 22.32% 10.00%
    空洞 32.14% 22.00%
    普通 25.00% 32.00%
    有內容 18.75% 30.00%
    內容充實 1.79% 6.00%
    政治意味 非常濃厚 21.05% 14.29%
    濃厚 28.07% 51.02%
    普通 34.21% 22.45%
    淡薄 9.65% 8.16%
    7.02% 4.08%
    意識 型態 非常強 16.51% 10.00%
    31.19% 36.00%
    普通 33.03% 44.00%
    11.01% 10.00%
    8.26% 0.00%
    人身攻擊 非常強 1.77% 11.76%
    7.08% 11.76%
    普通 32.74% 31.37%
    14.16% 21.57%
    44.25% 23.53%
    偏離 主題 完全偏離 23.21% 12.24%
    有點偏離 32.14% 22.45%
    普通 21.43% 36.73%
    沒偏離 18.75% 24.49%
    完全沒偏離 4.46% 4.08%

 

發問態度
黨籍   國民黨 民進黨
理性 非 常不理性 5.66% 10.42%
不理性 16.04% 18.75%
普通 37.74% 27.08%
理性 33.02% 39.58%
非常理性 7.55% 4.17%
作秀 非常嚴重 8.85% 8.00%
嚴重 20.35% 28.00%
普通 30.09% 30.00%
不嚴重 29.20% 20.00%
完全沒有 11.50% 14.00%
謾罵 非 常嚴重 2.65% 8.16%
嚴重 6.19% 6.12%
普通 24.78% 38.78%
不嚴重 24.78% 16.33%
完全沒有 41.59% 30.61%
羞辱 非常嚴重 2.65% 12.24%
嚴重 7.08% 6.12%
普通 23.01% 40.82%
不嚴重 26.55% 14.29%
完全沒有 40.71% 26.53%

 

整體表現
黨籍   國民黨 民進黨
整體表現 極 佳 0.00% 0.00%
18.69% 35.42%
普通 29.91% 33.33%
37.38% 22.92%
極差 14.02% 8.33%

貳. 觀察意見 

本次立法院對於大法官同意權審查仍 沿襲舊制,以全院委員會方式,就被提名人之適格性進行詢問。本次審查會僅有一天時間,委員會原訂於上午9時開始審查,但因人數未到法定人數而延至955分開始,因此可瞭解立法委員對於大法官同意權審 查的重視程度實有待加強。另本聯盟又提供審查題庫共31題供全體立法委員作為審查時詢問被提名人之參 考。 

整體而言,本聯盟認為相較於去年審 查會情形較為平和,然而多數立法委員仍囿於質詢行政官員習慣,實難藉由此過程作為週五(10/3)行使同意權(即票決)之參考。本聯盟基於民間 角度,特提出觀察意見: 

一、本次審議大法官被提名人由國會 多數黨所屬的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協商結果,上台詢問的委員人數係依政黨比例分配,反對黨委員登記發言的人數 較少的狀況下,相較於去年審查會的情形,氣氛較為平和,整體而言,對於被提名人詢問的態度較為尊重,謾罵和 羞辱性言詞較少出現。 

二、媒體對於大法官被提名人選的關 注度不高,民眾無法瞭解大法官人選適任與否,究與其自身利益有何相關。 

三、部分委員在提問時,要求大法官 被提名人以「是」或「不是」簡要回答,使得被提名人沒有機會針對委員發問之議題有更深入的回應。被 提名人其論述說理的過程,是展現其對委員所提出議題表達負責的態度,然部分委員在被提名人要多加闡述時便逕 自打斷,甚或不給予答辯陳述的機會。 

四、大法官被提名人對於性別主流化 之議題均表示不瞭解的態度,對於性騷擾之定義更是一片靜默,突顯出被提名人在性別平等的觀念不足,未 來大法官對於性別人權等相關議題的立場與態度,令人疑慮。 

五、本聯盟於立法院審議程序開始 前,即不斷呼籲立法委員在態度上應考量對於大法官職務之尊重,理性地進行必要而有意義的詢答,在內容上則提 供題庫供委員參考。然審議過程,多數委員所提出之政治性議題仍與被提名人是否適任大法官職務的方向 有偌大的差距,對於其他關於未來諸多悠關憲政發展及人權保障的基本態度,則鮮少提問。 

參. 建議 

一、 應在詢答程序前,由立法院提出問卷讓被提名人預 先作答供審查參考。

此次詢答,因多數立法委員過於集中 少數意識型態相關問題,致對於往後新任大法官就任後諸多釋憲焦點難以兼顧。因此,本聯盟建議日後立法院在進 行詢答程序前,應由各黨團提供詢問問題供立法院統整為被提名人的問卷,給予合理時間讓被提名人填答,除 可提供立法委員作為實際詢問之參考外,另可對社會大眾公布,以示公開透明,且可供社會各界作為檢視大法官被 提名人就任後行止立論之監督依據 

二、應考慮以單一被提名人為審查對 象,而非如現行作法以多位被提名人同時進行詢答。

此次詢答以五位被提名人為一組,共 進行一日詢答。經實際操作結果,常發生單一被提名人被詢問大多數問題,其他被提名人則難有機會及時間回答問 題的現象。為改善此一現象,本聯盟建議以單一被提名人為詢答單位,再由各黨團派出代表詢問,如先行決定每一 被提名人詢答時間為二小時,經抽籤決定詢問次序後,即依序為之。如此既可避免部分被提名人極少機會表達意 見,亦可因對同一人集中詢問,降低重複提出相同問題的可能性。 

三、立法院應加長詢答時間,以 利委員與大法官被提名人能有充分時間對答。

此次共有五位被提名人進入詢答程序,若 扣除被提名人每人十分鐘的自我介紹,實際進行詢答僅有四小時三十分,平均每人分配不到一小時。除非立法院僅 僅是在裝模作樣,否則對於一位任期八年,職司釋憲重責的大法官被提名人僅接受不到一小時的詢答,與一位一般 研究所碩士生論文審查至少需半天以上時間相比,未免也太不成比例。立法院應審慎考量延長詢答時間,回應社會 之合理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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