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型化契約今公布 勞委會研擬 補助無薪假薪資

2008/12/25

【薛孟杰/台北報導】

●企業放無薪假情況越來越多,引發勞工團體強烈抗議。圖/本報資料照片

 經濟不景氣,無薪假風潮席捲全台,為降低勞資爭議,勞委會研擬無薪假定型化契約,做為勞資雙方合意「無薪休假」時的參考依據,將於今日公布。

 此外,勞委會亦研擬直接補助無薪假勞工薪資的可能性,近期就會公布相關方案。

 企業放無薪假情況越來越多,引發勞工團體強烈抗議,原本打算「尊重市場機制」的勞委會被迫更積極介入,但另方面,由於勞委會明訂無薪休假薪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資方亦揚言將擴大裁員,下個月的失業率恐將更難看,勞委會形同腹背受敵。主委王如玄因此在昨晚緊急進入政院,向劉揆面報勞委會的因應措施,希望無薪假勿演變成為更大風暴。

 王如玄深夜回到勞委會後,不願多談與劉揆會面內容,但今日會先公布勞資無薪休假定型化契約。

 儘管無薪假定型化契約非法律規定,僅有「建議」性質,但勞委會方面認為,契約簽訂後還是有效力,若勞資因無薪假出現爭議,有助於釐清責任,勞資亦可藉逐項檢視契約內容,縮小彼此認知差距,減少衝突。

 定型化契約主要將對法律模糊地帶提出建議。例如,勞委會原先傾向無薪休假後的新制勞工退休金,應以無薪休假後實領薪資提撥,但在定型化契約中則建議,勞退新制或舊制提撥應該以「無薪休假前」的薪資提撥,若雇主同意,對勞工會比較有保障。

 除此之外,定型化契約中引進「可進可出」機制,簡單的說,就是勞資雙方簽訂無薪休假契約後,如果還不到原協議的無薪休假停止期限,勞工生活就撐不下去,可隨時要求資方解約,給予資遣費或退休金,雇主亦應以無薪休假前勞工薪資給付資遣費,若達退休標準,則應給予退休金。

 由於無薪休假薪資水平急遽降低,許多勞工關心「能否兼差?」,問題答案亦將明列在定型化契約中。原則上,勞委會傾向如不抵觸競業條款限制,可適度開放無薪假勞工兼差,但具體作法仍須經勞資協商。

 除此之外,由於勞委會立即上工方案媒合率不高,勞委會考慮相關經費,直接補助給薪資過低的無薪休假勞工,並配合即將建立的無薪休假機制地方通報制度,希望能夠協助勞工度過難關,等待景氣的復甦。

建議標籤: 

臉書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