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動債糾紛 新人新政?

2008/12/05

【聯合晚報╱記者游智文/台北報導】

2008.12.05 02:53 pm

金管會提出的九種連動債樣態,銀行到底埋不埋單?銀行公會會員看法紛歧,原本公會預計本周二召開會議,但已臨時取消。何時再開?公會表示要看金管會怎麼指示,目前還沒決定。

為解決連動債糾紛,金管會前主委陳樹列出九種連動債樣態,包括9月1日後發行、跌破下檔保護及連動債發行機構變成雷曼未通知客戶、服務不佳、不當銷售及「門外漢」條款等,希望銀行以最大誠意、積極與客戶達成和解。

陳樹除了找主要銀行開會外,也發函給銀行公會要求在一周內限期回應。銀行公會新成立的財富管理委員會隨即展開會員調查,原先並決定配合政府要求,在本周二就召開臨時理監事會,但本周一卻突然喊卡,並未召開。

一般解讀是「人去政息」,銀行公會則表示,主要是公會收到的會員回函,意見紛歧,大多表示很難配合。由於開會也無法達成共識,公會因此乾脆取消開會。不過已把會員認為執行有困難的意見,在期限內回覆金管會。

國內共有38家銀行銷售連動債,據了解,並非全部銀行都反對九種樣態處理辦法。38家中,有5、6家因為截至目前為止都還沒有任何申訴者上門,他們就大多表達願意配合政府政策,有好幾家只收到兩三件申訴案的銀行,也表示無所謂。

不過不少銀行被申訴的比率,高達30%,100件就有30件,賣越多連動債、遭投資人申訴抱怨越多的部分銀行,強烈表達反對立場,認為金管會所提出的九種樣態,並不合理,其中有一些甚至已超過當初金管會與業者達成的「銷售不當行為」才處理的共識。

譬如跌破下檔保護未通知一項,多數契約都沒有這條要銀行負責通知的規定,但如今卻要銀行扛起責任,並不合理。何況這也不是「不當銷售」,而是屬於「售後服務」範圍,列為銀行必須理賠和解,很難接受。

陳上台後,以「未來銀行打官司不一定會贏」,希望銀行儘量和客戶和解,並表示金管會願意當鑑定人,不過據了解,至目前為止,不少銀行仍是強力反對,表示「那就由法院來公決,金管會不要以行政手段強迫銀行和解」。

【2008/12/05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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