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野草莓「馬政府道歉」、「修改集遊法」、相關人員下台等訴求,本中心完全贊成並且支持。(雖然在北市警局違法解僱剛納入勞基法的臨時員工時,我們聲援受害勞工時已經跟著喊出「王卓鈞下台」了。)但除此之外,本中心對於熱情而有正義感的青年學生、學者們,也有一定的呼籲:
1. 台灣社會當前最重要的問題不是集遊法;而是貪腐、金權和社會不公
對於陳水扁集團(以及所有當權政治集團)的貪腐問題,雖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但是人民和各界的社會運動仍然必須以實際的行動來加以徹底的批判,因為:一、人民的譴責遠比司法的制裁重要,否則何必靜坐抗議警察濫權?去告就好了;二、以國民黨為主的對綠營貪腐的攻擊必然不會徹底,以免傷害到藍營自己同樣深陷其中的共犯結構,特別是由於──三、某某財團或某某財團送了執政者多少億、多少珠寶名錶是一回事,但藉此饋贈而使得該財團能夠獲得多少倍的利益、特別是原屬於人民的利益,是更重要的一件事。不管是公營事業與金改的私有化,還是高鐵營建給私人財團的暴利、高速公路收費系統的黑幕,甚至美國強迫台灣購買的黑心牛肉和黑心軍火,都是財團賺大錢、人民冤大頭的顯例,藍綠輪替,財團治國不輪替。今天,「台獨」已經變成貪腐的免罪符,「多少罪惡假汝之名以行之」!
與金權集團相對的,則是台灣大部份的民眾生活與勞動條件每況愈下。受薪階級深受「什麼都漲,只有薪水不漲」之苦,無薪休假、失業或不穩定就業、派遣勞動與臨時工、三個人做五個人的事領兩個人的薪水等等,愈來愈多;產業工會組織率,政府在教育、公衛醫療、托兒養老等方面的服務則愈來愈少。許多小企業主、自營作業者,其實也在整個向大財團傾斜的社會中載浮載沉,只有大一點的老闆有辦法將苦果先轉嫁到員工身上。面對整體經濟環境愈來愈惡劣,前後任政府無法擺脫以美國財團利益為首的新自由主義思維,反對利用稅改、工業區或自由貿易港區等名目變本加厲地壓榨勞動人民為財團服務。房貸二美垮台,高層早已吃飽;力霸華隆沉淪,王家翁家依然悠哉。台灣當前進步運動最重要的工作,應該是把廣大的勞動者組織起來,反對島內外財團對大眾的剝削,並且反對這些財團在政治上的代理人,最終形成或支持勞動大眾自己的政治力量;特別是要反對台灣被當作美日掠奪與侵略亞洲的幫凶。
2. 不要讓「合法化」運動侷限人民運動的眼光和目標
要求集會遊行廢除管制區、改為自願報備或免報備、抗議警察任意侵入唱片行或對拿旗幟布條氣球攝影機等的非暴力人民施暴是一回事;但要求人民有推倒張銘清的人權、攻擊警察的人權、圍住陳雲林達八個小時的人權並且要求把這些手段合法化是另一回事。野草莓以及許多聲援團體在各種標語、聲明中似乎刻意只提前面一部份而將後面的部份模糊化。警察維安失當,責無旁貸;但維安規模的升高是受到張銘清推倒事件的影響,也是事實。野草莓與聲援團體這種選擇性失憶的作法,最方便之處就是把兩會會談和警察維安過當直接掛鈎,沒有明講但是製造出的印象宛如坊間台獨「中共和國民黨聯手侵害台灣人權」的論調,表面上對統獨不表立場,實際上附合台獨說法。
本黨批判這種選擇性失憶,不是為了要「譴責暴民」。如果有一天布希、錢尼或倫斯斐訪台,本中心所屬勞動黨為了抗議美國侵略占領伊拉克(本世紀迄今最大規模的貪腐與侵犯人權罪行),如果動員人數足夠,也是要堵他八個甚至八十個小時的;或者如果某日方官員訪台,為了抗議台灣的漁船在釣魚台海域被日艦噴水噴油,說不定我們的漁民也要氣憤地潑回去。但是這是壓迫者和被壓迫者實力對比的問題,而不是要求合法化「堵他一天」的集會遊行人權的問題;正如在一定的主客觀條件下,許多國家或地區的進步運動者採用暴動甚至武裝革命,但是絕對不會提出類似「武裝暴動合法化」的人權要求。
3. 要求社會正義與反對集遊惡法,必須真正做到「不分藍綠」
野草莓以來,有人說了類似「當初綠營執政的時候,你們在哪裡」的話,也有人認為大家不要「吃味」,要「放寬心胸」,現在要不分藍綠、社運學運大聯合。本黨支持社運學運大聯合來反集遊惡法,但是也認為,所謂「吃味」的質疑其實非常重要,這可以讓我們看到許多標榜「社會良心」、「客觀公正」、「超越藍綠」的學者或社運者,儘管拿著「不分藍綠」的大旗,骨子裡其實「綠之又綠」、「行紅實綠」。當初中央與許多地方政府,不斷限縮倒扁集會的空間,請問,這些不分藍綠的學者或社運者何在?當陳金珠女士拿著國旗站在路邊,被吳淑珍座車經過看到,於是警察奉命將之逮捕;事後陳要求警方道歉不果(沒有得到道歉而只得到一籃水果),憤而跳台北市政府高樓自殺,比起今日警察維安過當、侵犯人權的程度更甚,請問,這些不分藍綠的學者或社運者何在?今天要求馬英九劉兆玄道歉,不是更應該要求陳水扁蘇貞昌道歉一萬次嗎?為什麼只有在藍營執政時要求「不分藍綠」、反貪倒扁時反而悶不坑聲,最後只有藉著表面上不分藍綠、無關統獨的樂生與反教育商品化議題開始,組了反集遊惡法的聯盟,而仍然對最嚴重的集遊案件從頭到尾不發一語?是不是只有無關統獨藍綠的議題享有集會遊行人權?是不是只有抗議陳雲林的民眾享有集會遊行人權?是不是反貪倒扁的民眾的集會遊行人權,不配得到這些學者與社運者的青睞?
4. 重申本中心支持野草莓與社運界反對集遊惡法的主張
本中心以及所屬的勞動黨當然反對當前這部集遊惡法;但我們也認為,進步運動不能把自己侷限在要求合法性的人權口號。在挑戰體制的過程中,本來我們就常常會違反體制所定的、維護統治者利益的法規,因為實力不夠也只好「被處罰」──證如本黨許多黨員或其家屬,在日據時期和國民黨白色恐怖時期,被刑殺的數以千計,被關的合計超過一萬年,(儘管這部份常常被「選擇性失憶」,坊間談論台灣的民主運動從二二八之後就直接跳到美麗島,以免面對「左派、統派、外省人被國民黨欺壓更甚」的事實,更要迴避有許許多多「正港」的本省人其實是統派、並且是真正的統派而不是現在國民黨那種假統派的事實),包括自1920年代到2008年都在參與人民運動、今年十月卅一日才過世的新店人許月里女士(先後曾為民進黨與本黨創黨黨員),以及台灣坐牢最久(34年七個月)的政治犯麻豆人林書揚(本黨榮譽主席),還有謝雪紅二七部隊的部下、兩度入獄的高雄人陳明忠。解嚴以後,壓迫比起白色恐怖時期減輕許多,但從遠化案、安強十全美案、長榮案、連戰案等等,本黨多名幹部也多次遭到司法騷擾或迫害。本世紀以來,本黨幹部在全民健保雙漲案、竹縣產總反打壓工會案、反對美英侵略伊拉克案、大魯閣關廠抗爭案等等,也多次遭到集遊法或相關法規對付,還有其他許多屢接筆錄通知的案件,本黨也以所屬勞工組織「勞動人權協會」的名義加入了反集遊惡法聯盟,(雖然上述最後幾個集遊法的例子,在集盟羅列社運集遊案件時,又被「選擇性失憶」了)。在許多被殺、被關的前輩領導下,本黨當前第一線的幹部一方面反對集遊惡法,一方面也不怕被集遊惡法對付,雖然我們只有在必要的時候,才讓自己暴露於風險之下,而不會為了搶頭香或生涯規劃云云故意不迴避坐牢的機會;自解嚴後第一位上訴失敗而被判刑定讞坐牢的顏坤泉之後,本黨幹部雖多次遭緩起訴、緩刑、罰金,也再未受過牢獄之災。在勞資案件中,勞方如果完全遵守有錢人的政府訂的法律與執法範圍,往往會受到過大的限制而無法戰鬥;所以除了一些修法要求外,本中心輔導勞資爭議案件時,也絕不以「合法」作為行動的唯一準則,而是在勞方當事人能夠承受後果的前提下,提供意見,由當事人做出抉擇,來考慮是否採取法律「邊緣」的抗爭手段。
反貪腐!反金權!
反對集遊惡法!
王卓鈞下台!
馬英九道歉!
陳水扁道歉!
回應
Re: 我們對野草莓與反集遊惡法運動的看法
也對拉 國民黨的黨產都光明正大
依樣被調查是否A錢
阿扁未起訴就積壓
馬狗還反咬侯寬仁一口ㄋ
孩提什麼都漲,只有薪水不漲」孩提
問那個您阿
馬上就會好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