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安全、獄政革新與被害人保護~【死刑存廢的新思維】研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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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06

由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主辦、德國在台協會、法務部、國際刑法學會台灣分會、中正大學法學院暨法律系、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大學人權與法理學研究中心、台北律師公會犯罪被害人保護委員會╱律師在職進修委員會等團體所協辦的【死刑存廢的新思維】研討會今天(11月6日)在台大法學院國際會議廳舉行。

早上九點半的開幕式,由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副召集人吳志光教授、德國在台協會處長歐芮女士( Birgitt Ory)、法務部蔡茂盛次長出席致詞。王清峰部長也到場參與。

吳志光教授首先致詞時表示, 死刑制度反映了一個人對兇殘犯罪行為的深層厭惡及道德感情,我們充分理解並尊重這種感受。但在舉世已有超過三分之二的國家已廢除死刑,且死刑制度的合理性及正當性備受質疑時,國家有責任及義務,以宏觀的角度思考人權價值的保障及死刑制度的終極意義,提出可行的政策,以邁向一個沒有死刑的社會。

歐芮處長則是指出了,德國與歐盟多年以來都一直有明確的立場,那就是我們反對死刑。因為死刑:既殘酷亦不人道;也無法證明死刑具有威嚇效用;更重要的是,死刑具有無法挽回的嚴重效果,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司法系統可以保證不會裁判錯誤的情形發生。台灣雖然在法律是還維持死刑制度,但自2005年底以來,將近三年沒有死刑執行,是亞太區域的典範。她也表示,從四位德國專家的文章及報告中,我們希望告訴台灣民眾,透過終身監禁、嚴謹的假釋條件或是被害人保護都應能有效的保證,即使是危險的犯罪者對於公眾社會都幾乎不再具危害性。

蔡茂盛次長致詞時則是針對法務部長期以來逐步廢除死刑政策的成果做一個說明。他表示,法務部已經採取很多階段性的積極措施,包括將法定唯一死刑之罪修改為相對死刑、提高無期徒刑假釋門檻、並且修正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讓聲請再審、非常上訴或者釋憲的死刑定讞個案暫緩執行,以求真正的嚴謹。

開幕式後,隨即展開第一場次的討論,由Kerner教授(柯納爾教授)報告:為維持社會安全,死刑是必要的嗎?研討會中,他表示,一般人認為死刑有威嚇的效果並且可以為社會安全,但是,這個觀點並沒有任何明顯的證據支持。他也指出,從實證經驗中發現,公民所遇到的造成死亡的犯罪往往是來自於人際間的衝突,或者是基於強烈的情緒及刺激。根據德國警方的統計,約有三分之二的謀殺案件是發生在伴侶關係或者家庭、親屬成員之間。所以,這樣的嚴重的犯罪,一般來說,並不是真正損害到公眾安全的主要因素。

法務部王清峰部長也到場參加,在回應研討會參與者所提出的建議時,她表示關於是否設置預防犯罪的電話生命線?或者是設置犯罪求援專線,她覺得這是一個可以思考的好建議。Kerner教授也補充,德國有設置一個熱線,為性侵衝動者提供電話的服務,這項制度有顯著的成果。

【死刑存廢的新思維】研討會,將連續於11月6日及7日舉辦,11月6日下午的場次是 Dr. Uwe Meyer-Odewald (邁爾-奧德瓦爾德 博士)報告:死刑的替代方案,關於行為人在監執行時之安置及如何使其出獄後不再犯?7日(星期五)早上則是由 Dr. Armin Fruehauf (阿彌·弗里奧夫 博士)報告:德國的刑罰與保安處分;下午則是 Mr. Gerd Delattre(格爾德·德拉特 先生)報告:聚焦被害人!~被害人援助之德國經驗。

新聞連絡人:林欣怡(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長,0930-019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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