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1/07
【黃馨儀/台北報導】 為了吸引台商回流,或讓跨國企業回台設置物流中心與營運總部,經濟部將在台設立經貿營運特區。昨天經濟部長尹啟銘表示,未來在與大陸進行特區對特區協商下,不但可增加就業機會,更可善用台灣地理優勢,互享零關稅等優惠,或許可做為兩岸簽訂經貿合作協定的前奏曲。
此外,為了保護本國勞工,經濟部經貿營運特區原規畫、二○%的外勞聘雇比例限制,提高為四○%,至於區內得享有營所稅「五免二減半」優惠。
經部也希望台商海外盈餘匯回台灣時,可免徵所得稅,且併入最低稅負制,目前仍在與財政部、勞委會研擬中,尚未達成共識。
至於經貿特區地點,尹啟銘則說,只要交通便利、機能完善的地點皆可列入考慮,例如台中、屏東加工出口區雖非港口,卻是機能完善的地區,只要具備足夠的條件即可參考。
此外,由於去年底受理廠商新增外勞配額申請件數,約較平常縮減三分之一,工業局也將與勞委會協商,將申請外勞廠商的期限由半年延長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