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政客以修改集遊惡法,行政治操弄之實
總 統馬英九公開贊同將《集會遊行法》改為「報備制」,但卻不忘強調問題在「暴力」。「圍陳」衝突及「野草莓」學 運靜坐之後,藍綠政客爭相將修集遊法列入立法院修法議案,週內立法院院會時,民進黨可能再次以「街頭議會」的演出,使 用集遊法當作政爭的手段之一,公報私仇;而國民黨在馬總統及劉揆相繼回應「野草莓」學生後,應是以不變應萬 變,一切照規舉來!
檢 視這十年來,藍綠執政時亟欲阻撓集遊法修法嘴臉還歷歷在目,證明「集遊法是執政者最愛」,集遊法是統治者用 來對付弱勢者最佳工具。兩大政客集團動輒以人民之名指責 對方,其實玩得不過就是「執政黨就是集權、在野黨就是搞暴力」的聯合欺騙戲碼,操弄是真,修 法是假!
● 兩黨就是不修集遊法!歷史記錄 2008/11/12 人民 火大行動盟
修集 遊法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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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 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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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 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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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7《集遊法》修法公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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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次長簡太郎曾表示《集遊法》目的在於保障人民集會遊行的自由,因 此不宜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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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紅衫軍倒扁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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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位國民黨立委,如雷倩、李永萍、高思博等人公開表示《集遊法》違憲,應予以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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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底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會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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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泛藍立委普遍認為應該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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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及民進黨立委趙永清、張慶惠、高建智等立委均反對修法放寬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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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25日
立法院第6屆第5會期第14次會議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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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政府92位立委反對廢除集會遊行法,反對者:9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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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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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執政、並掌握立法院絕對多數席次,《集遊法修法草案》在 立法院的內政委員會裡一整個會期,無人聞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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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委無心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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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機器暴力才是壓迫弱勢者之源
集會遊行雖是憲法保障之基本公民權,但 現行規範集會遊行就高達三十幾種法令之多,不單只是《集會遊行法》,還包括《社會秩序維護法》、《警察職權行使法》、《市 區道路管理條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噪音防制法》和《刑法》中的公共危險、妨礙公務….等。在 法令背後更恐怖的是「政治利益」盤算,和「集權控制」所衍生出之執法濫權。
政 客權貴的言論集會從不曾限制於集遊法,相反地,弱勢者與社運者卻一直被統治者 鎮壓最烈,包括樂生、公娼、三鶯溪洲部落等原住民,以及長期為人權抗戰的工運、同志、環保等運動人士等,不 是集遊法申請不准,或用警察推擠舉牌模糊行動訴求,再不就是以用各式理由送辦起訴。
廢除《集會遊行法》,保障弱勢人權
我們樂見學生與社會大眾開始體認集遊法對人民 權利的迫害,也樂見兩黨政爭演變為不得不關注《集會遊行法》,但我們更擔心「集會遊行修法報備」的妥協選擇 只會模糊轉移「統治者暴力」壓迫人民的核心問題。公權力的行使,應以保護人民權利為唯一目的,只有在侵害他 人權利的行為,國家才可以出面制止。所以,我們主張立即廢除集遊惡法,反對再假「防暴力」之名,玩弄藍綠政 治操作,繼續壓迫弱勢之社會人權。
【共同行動單位】:人民火大行動聯盟、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日日春關懷 互助協會、三鶯部落自救會、國際勞工協會、基隆失業勞工保護協會、性別人權協會、丁丁天線寶寶、台灣社會論 壇、台灣民間聯盟、全國教師會、勞動家長協會、黑手那卡西、新海瓦斯工會、基隆人民火大行動聯盟、台灣綠黨、台 灣國際家庭互動協會
聯絡人:人民火大行動聯盟發起人 柯逸民(0922-422288)、賴香伶(0935-45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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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2008/11/12社運團體聯合行動新聞稿】
有一個黨已經快倒 店了
傷兵一堆
有一個黨 好不容易奪回政權 怎會輕言放棄
多數人民的選責
怪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