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12新聞你來搞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建議標籤: 人權台北台灣媒體資訊公開事件分類: 警察行為影音紀錄資料庫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相關文章 抗議北縣府違法拆遷發包行動:現場陳情及新聞幕後 拾瓦礫 尋三年後樂生保留 岡部昌生:藝術是人與人之間聯繫 慰安婦快凋零 網路博物館先成立 卡地布出草 副主委落跑 樂生再出發 文化聚落開幕破冰 八次拆除三度落髮 三鶯撐到總統府 拆樂生,文建會只撥款無監督 《影音》執行假保留 終極驅離樂生 1127樂生行政院前行動 昔日承諾 今一問三不知 三鶯居民落髮落淚 臉書討論 回應 Re: 街頭紀錄者問,警察為什麼不可以? 固定網址 由 台灣阿強 (未驗證) 在 2008/12/13 23:37 發表 有沒有教戰手冊呢?這樣的話人人手持DV把身邊的事記錄下來,不僅警察甚至官員都應該接受人民記者的訪問。 回應 Re: 街頭紀錄者問,警察為什麼不可以? 固定網址 由 訪客 (未驗證) 在 2008/12/15 12:53 發表 看看這個影片,這就是公民記者? 只會找小警員麻煩...吃一些豆腐...玩玩法條... 回應 Re: 街頭紀錄者問,警察為什麼不可以? 固定網址 由 訪客 (未驗證) 在 2008/12/15 21:10 發表 你是警察嗎? 回應 Re: 街頭紀錄者問,警察為什麼不可以? 固定網址 由 訪客 (未驗證) 在 2008/12/15 21:31 發表 那天人多,警察不敢亂來 其實影片就是示範動作 警察根本不懂法 唯一對警察比較有威脅的是警察職權行使法29條 要求警察製作紀錄 回應 Re: 街頭紀錄者問,警察為什麼不可以? 固定網址 由 訪客 (未驗證) 在 2008/12/17 09:06 發表 標籤輸入的地方 應該可以加個警方行為資料庫的標籤了 回應 Re: 街頭紀錄者問,警察為什麼不可以? 固定網址 由 訪客 (未驗證) 在 2011/08/04 09:24 發表 一直挑釁 這樣挺欠打的 回應 Re: 街頭紀錄者問,警察為什麼不可以? 固定網址 由 訪客 (未驗證) 在 2011/08/04 10:15 發表 沒事找事的正義人士 無聊 回應 Re: 街頭紀錄者問,警察為什麼不可以? 固定網址 由 百式 在 2011/08/04 10:28 發表 從上述回應可以得知, 台灣人並不在意表達內容是否正確, 只在意表達方式是否體面。 回應 Re: 街頭紀錄者問,警察為什麼不可以? 固定網址 由 訪客 (未驗證) 在 2011/08/04 12:31 發表 體面你媽 根本就是在找麻煩 自以為是正義洨超人 回應 Re: 街頭紀錄者問,警察為什麼不可以? 固定網址 由 百式 在 2011/08/04 13:19 發表 更新: 從上述回應可以得知, 台灣人並不在意表達內容是否正確, 而在意表達方式是否體面, 但只有自己的表達方式可以不體面。 回應 Re: 街頭紀錄者問,警察為什麼不可以? 固定網址 由 wei 在 2011/08/04 13:46 發表 上面有些人會誤會這是一群記者沒事故意找警察挑釁 其實那次行動是有原因和脈絡的 平常公民記者在抗爭時都會被警察騷擾、甚至逮捕 (這是平常大家看不到的) 在警察心目中,只有那些大電視台記者才需要被尊重 其它拿台小DV的都是偽裝成抗爭者的人 而不是真正的記者、報導者 然而,大家可以自己判斷 電視台的記者是如何處理抗爭事件的 他們很少站在弱勢者一方把事情原委交代清楚 所以如果少了這些獨立的媒體 很多弱勢的聲音的呈現 就會像這個影片中警察的處理方式一樣 一律被拒絕、被消音 也許有人會說 他們如果有申請就不會被趕走了阿 but 申請需要一個星期的時間 比方說像六輕爆炸,第二天就必須在事情發生的當下發表意見 難道你叫他們一個星期後再去表達意見嗎? 恐怕事情都已經被決定好了 回應 Re: 街頭紀錄者問,警察為什麼不可以? 固定網址 由 訪客 (未驗證) 在 2011/08/04 15:33 發表 被趕活該! 誰叫你沒記者証 有能力去當大電視台的記者啊! 電視台採訪是政府給電視台的權利 想要這權利絕對不是你上街吵一吵就有的 搞清楚自己的立場吧 回應 Re: 街頭紀錄者問,警察為什麼不可以? 固定網址 由 訪客 (未驗證) 在 2011/08/04 15:39 發表 無聊當有趣 回應 Re: 街頭紀錄者問,警察為什麼不可以? 固定網址 由 訪客 (未驗證) 在 2011/08/04 15:50 發表 你到底想要表達什麼? 回應 Re: 街頭紀錄者問,警察為什麼不可以? 固定網址 由 訪客 (未驗證) 在 2011/08/04 21:50 發表 中肯。 就是有人搞不清楚狀況。 回應 Re: 街頭紀錄者問,警察為什麼不可以?沒有23459 固定網址 由 沒有23459總統不選馬英久 (未驗證) 在 2011/08/05 01:16 發表 民主國家,政府機關包含立法院所立的法律,不可以侵犯憲法保障人民的自由權利,政府機關須接受人民的直接監督,政府機關除非有公共重大利益之事由,不得干涉人民的自由權利,非有法律依據,不得行使職權,法律所無有限制規定者,人民之自由權利也,法律所無有規定許可者,政府機關執法之禁止也。政府以人為機關,政府作為,人民有知的權利,政府機關依法應予保障,看清楚,是保障。沒有憲政民主素養的民主憲政國家的國民,實在是四書讀太多了。全都醬糊成一缸自以為是的霸菱牌阿Q醬汁了,怎好意思出來替警察辯護呢?真是奴性內化到無可救藥的了! 上面三個樓的鄉民到底在說什麼呀!記者,在民主憲政國家,只是職業,任何人也都有出版與言論自由,並不以登記為要件,文字出版現在已經沒有新聞局可以管制的白色恐怖了呀!依據憲法,任何人都可以是記者,只要是公民,都有權對執行公務的政府機關表達要求出示執法的依據文書,連警察臨檢,都必須要有分局長以上的警察官命令之,方能執行臨檢,這個命令必須以書面為之。緊急時也要有客觀的事實,足以認定有犯罪嫌疑或有妨害公共秩序的行為,而且也必須開給當事人職權行使文書,這是政府向人民宣誓保證要保障人民憲法上的自由權利,沒有任何人民繳稅拜託這干人等去當警察或公務人員的呀!也沒有任何一個人是公民拿著槍砲刀悈強暴脅迫他們當總統或法官的呀!反倒是這些文武官員拚命的請託考試和宣誓,要求人民相信他們的誠意,讓他們來替我們工作,他們會依照憲法及一切法令,「保障」我們公民的權益的呀! 是他們求人民給他這個工作的咧!搞清楚。沒幹好「保障」人民的權利的,是有瀆職罪和國家賠償法的賠償責任的哩。王賤宣不是叫做聖人嗎?或者是叫作剩人呢! 說一下什麼叫做「保障」。保障就是增益憲法規定的一切權利的踐行或實現,不得使該權力處於任何不利益踐行的狀態,並具體排除實現的障礙與干涉。警察,政府機關也。上面的畫面涉及政府機關違法妨害人民自由罪章之使人行無義務事之強制罪行,同時妨害人民有知的權利的妨害自由罪,同時違反憲法的平等原則,妨害人民行使行動自由的妨害自由罪,同時執行職務,未依法給付文書之瀆職罪與涉嫌匿 飾 增 刪刑事證據之偽證罪。 警察之所以不被敬重,就是因為警察把警察當流氓當,中國不是有一句什麼「人必自侮而人侮之嗎」?它馬的要當總統不想選了嗎?請先證明「您」上次對著這部憲法宣誓的誓言再說吧! 我不會期待等著別人替我爭取來的民主憲政,光想要坐享民主自由的果實的「黑奴」,民主了還是奴隸。更好笑的是,明明自己擺脫不了奴性內化的奴態,還出來批評別人無聊,挑釁,還恐嚇要打人,恐嚇是妨害自由罪章裡的規定,警察恐嚇人民加重刑罰2分之1,是公訴罪。恐嚇不特定人,則是恐嚇公眾罪,檢察官與網路警察還要官官相護嗎?政黨輪替後,你確定不會被彈劾嗎?We'll see! 回應 Re: 街頭紀錄者問,警察為什麼不可以? 固定網址 由 訪客 (未驗證) 在 2011/08/05 11:05 發表 我是你上面那一樓的,我回應的是上面「百式」的言論,只是這程式似乎沒法顯示出來,請你冷靜一點。 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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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街頭紀錄者問,警察為什麼不可以?
有沒有教戰手冊呢?這樣的話人人手持DV把身邊的事記錄下來,不僅警察甚至官員都應該接受人民記者的訪問。
Re: 街頭紀錄者問,警察為什麼不可以?
看看這個影片,這就是公民記者?
只會找小警員麻煩...吃一些豆腐...玩玩法條...
Re: 街頭紀錄者問,警察為什麼不可以?
你是警察嗎?
Re: 街頭紀錄者問,警察為什麼不可以?
那天人多,警察不敢亂來
其實影片就是示範動作
警察根本不懂法
唯一對警察比較有威脅的是警察職權行使法29條
要求警察製作紀錄
Re: 街頭紀錄者問,警察為什麼不可以?
標籤輸入的地方
應該可以加個警方行為資料庫的標籤了
Re: 街頭紀錄者問,警察為什麼不可以?
一直挑釁 這樣挺欠打的
Re: 街頭紀錄者問,警察為什麼不可以?
沒事找事的正義人士
無聊
Re: 街頭紀錄者問,警察為什麼不可以?
從上述回應可以得知,
台灣人並不在意表達內容是否正確,
只在意表達方式是否體面。
Re: 街頭紀錄者問,警察為什麼不可以?
體面你媽
根本就是在找麻煩
自以為是正義洨超人
Re: 街頭紀錄者問,警察為什麼不可以?
更新:
從上述回應可以得知,
台灣人並不在意表達內容是否正確,
而在意表達方式是否體面,
但只有自己的表達方式可以不體面。
Re: 街頭紀錄者問,警察為什麼不可以?
上面有些人會誤會這是一群記者沒事故意找警察挑釁
其實那次行動是有原因和脈絡的
平常公民記者在抗爭時都會被警察騷擾、甚至逮捕
(這是平常大家看不到的)
在警察心目中,只有那些大電視台記者才需要被尊重
其它拿台小DV的都是偽裝成抗爭者的人
而不是真正的記者、報導者
然而,大家可以自己判斷
電視台的記者是如何處理抗爭事件的
他們很少站在弱勢者一方把事情原委交代清楚
所以如果少了這些獨立的媒體
很多弱勢的聲音的呈現
就會像這個影片中警察的處理方式一樣
一律被拒絕、被消音
也許有人會說
他們如果有申請就不會被趕走了阿
but 申請需要一個星期的時間
比方說像六輕爆炸,第二天就必須在事情發生的當下發表意見
難道你叫他們一個星期後再去表達意見嗎?
恐怕事情都已經被決定好了
Re: 街頭紀錄者問,警察為什麼不可以?
被趕活該!
誰叫你沒記者証
有能力去當大電視台的記者啊!
電視台採訪是政府給電視台的權利
想要這權利絕對不是你上街吵一吵就有的
搞清楚自己的立場吧
Re: 街頭紀錄者問,警察為什麼不可以?
無聊當有趣
Re: 街頭紀錄者問,警察為什麼不可以?
你到底想要表達什麼?
Re: 街頭紀錄者問,警察為什麼不可以?
中肯。
就是有人搞不清楚狀況。
Re: 街頭紀錄者問,警察為什麼不可以?沒有23459
民主國家,政府機關包含立法院所立的法律,不可以侵犯憲法保障人民的自由權利,政府機關須接受人民的直接監督,政府機關除非有公共重大利益之事由,不得干涉人民的自由權利,非有法律依據,不得行使職權,法律所無有限制規定者,人民之自由權利也,法律所無有規定許可者,政府機關執法之禁止也。政府以人為機關,政府作為,人民有知的權利,政府機關依法應予保障,看清楚,是保障。沒有憲政民主素養的民主憲政國家的國民,實在是四書讀太多了。全都醬糊成一缸自以為是的霸菱牌阿Q醬汁了,怎好意思出來替警察辯護呢?真是奴性內化到無可救藥的了!
上面三個樓的鄉民到底在說什麼呀!記者,在民主憲政國家,只是職業,任何人也都有出版與言論自由,並不以登記為要件,文字出版現在已經沒有新聞局可以管制的白色恐怖了呀!依據憲法,任何人都可以是記者,只要是公民,都有權對執行公務的政府機關表達要求出示執法的依據文書,連警察臨檢,都必須要有分局長以上的警察官命令之,方能執行臨檢,這個命令必須以書面為之。緊急時也要有客觀的事實,足以認定有犯罪嫌疑或有妨害公共秩序的行為,而且也必須開給當事人職權行使文書,這是政府向人民宣誓保證要保障人民憲法上的自由權利,沒有任何人民繳稅拜託這干人等去當警察或公務人員的呀!也沒有任何一個人是公民拿著槍砲刀悈強暴脅迫他們當總統或法官的呀!反倒是這些文武官員拚命的請託考試和宣誓,要求人民相信他們的誠意,讓他們來替我們工作,他們會依照憲法及一切法令,「保障」我們公民的權益的呀!
是他們求人民給他這個工作的咧!搞清楚。沒幹好「保障」人民的權利的,是有瀆職罪和國家賠償法的賠償責任的哩。王賤宣不是叫做聖人嗎?或者是叫作剩人呢!
說一下什麼叫做「保障」。保障就是增益憲法規定的一切權利的踐行或實現,不得使該權力處於任何不利益踐行的狀態,並具體排除實現的障礙與干涉。警察,政府機關也。上面的畫面涉及政府機關違法妨害人民自由罪章之使人行無義務事之強制罪行,同時妨害人民有知的權利的妨害自由罪,同時違反憲法的平等原則,妨害人民行使行動自由的妨害自由罪,同時執行職務,未依法給付文書之瀆職罪與涉嫌匿 飾 增 刪刑事證據之偽證罪。
警察之所以不被敬重,就是因為警察把警察當流氓當,中國不是有一句什麼「人必自侮而人侮之嗎」?它馬的要當總統不想選了嗎?請先證明「您」上次對著這部憲法宣誓的誓言再說吧!
我不會期待等著別人替我爭取來的民主憲政,光想要坐享民主自由的果實的「黑奴」,民主了還是奴隸。更好笑的是,明明自己擺脫不了奴性內化的奴態,還出來批評別人無聊,挑釁,還恐嚇要打人,恐嚇是妨害自由罪章裡的規定,警察恐嚇人民加重刑罰2分之1,是公訴罪。恐嚇不特定人,則是恐嚇公眾罪,檢察官與網路警察還要官官相護嗎?政黨輪替後,你確定不會被彈劾嗎?We'll see!
Re: 街頭紀錄者問,警察為什麼不可以?
我是你上面那一樓的,我回應的是上面「百式」的言論,只是這程式似乎沒法顯示出來,請你冷靜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