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薪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地方不同看法 【14:51】

2008/12/16

〔本報訊〕媒體報導,針對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昨天表示,同意企業讓員工休無薪假,雇主可依比例減薪,不受最低工資1萬7280元限制。此話一出,立即引發國民黨立委楊麗環不滿,指雇主要求實施無薪假,等於變相逼勞工自動離職。不過身處第一線的地方勞工單位則有不同看法,認為若堅持要求經營困難的企業主,全數發放17280元的基本薪資,將爆發提前大裁員危機,屆時勞工飯碗丟得更快。

彰化縣勞工處長黃章一也指出,勞委會提出的「馬上上工」方案,鑒於眾多企業面臨經營困境,釋出工作機會有限,導致馬上上工達成率不到2成,因此建議勞委會,何不將「馬上上工」計畫經費,更加靈活應用?

黃章一解釋,可將部份經費移撥給有心繼續經營的企業廠商,經核算後補足無薪休假勞工「基本工資」,藉此降低企業主裁員壓力,無薪休假勞工也可獲得基本保障,達到雙贏目標。

另外,不少企業主也表示,當今面臨前所未見的景氣寒冬,明年恐怕也不太樂觀,因為眾多廠商都接不到訂單,只能苦撐等待景氣回春,希望中央能多聽中小企業主與勞工的心聲,呼籲政府決策千萬不能草率,更應把有限資源,花在刀口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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