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髓損傷者聯合會及各地協會40多名代表,今天上午拖者殘弱不便的軀體,坐著輪椅到勞工委員會陳情,高喊要李應元主委不要逼大家活不下去。陳情代表表示,長期以來脊髓損傷者自行負擔照顧服務的經費,聘僱外勞是唯一,也是不得已的選擇;現在勞委會要研議將家事勞動服務者納入勞基法的適用,是他們無法承受的負擔,他們要求要先保障被照顧者的權益,勞委會要調查所造成的衝擊,並且提出配套措施,由政府負擔所增加的照顧經費。
殘障聯盟理事長林進興說,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最近頻頻召集會議研商「家事勞動服務者適用勞基法事宜」;雖然社福團體已聯名要求,應先全面普查,瞭解對被照顧者家庭的影響及衝擊,並提出配套措施,勞委會卻充耳不聞,11月23日又要討論家事勞動者適用勞基法的議題;讓雇用外勞的脊髓損傷者和其他極重度的身障者覺得事態嚴重,決定要到勞委會陳情,勞委會由蘇麗瓊副主委代為接見。
陳情代表表示,許多脊髓損傷患者特別是頸椎損傷的病人,需要全天候 24小時的密集照顧,但是我國目前缺乏完善的長期照顧的服務及規劃,由家庭獨自吸收全部的照顧成本。對於家中有失能者的家庭而言,聘用語言不通且缺乏正式照護訓練的外籍看護工來照顧失能者,往往是最不得已的選擇。目前全省脊髓損傷者共有2萬3千多人,雇用外勞者就佔了三分之一。
陳情代表也反應,勞委會要指定家事勞動服務者適用勞基法,姑且不論工時,休息時間的認定爭議,也還有積欠工資墊償、退休金制度、職業災害的負擔及認定等疑義,把原本適用在公司工廠的法規硬套用於家庭,無疑拿石頭砸腳。貿然實施,對具有雇主身分的弱勢家庭或家庭照顧者而言,將增加負擔,尤其這個規定也將一併適用本國籍的看護者,對於長期處於經濟困境的弱勢家庭而言簡直是雪上加霜。在還沒有建制身心障礙者長期照護制度之前根本不是討論適用勞基法的時機;所以身心障礙的團體將不會參加明天召開的研商會議。
勞委會蘇麗瓊副主委回應表示,政府要執行任何一個措施,都會徵詢各方的意見,也會做影響評估,脊髓損傷協會代表所反應的問題都會納入考慮。
陳情代表最後提出四點要求:
(一)要求勞委會先對目前雇用外籍看護工的14萬9千3百多個家庭雇主進行需求普查,調查適用「勞動基準法」可能產生的衝擊及具體影響。
(二)要求勞委會提出相對的配套措施及具體解決方案。
(三)請求勞委會拿出公權力,嚴查不當使用外勞的雇主及仲介,以免善待外勞的弱勢家庭雇主被污名化。
(四)儘速建構長期照顧體系,讓失能者可以用負擔得起的價格,得到有品質的照顧服務。
陳情單位:中華民國脊髓損傷者聯合會陳情單位:中華民國脊髓損傷者聯合會、基隆市脊髓損傷者協會、台北縣脊髓損傷者協會、台北市脊髓損傷者協會、桃園縣脊髓損傷者協會、新竹縣脊髓損傷者協會、新竹市脊髓損傷者協會、苗栗縣脊髓損傷者協會、台中縣脊髓損傷者協會、台中市脊髓損傷者協會、南投縣脊髓損傷者協會、彰化縣脊髓損傷重建協會、雲林縣脊髓損傷者協會、嘉義縣脊髓損傷者協會、嘉義市脊髓損傷者協會、台南縣脊髓損傷者協會、台南市脊髓損傷者協會、高雄縣脊髓損傷者協會、高雄市脊髓損傷者協會、屏東縣脊髓損傷者協會、宜蘭縣脊髓損傷者協會、花蓮縣脊髓損傷福利協進會、台東縣脊髓損傷者協會、澎湖縣脊髓損傷者協會、財團法人桃園脊髓損傷潛能發展中心。
連署單位:中華民國殘障聯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