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日剛過
警方迫不及待採收野草莓

2008/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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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人權日才剛過三個半小時,今(11日)天凌晨,約三百名警力在無預警情況下,進入自由廣場,先是帶走從兩天前加入廣場靜坐的流亡圖博人士,其後把約30名學生圍起來,由大吊車進行地上物的拆遷;草莓塔上有一名學生楊子擷不願意離開,與警察周旋,現場並已停靠多輛警備車。

警方在5:20時,開始對學生進行強制驅離;並在很短的時間內分別將學生帶上三台警備車,送到台大正門口。現場學生李俊達表示,雖然他們都有被驅離的準備,但沒想到警方會選在這種時間;而第一時間對付的是那群圖博人士,可見執政當局視流亡圖博人為眼中釘。

到場關心的台大社會系助理教授李明璁表示,對於這件事,他認為警方只是接受上級的命令,該譴責的應是高層政治人物。野草莓在自由廣場靜坐了一個月,政府並沒有積極回應學生的訴求;至於警方為什麼選在此時間點,且優先驅離圖博人?李明璁認為,應該是因為馬英九害怕,擔心聲援自由圖博的行動會跟學生運動結合,造成政府更大的壓力。日前馬英九拒絕達賴喇嘛來訪,已引起國際社會的普遍譴責。

根據警方統計,警備車一共載走圖博人75人,草莓學生37人。現場指揮官,中正一分局分局長陳銘政表示,他們在兩天前就接獲消息,知道有圖博人至自由廣場靜坐,圖博人在這兩天接連到總統府、立法院、移民署陳情,但協調結果圖博人並不滿意,堅持繼續靜坐。圖博人最後被分別帶到士林及南港。

至於警方為什麼選在今天清晨動作,陳銘政的解釋是,根據媒體報導野草莓已進入尾聲,且不斷有民眾打電話來抗議,要求拆除學生建造的那些地上物,所以今天警方是打算來清除路霸,而在清除的過程,學生有抵抗的行為,才會將學生載離;選在清晨四點則是依集會遊行法,警方得選擇最適合的時間進行驅離,不過陳銘政強調選擇凌晨是因為比較不影響交通。

目前自由廣場的地上物,包括:帳篷、可移動的屋子、草莓塔等,都已警方被清空。

上午九點,學生回到自由廣場召開記者會,痛批政府侵害人權。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峰正指出,馬英九曾於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公開表示,「台灣是全世界集會遊行最自由的國家。」林峰正認為,對照自由廣場現況,馬總統此項陳述恐怕不符事實。

現場一位流亡圖博人表示,一百多位流亡圖博朋友被警方帶走,他們既沒錢、也沒有合法身份,未來不知何去何從。說到傷心處,他不禁哽咽了起來。野草莓發言人奉君山強調,儘管目前自由廣場上的所有物品皆被清空,但野草莓們仍將持續組織學生,參與各種人權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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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itter: multitudebebop有12/11警方強制驅離野草莓的文字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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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轉勝輸不起不認輸啦

選擇性嗆聲。選擇性正義

  十月底以來民進黨政治訴求不斷轉進,努力尋求新的議題和焦點來擺脫扁家貪腐集團的拖累。先是藉著“反黑心食品”來將“反中”和“嗆馬”畫上等號,接著是利用陳雲林來台期間“圍城”、“圍陳”,再利用失控的群眾運動下引發的警民對峙,要求“劉兆玄院長和內政、警政首長下台”、“修改集會遊行法 ”,這期間口號背後的語意其實是不斷位移的。

綠色色彩的學者和本土社團就發起了「野草莓」活動配合之,學生強調自己的活動沒有顏色,不過發起人之一的台大助理教授李明璁,其實就是民進黨 2008大選前主軸競選造勢文宣活動「長昌逆轉勝」策劃人,宣傳MV跟活動籌備,野草莓之後訴求是修改「集會遊行法」,民進黨的立委在立法院中幾乎是同步呼應,並且宣稱「集會遊行法」的申請許可制是“戒嚴時期的遺毒”,民進黨執政了八年,「集遊法」仍穩如泰山。不但不思修改,在兩年前紅衫軍反貪倒扁時,民進黨中南部(綠色鐵幕縣)縣市長竟”大開倒車”,”不許”紅衫軍集會遊行。民進黨何以過去八年從不曾提案修改,這些野草莓也不是剛剛讀大學、中學,早就應該挺身而出

原本宣稱未來不參政的謝長廷,其所以復出「開講」,表面看來似乎是希望藉活動維繫政治動員的能量,而「野草莓」背後其實就是來自很多「逆轉勝」本部的人馬,各地串聯的人也不乏謝長廷青年軍。實際上,謝長廷自知涉案多起,很可能就是下一波偵查的對象,因此預為佈署,希望未來能夠鼓動民粹,以群眾力量來形成保護傘

老是假借什麼人權自由
來合理化佔地為王的事實
真是無恥

連註冊都沒有種具名,是誰輸不起?
李明聰根本沒有決策權。
放機使達人,做點功課再來

人權宣言第二十條 人民有遊行的權利

都沒這種sense 還罵別人假託人權自由

真是無恥

同樣的圖博流亡人士、同個地點,卻在馬英九執政前後有兩種完全不同的對待!

選舉前的3/17,圖博流亡人士在自由廣場為中國武力鎮壓西藏的行動進行抗議與祈福,當時為候選人的馬蕭陣營由蔡詩萍代表前往致意

選舉後的6/4,紀念六四天安門事件之時,馬英九只記得發專文稱讚中國對四川地震的救援行動,卻遺忘六四爭取人權的精神,遺忘才被鎮壓的圖博

今天,就在國際人權日的隔天,就在馬英九說台灣是集會遊行最自由國家的隔天,就在317祈福晚會的同一個地點

馬政府用粗暴的方式,相當諷刺地踐踏了人權,對野草莓與圖博人士的作為,正好推翻了馬英九昨天說的話,也證明當初馬蕭陣營被批評為消費圖博人士的說法

馬政府到底要踐踏台灣的主權、人權與民主到什麼時候?

1,如果口口聲聲抗議警察們只是「奉命」行事,不是「依法」行事的你們,卻不願意「依法」申請集會遊行,這樣的民主認知,野草莓們,台灣應該為你們的公民「素養」擔心。

2,如果因為自認有理,就可以用「你是不是人啊」、「你是誰啊」這種話羞辱前來疏通慰問的政府代表,野草莓們,台灣應該為你們的「傲慢」憂心。

「理直」並不表示你們就可以粗魯無禮,更何況,你們是不是全然有理,還有許多不同的討論;但只是初登場的你們就可以表現得如此蠻橫,只能說,大家真的太愛你們了。

3,如果你們只看得到「暴政」,卻對警察執勤時受到的傷害,沒有感覺,野草莓們,台灣應該要為你們的「冷血」傷心。

4,當你們噓走、趕走同樣透過網路串連、同樣在自由廣場「自由」表達意見的「小藍莓快閃學運」時,台灣應該要為你們的「霸道」抗議。

從什麼時候開始,自由廣場變成你們專屬的呢。

5,如果因為參與的人用網路、PPT彼此聯絡、發布訊息、24 小時現場轉播,就讓你們或者讚賞你們的人感覺高尚或者進步,野草莓們,台灣應該為你們的「無知」嘆息。

過往的革命把訊息包在月餅裡,一人一口傳下去,並不表示那就成不了大業。網路,只是媒介,不是核心。你們生在這個時代,你們並沒有「發明」網路串連。

6,如果你們認為自已「一再遭到這個國家領導者的奚落與無視」,台灣應該要為你們的「自我中心」不安。

在自由廣場守衛的警察們,時不時遭到野草莓的辱罵,警察甚至被你們嗆聲:「你們有沒有讀過書啊,懂不懂啊。」但他們奉命保持安靜,絕對罵不還口,因為你們太嬌太嫩,你們不是野草莓,你們是高貴的草莓,警察們惹不起。

是的,你們讀過很多書;你們是知識分子。警察不是,他們只是卑微的一毛二。

野草莓運動發生以來,儘管社會輿論有程度不一的批判與意見,但是馬政府從上到下,甚少見到責備、批評,甚至多次表達關心和對修法的認同──難道,沒有按照你們的劇本跟你們見面、道歉就是奚落與無視嗎,野草莓們,你們要不要看兩年前陳水扁是以什麼樣的態度對待規模比你們龐大1000 倍不只的紅衫軍運動?

7,如果你們為了增加連署人數,而在網路上大量灌票(已經有很多人發現了),台灣應該要為你們的「品格」擔心。

因為,這樣的你們,難保有一天會成為當年在同一個場地上的某些野百合們,當他們擁有了權力,為達目的,就無所不用其極的──騙。

在網路上大量灌票,是你們現在能做的,如果不告訴你們,這樣是錯的,有一天,你們會灌別的東西。

8,如果你們認為台灣的言論受到箝制,沒有自由到需要用「自囚24小時」來表現,那麼台灣可能要為你們的「錯亂」感到不解。

難道你們竟然沒發現,為什麼你們現在可以這麼自由自在地到處串連,愛說什麼就說什麼、愛演什麼就演什麼呢。

如果你們知道你們心目中的主民大國──美國,對未申請或者活動超過申請範圍的集會遊行者一律強制驅離,野草莓們,你們可能會慶幸是生在台灣,因為你們不做任何申請,自由廣場已經讓你們「獨家使用」了12天(30天)了 …… 你們會不會有一點「得了便宜又賣乖?」

9,如果你們懂得要質疑北投分局長李漢卿的政黨背景,卻完全不知道也不在意野草莓學運幾位主要發起人的政黨傾向,那麼台灣要因為你們的「選擇性清醒」感到悵然若失。

10,如果,你們相信只要跟馬英九見見面就可以「馬上」搞定集遊法的修改,這樣的民主啊,野草莓們,你們更應該要為台灣擔心。

要處理野草莓所談及的幾件事其實很簡單,花點功夫,邀請各界包括學生代表一起看陳雲林造訪期間的事件,領頭的老師也不必躲在學生背後了,一起出來研究研究,調出幾個引起爭議的事件的錄影帶,一格一格仔細倒帶,看真相到底是如何,事件前後的時空背景如何。

例如,「上揚唱片事件」,到底是「放〈台灣之歌〉才讓警方不爽」的問題,還是「音樂、創作的自由受到打壓」的問題,還是,「音量已嚴重超過噪音防制法,影響附近安寧」的問題,還是,「中山各北路的集會遊行沒有申請」的問題 ….. 不要把問題刻意拉大、模糊,尋找對抗的空間,入警於罪;也請不要三人成虎、人云亦云,請大家心平氣和,找出真相。

如果在某些案件中,員警確有執勤過當的行為,那相關警員和指揮的主管,記申誡、警告、小過、大過,處罰都是應該;要求蔡朝明和王卓鈞道歉;但下台,不成比例原則。

至於要求馬劉道歉根本是沒有道理的事,上綱的太厲害了,馬劉有下令「鎮壓」嗎?有什麼證據顯示警察的行為來自馬劉的直接授意?

野草莓們,人生不是只有「熱情」就夠了,那些不斷鼓吹你們熱情、衝啊衝的老師們,忘了提醒你們,人生還需要理性,以及,你們最欠缺的:基本的禮貌。

圖博是什麼?
這個網站上的人都沒念書嗎?
一定要叫這個帝國主義的名字嗎?

本土失意叫獸,你貼的應該是彭蕙仙的文章,建議下次要轉貼別人作品,請標明出處。 針對他的文章,以下部落格有一些回應。
http://www.wretch.cc/blog/dustcentury/10693224
若你是真的對此議題有興趣,願意討論,可以去看看做參考。若是你只會不具名的轉貼別人文章,或是只看全民開講,而從來沒有去看過這些學生的訴求,那就不用浪費時間去看了。因為你永遠不會懂不是所有人都只自掃門前雪。

以下野草莓和警方互動摘自 野草莓台北場 Live Chat

6:39nico1106:所長表示因為有民眾反映我們在自由廣場留下的屋子阻礙到他們的行進, 希望我們能夠盡速撤離這些"建築物" 昇佑表示這些可以移動的屋子並不是"建築物" .如果有人覺得去路被擋到, 他願意馬上移開. 同時,昇佑詢問了在場民眾是否有阻擋到他們的去路,但現場民眾齊聲否認. 所長開單的同時,昇佑要求提出異議書,但是所長拒絕他的請求.並揚長而去

6:39nico1106:以上感謝靖媛提供

以下野草莓和警方互動摘自 野草莓台北場 Live Chat

6:50nico1106:中正一分局分局長陳銘政的解釋是,根據媒體報導,野草莓已進入尾聲,且不斷有民眾打電話來抗議,要求拆除學生建造的那些地上物,所以今天警方是打算來清除路霸,而在清除的過程,學生有抵抗的行為,才會將學生載離;選在清晨四點則是因為比較不影響交通。

很簡單阿 警察各各想升官
上賜匪諜過後 多少人都作昇高官
那來拔也沒
看看會不會再升

警察如果晚上睡不著
可以去抓小偷
我們社區的民宅竊案
從沒破案過
抓草莓和不會講國語的西藏人
算什麼呢
每天早上在各個公園或自由廣場
跳舞練功的
怎麼不抓啊

畫皮馬!!

今天不論野草莓有沒有錯...難道馬英九不該道歉嗎?
今天不論馬英九有沒有錯...難道野草莓都不用負責嗎?

今天馬英九的做法不過是在操作而已,但野草莓何嘗不是?

今天只要馬英九道歉,王卓鈞下台,之後要叫劉兆玄下台根本就吵不起來的,只不過今天馬英九拉不下臉罷了!

今天不論如何,集遊法有「疑問」是不爭的事實,民進黨現在炒作,國民黨則是在紅衫軍時炒作,有什麼不一樣?

而今天國民黨、民進黨及行政院各提出其版本,證明要修法只不過是「嘴砲」而已。

今天誰要負最大的責任?民進黨要對暴力負責、國民黨要為修法負責、野草莓要為違法集會負責、行政院要為其一系列的作法負責,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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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認為,王卓鈞本來就不是個好東西,在台北市時罔顧勞工的權益且違法,但是檢調都沒有調查加上他的官位坐得好好的,連自己局裡的勞工都不鳥了,他會鳥你(我、他)?別傻了!
只要會P LP 就能坐得好好的,不是嗎?

把高層告到監察院&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
讓他寫寫報告也好
其實  許多公務員都很怕人告

野草莓的學子們
你們沒事去聲援西藏獨立做什麼
無端將國內政治問題提升為國際政治問題
藏人獨立問題連美俄英法等大國都不管了
你們去跟人家插什麼花
更何況馬英九當初是聲援要中共停止武力鎮壓藏民
並沒有說支持藏民獨立
如果你們真的那麼愛管的話
那順便幫車臣喊獨立好了

何不請那位自認飽讀詩書的仁兄 解釋一下
你所認為的圖博是帝國主義的名字 有何合理證成理由?
還是你只是在補習班聽到的?

「野草莓」們終於玩累了,要回家了。

政府雖然沒能完全滿足他們提出的要求,但也算是有了部分的回應。雖不滿意,但勉強還找到了個下臺階。落幕前,全體演員下臺一鞠躬,沒忘記再加損馬政府一句:「馬上,人權倒退了20年!」,還說,他們的要求沒有得到完全的滿足,是因為他們「野」的不夠!

每天在家提心吊膽的父母們總算一塊石頭落地,附近值班的警察們,也可以喘一口氣回家睡個好覺了。最高興的,莫過於中正紀念堂的清潔人員,他們以後可以不用再每天加班收拾垃圾、清掃廣場了。

從樂觀的角度來看,大學生關心社會問題,愿意參與社會運動,我們應該給予正面的肯定與支持,這畢竟要比學生一貫的冷漠與自私好多了!

從悲觀的角度看,則讓人不免擔憂,原本單純的學生,在決定抗爭之前,是否認真地做過獨立的思考?抗爭的理由是否足以說服人?是否徹底了解了事情的真相與其歷史背景,還有它會導致怎樣的後果?

如果因為這次陳雲林來訪所造成的警民衝突事件,就下結論說,台灣的人權倒退20年,我相信很多四五六年級的朋友,包括很多這些學生的父母師長,應該不會同意。

二十年前,台灣剛開始解嚴,黨外運動興起,民主正處於萌芽階段。那時候,講求的是社會安定重於個人自由。集會遊行除了需要事先核准,還有很多的限制。學生更 是不准許參與抗議遊行的,否則學校可能會予以記過處分。要是激情過了頭,造成流血衝突,現行犯大概立刻抓進牢裡去了,留下不良記錄。

像野草莓同學這樣,可以在中正紀念堂前埋鍋造飯,吃喝拉撒睡近個把月,而不曾被驅趕,在二十年前,是無法想象的。政府及社會人士對野草莓同學如此的寬容,還說成是人權倒退二十年,真是得了便宜還賣乖。
目前許多社會動亂,就是因為很多人假借違憲、違反人權等等藉口,進行所謂「體制外抗爭」。尤其許多發起違法抗爭的人,正巧又都是懂法律的人士居多。知法卻不守法,不在體制內進行修憲修法,卻要無限上綱到政治鬥爭,這是最讓人無法接受的。野草莓學生裡,很多都是法律系學生或研究生,難道不懂得在體制內可以要求修憲或修法,修法不成再使用體制外遊行抗爭?不知道他們的指導教授們及挺他們的立委們,給了這些學生怎么樣的不良示範?這些集會遊行法大可在民進黨執政時就修法,而綠營的立委,卻把責任推得一乾二凈,全部賴給了新政府,野草莓學生,難道不知道這段歷史?

無論馬總統、立委們也都贊成適度修法,最後也完成了修法立法,但是野草莓還是不斷批評說是換湯不換藥。不知道野草莓學生們是否理解他們將來長大以後的社會,是個隨時隨地可能爆發集會遊行衝突的社會?政黨還有可能在他們有生之年再度輪替,當綠營執政的時候,是否他們可以比國民黨做的更開放、更重視人權、更加准許隨時隨地隨性地遊行而不去干擾或阻止?譬如說,將來如果藍營的遊行隊伍或紅衫軍,到了綠營執政的縣市,不會被綠營的人拳打腳踢趕出城外? 又譬如說,台大學生不爽校長漲學費,在校門口埋鍋造飯三個月不去上課,校方不能禁止、警察也不能要求解散、進出交通受阻同學們也不能抗議,台大師生們,你們準備好了嗎?

我們也要問野草莓的學生,當集會遊行法不再設限,刑法也不再適用,警察不能要求解散,萬一將來有一天因為集會遊行,政治理念不同的民眾互毆,或警察與民眾起了衝突,因而死傷慘重,草莓學生們愿不愿意為今天要求無限制開放集會遊行法所造成的後果負其法律及道德責任?還是說,為了維護人權,犧牲幾個人無所謂?

如果不幸真有那麼一天,請野草莓同學們,記得在中正紀念堂絕食三十天,好好向無辜的受難者下跪賠罪!

June 11,2009
這一天,生命中一個奇異逗點
李明璁,2009/6/11 1:30am
2009 年六月九日,音樂社會學小組期末呈現,一如往昔,社會系館101大教室裡我們一起思索關於聲、響、樂、音。初夏午後,陽光微風靜靜穿過窗簾,呼應這些重新 被聽見的聲音精靈。每每像這樣的時刻,一種無以名狀的幸福感濫情地充盈著我。謝謝老天、台大、社會系、我的同儕與學生。
疲憊回到研究室,我賴以存活的小宇宙,信封很醜的公文這麼躺著,拆開,「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嗯,終於還是來了。這些事、這些人、這些義正辭嚴、這些輕如鴻毛。
看著自己名字前的稱謂:「被告」,多麼奇妙的感覺。此刻或許親者痛仇者快,但我卻詭異地有種空蕪感,彷彿站在一個被淘光所有記憶與生命的廢棄體育館中心。
讀起公文上的話語,明明是熟悉的中文卻如此陌生-「核被告李明璁所為,係犯集會遊行法第29條之罪嫌」、「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什麼是簡易判決處刑?感謝公文最後的附註說明:「法院簡易庭得不傳喚被告、輔佐人...等出庭即以簡易判決處刑」。
而 以下的法條,則以秩序之名,控訴我有罪:「集會、遊行經該主管機關命令解散而不解散仍繼續舉行經制止而不遵從,首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人們說那惡法亦法,人們責我知法犯法。法啊,在無止境的爭辯中,我們不復記憶,曾有多少惡法(如刑法一百條)在知法犯法中被反思、修正、前進。
我一點都不想當什麼改革英雄,我只想安靜過我想望的自由生活。在我無數的文字書寫與公開講述或私下聊天中,不就一直都是如此素樸基調。甚至直到此刻,收到起訴書的隔天,我還是這麼生活著。
從下午到晚上,我讀書寫字、整理田野筆記、跟系上大夥開會、幫指導學生修改論文、打電話回老家跟爸媽聊天、在校園裡散步放空、與樂團好友發想計畫......我婉拒了記者採訪電話,也簡單回應了親友關心。我知道,靜默可以是很大的聲音。
本來沒有什麼特別想說的,但夜裡陸續從信箱、電話捎來認識與不認識朋友的打氣、意見、與同時伴隨的焦急和沮喪;學生接連來敲門探訪,我看到了你們眼裡的擔憂、義憤與些許無助,也因此既覺溫暖又感心疼。
所以我覺得自己現在應該說點什麼,至少不該讓關切者再多擔心,只因不想讓厭惡我的人又有話本。也儘管,如同我曾在偵查庭上對檢查官所言,該說的,都已經明明白白表達在我曾寫曾說曾作的了。您說這是「犯法」,我認了,但我永遠不會低頭吞嚥的,是那些關於複雜陰謀的虛構指控。
對我來說,即將而來的法院戰役,不過就是生命歷程裡的一個逗點。我想我也沒有什麼策略或算計,就用簡單而明確的話語、柔軟而堅定的姿態來面對吧。
然後繼續,認真好好生活,善盡為師為子之責、追尋每分每秒幸福,或許這就是應對鎮壓與意識型態國家機器時,不得不的任性與韌性。
這必須是一場與禁制、無聊、犬儒,長期對抗的、平靜的鬥爭。
最後謝謝所有看到這篇文字的人,無論你討厭或喜歡、同意或不同意我,請珍惜這般討厭與喜歡、同意或不同意的表達自由,但願我們一起守護它。

人權日倒數計時 兩個月內 國家就算不自首如何來跟人民認罪協商

人權日倒數計時 兩個月內 國家就算不自首如何來跟人民認罪協商

人權日倒數計時 兩個月內 國家就算不自首如何來跟人民認罪協商

廠商要驗收 人民也要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