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報導]
公視危機下的《紀錄觀點》

2009/01/11
苦勞網特約記者

1月9日本地藝文界發起串連挺公視行動,雖號稱來自影像、藝術、文學、劇場、音樂各領域朋友,但實際現身者約半數與影像相關,其中又以紀錄片工作者為大宗。

眾所周知,公視《紀錄觀點》為國內少數提供紀錄片拍攝資金的管道,然而,《紀錄觀點》所提供的攝製條件,卻也長期被紀錄片工作者批評。近日媒改團體與社會各界要求立法院解凍公視預算、不得干預公視獨立自主運作之外,也期望公視能向所謂「公共化」理想更邁一步,落實產業民主以及資訊透明,即有相關工作者進一步思考,《紀錄觀點》提供的攝製條件,有沒有可能跟進轉變?

若以製作一部近一小時紀錄片的費用為例,目前《紀錄觀點》提供給新導演的製作費約在80到100萬元間,部分有經驗且曾與《紀錄觀點》合作的導演,則能拿到100到120萬,且各項費用細目比率都有相關規定,例如導演費約為10%。若以製作期一年為基礎,國內「最頂尖紀錄片導演」能從《紀錄觀點》拿到報酬,平均約為月薪一萬,不但低於國內基本工資,也肯定無法支應基本的生活需求,遑論機會或條件相對較差的紀錄片工作者。

曾任《紀錄觀點》製作人的蔡崇隆說,導演費比率偏低的現象,不是《紀錄觀點》獨有,國內所有紀錄片製作案都是如此,導演只得壓低製作成本,從製作費中再「擠」一點薪水出來,但也可能間接影響製作品質,一般而言,多數導演不願如此,只能尋找其它接案收入,支持生活。

前述說法和現實,也使得部分紀錄片工作者在論及《紀錄觀點》製作人柯金源所拍攝片子的高收視率和DVD銷售佳績時,會略帶貶抑地說:「柯(金源)是《紀錄觀點》製作人,領薪水不用擔心生活,拍出來的東西當然比較好」。此觀點雖略嫌簡化,但也如實反應出紀錄片工作者的作品水準,和其相對應的勞動條件,有一定程度的關連。

然而,綜觀現實狀況,蔡崇隆認為,在公視整體預算不足,《紀錄觀點》又希望盡可能提供最多的導演拍片機會下,短時間內,不管是提高製作費或調整製作費比率,似乎仍將無解,更別提目前公視預算又被立法院凍結,在財務上陷入危機。

同時,版權問題也是紀錄片圈內經常討論的議題。長期以來,《紀錄觀點》出資製作的影片,版權均歸公視所有,影片出版銷售額則有6%回饋給創作者。《紀錄觀點》執行秘書陳怡如表示,曾「替導演」反應回饋比率太低問題,但和公視行銷部門溝通之後,得到的答覆是出版紀錄片有時連工本費都拿不回來,為了達到收支平衡,現階段暫無法提高回饋比率。

紀錄片工會曾在公視現任總經理馮賢賢(亦曾任《紀錄觀點》製作人)就任後,提出「版權共享」的構想,當時馮賢賢雖表示認同,但說需要和董事會及其他管理階層再討論,如今一年過去,仍無下文。陳怡如則說,國外若由公共電視出資的影片,版權同樣是歸公視所有。她強調,公共電視雖然沒有商業考量,可是還是要顧慮到財務狀況。

部分關心此次公視預算爭議的人認為,危機反是改革契機,唯紀錄片工作者和公視合作時的勞動條件,恐怕無法搭到這一波改革的便車。箇中原因除牽涉到國內各界對公共電視的重視程度(公視預算),也與紀錄片被重視程度(《紀錄觀點》預算)息息相關。

《紀錄觀點》此種「盡可能提供最多的導演拍片機會」想法,雖然立意良好,卻也造就一個「消耗」紀錄片工作者環境。同時,以收支平衡為理由,拒絕分享版權或者提高出版回饋比率,是否真是公共媒體合理立場,恐怕仍有討論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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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國外若由公共電視出資的影片,版權同樣是歸公視所有。>

前題是:國外公共電視台提供的資金是國內製作經費的數倍以上,因此版權歸公視所有。

問題是國外的公共電視整體預算是多少
是台灣13台的數倍以上

針對 對於公視內部製作人的批評
提出嚴重抗議 請說明誰說的
難道有薪水是罪過嗎
導演做出好片子 是因為薪水嗎
這樣的推論太侮蔑人了

請苦勞網道歉

紀錄片獨立導演的預算要合理化
絕對支持
甚至也可公開內部與外部所有委製自製預算

但是跟內部製作人有薪水是兩回事
怎麼可以這樣寫

柯導自己上山下海
甚至為了節省預算
隻身背負五十公斤器材上南極文森峰
是因為薪水嗎
太過分
導演攝影打雜自己來
不了解紀錄觀點導演的平日工作
就這樣亂寫
苦勞網 道歉

請你寫紀錄片權益問題
或是費用問題就好好寫
不要拿別人當箭靶 當墊背
公視員工有薪水 但是許多人也很珍惜 很努力在做
更何況 像我們的島 柯導 像紀錄觀點之前的導演蔡崇隆等
不只拍紀錄片 平常新聞 專題
以及其他環境運動都有再努力
是為理想做事情
不是為了生活是為理想

公視的朋友你好,此篇報導探討的是影像工作的「物質基礎」,內容雖提及柯金源導演,但在文章脈絡下,並無批評柯導的意思。

例如侯孝賢、李安等知名導演,因其具有一定的資金籌措能力,故能夠擁有比國內其餘導演較優渥的創作環境,這是影像工作的客觀物質基礎。

然而當我們這麼分析時,並不代表否定其在影像藝術方面的貢獻與成就。柯金源導演是優秀且令人敬佩的影像工作者,報導中引用的對話內容亦無惡意批評之意。

當然,以單一報導的篇幅,只能簡略地談及影像工作者的勞動條件,難免不夠完整具體。謝謝你的回應與指教,未來我們會更小心處理相關議題。

苦勞網編輯部 謹上

除了擴大公視,公共傳媒的規模之外,愚還沒有想出兩全其美的辦法。
第二個在擴大之前,或可考慮的作法是:
一,公視可以提出過去的統計,告知從各種節目的販售,
賺多少錢(扣除發行行銷等),
二,假設是x元
三,那麼,呼籲政治系統撥付X元,由公視「全額」轉交這些節目(含
紀錄片)的製作團隊
四,....

本來看到這篇文章覺得有點問題
但是今天看了苦勞網的回應之後
覺得更怪 不免想上來寫寫

我覺得應該要去探討
如何給紀錄片更多的發展空間
更多的資源

記錄觀點的費用問題
要從公視的整體資源分配現況來深究
還有公視整體預算的問題來探討
怎麼會簡化成薪水問題 勞動條件

還有苦勞網的編輯
以李安與侯孝賢能拿到比較優渥的創作條件為比例
但是重點就是公視內部的導演或工作人員
所能運用的製作費用 並沒有特別的優渥
有時一部片子也只有十幾萬的製作費用
甚至一集的專題報導只有2萬的直接費用
所以有些導演或記者 也會自掏腰包來貼補製作費用
導演或記者 常常從導演 攝影 攝影助理 寫稿 剪輯 聽場記 收音 記帳 連拷貝dvd 剪貼......都要自己來
我覺請你們來了解一下公視內部製作的狀況 記者導演工作狀況
或是跟著拍攝之後
了解整個狀況再去做這樣的推論比較好
再沒有求證的狀況之下
就直接引述或這樣的推論
並不是新聞報導該有的專業
也對被寫出的人相當不公平

另外針對苦勞網說紀錄觀點的攝製條件
長期被紀錄片工作者所詬病
請問訪問了多少位紀錄片工作者呢
誰說的 怎麼說
新聞採訪並不該是如此的草率

而且你所謂的優渥創作環境
是有月薪的勞動條件
當然紀錄片的發展與工作者的勞動條件有絕對的關係
卻不是唯一的關係

公視員工有薪水比起其他紀錄片工作者幸福是事實
建議所有的成果必需給全民監督
員工也必須要更珍惜更努力
不過in house與by case 也各有其優缺點
是兩種不同的工作狀況
請在做論述不要過度簡化推論

苦勞網有心作這樣的報導很好
但是如果能夠更有新聞專業
會更好

我看柯金源那一段似乎是苦勞記者
引用蔡崇隆接受採訪時所說的話
這應該不用苦勞記者負責吧

還有把跟紀錄觀點合作的導演視之為國內「最頂尖紀錄片導演」
等等這種荒謬的說法
這應該都是蔡導演自己在認同頻道作為一種專業以及高報酬的想法吧

再者
一般談勞動
確實是把正式/僱用關係
視為優於承攬等非典型僱用

可是在影像工作確實如樓上朋友所言
in house與by case 也各有其優缺點
是兩種不同的工作狀況
依該考慮紀錄片工作的特殊性
的確不該做過度簡化推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