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04
* 2008-12-04 * 中國時報 * 【羅暐智/台北報導】
行政院金管會主委陳冲昨日表示,金管會日前將連動債分為九種態樣,針對法律性質與效果還可再分類,「如站在訴訟程序的鑑定人角色來發表意見時,可能會產生截然不同的法律效果」,金管會會以這個基礎再和金融機構溝通。
陳冲表示,從總體來看,雷曼兄弟的連動債全台灣約有八百億元,其中金融機構約拿了四百億元,另外四百億元賣給客戶,由此邏輯來看,如果金融機構認為是壞產品,不會自己留著,但從個體面來看,不能否認有不少交易是不妥當的。
陳冲也說,連動債分成九種態樣,銀行不太能接受,但基本的法律思維、性質、效果必須告訴金融機構,雖然連動債是架構在信託結構上,有些銀行會認為「去打官司,我一定會贏」,但金管會如站在訴訟程序的鑑定人角色來發表意見時,可能會產生截然不同的法律效果,金管會將以這一點與金融機構再溝通。
針對銀行雨天收傘,陳冲表示,金融機構依風險管理原則授信,但必須有適當的鼓勵,金管會會有整體的規畫與設計,創造環境讓金融機構多授信,特別是針對民營單位,中、小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