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評未過即拆樂生
自救會聲請假處分

2008/12/24
苦勞網特約記者

R0010577a 楊宗興 攝

樂生自救會、青年樂生聯盟及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OURs)、台灣人權促進會、國際愛地芽協會台灣分會等團體,協同法律扶助基金會林三加律師,23日至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控告台北市捷運局及北縣文化局在樂生拆除重建工程中,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並提出假處份聲請,也要求兩單位在環評為通過前應立即停工。

林三加律師提到,此案牽涉到的捷運新莊線及機廠工程,甚至是樂生院區的拆除重建部份,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都需再進行影響評估。機廠部份則仍在審察當中,為此開發單位仍沒有具體的回應。因此代表團體稍早也到環保署陳情,希望身為上屬機關的環保署能對此有所作為。綠黨秘書長潘翰聲認為,政府一直在幫企業規避環評,可想而知面對政府自身開發案也容易有同樣情況發生;讓人不禁想到貓纜的狀況,他著實不希望樂生成為第二個貓纜。

樂生自救會會長李添培現場也提到,對於之前公文中提到的39棟保留及10棟拆除重建的方案,他們也一再要求需要環保、水保及土質檢測通過才能拆除。OURs秘書長黃仁志認為,每個工程對大地都有不可回復的影響,涉及文化保存面則應先做好調查,並思考如何在這之中帶進民意;然而政府訂法卻在此時大玩法律,因此人民現在是用法律及制度對之提起正面控訴。

依據11月24日北縣府的公告中,並沒有提及圍籬架設的情況,但目前院區則架設了無法移動的鐵圍籬。林三加說,提起假處分是希望透過法院的先行勒令保有目前情況,並且要求工程單位在60天內積極回應,否則人民有權再提起公民訴訟。但在此端提起假處分聲請,並要求未通過環評之兩單位立即停工的同時;另一端工程卻已如火如荼的展開,院區內工人已動工並拆除竹雅舍,也在主要通道架起重圍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