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提議加重集遊保證金
民間團體抗議金錢限制言論自由

2008/11/11
苦勞網特約記者

鑑於近日陳雲林來台,引發各項集會衝突事件,部份台北市議員提出加重集遊法課稅、提高集會遊行保證金,引發民間團體們不滿,昨日上午(11/10)十點在台北市議會前抗議,表示集會遊行是社會弱勢團體唯一的發聲管道,遊行前要求繳納三萬元保證金已很不合理,如今議員又提議課稅、加重保證金,無疑是扼殺百姓發聲的機會,現場除了高喊「集會遊行若課稅、言論自由倒退嚕」的口號,民間團體們也在嘴巴黏上兩張千元鈔票,抗議政府以金錢限制言論自由。

「如果街上發傳單有警察在旁邊錄影搜證,你還敢拿嗎?」松菸公園催生聯盟的潘翰疆表示,他們曾為保留松菸公園,在國父紀念館門口舉行連署,或是在捷運門口發傳單,但每次都被警察以集遊法的名義干涉,警察搜證也讓民眾不敢拿他們發的傳單,他覺得不公平,財團請人在街上發傳單就沒事,但為何他們發傳單就要被警察關切?

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林淑雅也認為,北市議員的建議是增加法律對人民的限制,表示台北市為中央部會所在地的首都,也是最多團體會選擇表達訴求、集會遊行最高之處,應該是最先進的地方,但北市在集會遊行上若加重金錢限制,將使特地北上表達訴求的原住民、移民和移工們,更沒有機會可發聲,她也提出真正的法治素養是人民賦與國家權力,立法來保障人民權利,並非限制人民的權利及自由。

此次活動到場有集遊惡法修法聯盟、綠黨、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台灣環境行動網協會、綠色陣線協會、婦女新知協會、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媒體改造學社、人民火大聯盟..等團體。

除了對上述北市府的不滿之外,在場各團體代表也認為,憲法即保障人民的權利與自由,集會遊行也應由許可制改為報備制,人人皆有權上街頭表達訴求,再者,現行集遊法的罰則太重,對犯罪行為的定義範圍也過於寬鬆,政府應將罰則的部份刪除,或許有人擔心刪除罰則部份將無法約束失控的民眾,但其實尚有其他行政法令可約束,像是道路交通管制條例,民眾可以不必擔心。

為表達對北市府修改集遊法提議的不滿,並呼應仍在自由廣場上靜坐的野草莓學運,此次抗議行動並無事先申請,在抗議活動進行半小時左右就有警察前來搜證、舉牌,綠黨秘書長潘翰聲即表示,有問題的在於法令制度,警察因必需遵從上級指示,每次要這樣搜證、舉牌他們也覺得很辛苦,並表明為了不讓他們太辛苦,將再喊兩次口號,本次抗議活動就會結束,但亦表示北市府應正視他們的行動,否則未來將不排除有更激烈的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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