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要付保費 勞工釀拒繳

2009/01/03

2009年01月03日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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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不滿失業還要繳國民年金保費,打算拒繳。圖為上周工會抗議企業裁員情形。 圖片: 1 / 1

【陳嘉恩╱台北報導】國民年金去年10月上路,並在上周寄出首批繳費單,許多失業勞工收到後發現,須月繳674元保費,痛罵政府不顧失業者生活困境。多名失業勞工表示要拒繳款項,承辦國民年金的勞保局也坦承,因國保屬「柔性強制加保」,繳費率恐只有四成。

「三餐都吃不飽了」 去年10月、11月失業的勞工,因喪失勞保,被自動納入國民年金,上周起收到繳費單。多名失業勞工向《蘋果》投訴指出,失業已造成收入頓失,沒有閒錢再繳保費,25歲失業勞工胡先生痛罵:「三餐都吃不飽了,哪有錢繳費?打算拒繳。」 社會保險專家、勞務士協會理事長張凱翔指出,《國民年金法》未對欠繳者有罰鍰,但配偶有連帶繳款責任,因此單身者可暫時不繳,10年內再補繳保費和利息即可。 不過,如果有配偶者不繳款,會被罰3000元以上。此外,年滿64歲者也應按時繳款,以免喪失每月年金最低3000元保障。 勞保局指出,國民年金屬柔性強制加保,初估台灣實施初期繳款率只有四成,「雖然單身者欠費沒有罰鍰,但仍建議民眾按時繳款,以保障自己的老年生活。」

國民年金繳款資訊 ◎對象:25~65歲、未投保軍公教勞農保者 ◎金額:每月674元,身障、低收入者另有減免 ◎欠費處理: ˙單身者欠繳不會受罰,但年資不計,事後10年內可補繳,須補利息 ˙有配偶者若欠繳,配偶會被催繳,可罰3000~15000元 ˙64~65歲欠費或欠費達10年以上,年老時無法享有每月3000元基本保障 ◎諮詢管道: ˙國民年金專線:(02)6635-0123 ˙勞保局總機:(02)2396-1266 ※資料來源:勞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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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是沒收入 為何是第五類或第六類 還要負擔一個月337或是505的費用? 明明我對自己的投保資格強烈不同意 為何要付利息! 最低生活費!?不是很厲害 怎不要跟稅捐局結合直接就知道我應該投保哪類的 還要自己去區公所!!!惡劣的是 還要繳利息!!!!!我要氣死了~

沒錯,國民年金根本就是"自願失業無存款的刑罰",我三年前是有領失業補助金但是陸續到現在一直都找不到穩定的工作,屢次都不能通過三個月的試用期,所以我就是敗類?我只能讓自己生存下去,可是收到的國民年金催繳單會提醒累積到現在未繳的費用,從事勞工已十年多,未曾欠過官方一點錢就這次這國民年金跟健保費要跟房租和生活費等把我煩死!都沒人要借我錢也找不到工作!你當我是很開心的跟老闆說"老娘不幹了!"

都要餓死了還要來搶錢。

要收年金費用,怎不先去向馬英九收他在台北市任內欠的健保費?

何況現在是賣台集團當政,高官綠卡楓葉卡一大堆,搞爛台灣再賣掉台灣,我繳年金,以後要向共匪領錢嗎?

健保制度及國民年金制度不知是政府在照顧人民,還是人民照顧人民,
抑或人民照顧自己?照顧到後來拖垮財政、拖垮弱勢家庭,這等照顧實
在令人匪夷所思!

因為少子化造成人口老化,所以我們這些未來的老人必須靠自己才得以
安老?意謂國家沒能力照顧我們的未來,所以我們得預備銀兩以應付老
年後的開銷?

少子化問題不去解決,再來推給人口老化,人口老化再由現在的青壯年
承擔,這是什麼邏輯?青壯年如果養得起小孩,為何會害怕生育?老年
人如果可以獲得好的社會福利照顧,又何必依賴子女奉養?是政府沒有
安全感還是人民,全民買單的政策是在宣告政府的無能為力嗎?

政府應先從經濟面解決人民最基本的生存需求,而非一昧地以保險制度
來規避未來可能發生的風險,試問:當一個人目前三餐不濟,他能期待
老年生活衣食無缺嗎?

如果把那些被吃掉的錢都要回來,補助繳不出保費的人,那該有多好!
貪官污吏的賄款不去要,淨要窮苦人的錢,會不會太殘忍?
這是吃人的世界嗎?!

對啊!
殷琪亂花錢
改天高鐵倒了,還不是拿大家的吃飯錢去補窟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