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1/16
◎ 李斯惠
自從這個月要開始繳國民年金,我真的覺得壓力很大,因為我的小家庭是沒有收入的,政府的規定是年滿二十五歲以上,沒有勞保、公保、農保的人,就要每兩個月付這筆錢。在這個經濟不景氣的情況下,大家沒有勞保、公保、農保的意思不就是沒有工作嗎?叫一個沒有工作的人每兩個月要付一筆一千三百多元,真的是一個不小的支出,我每兩個月就要多付三千七百元。國民年金的立意我相信是好的,但是時機那麼差,我連保險都付不出來了,還要多付一筆國民年金,我真的很想哭。
目前台灣失業人口有那麼多,就表示有那麼多的人跟我是一樣的,他們沒有收入,但是還是得繳錢,現在都快要活不下去了,誰管六十五歲以後領多少錢!這項政策讓我不禁聯想,是不是用人民的錢去發消費券、是不是用我的錢去補助學費、是不是用我的錢去補金融風暴的大破洞?不繳還會罰錢,我真的覺得想去請大法官解釋一下,這合理嗎?我們人民難道沒有選擇權嗎?我可以不可以選擇現在活下去,而不是六十五歲以後的生活?今年的自殺率可以想像,今年的痛苦指數可以想像,我們真的很苦…(作者為家庭主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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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繳國民年金繳到哭
國民年金為何不能與勞保年金合併?為何非要另外開徵?試問一個沒有任何工作的人如何有收入來源能繳納國民年金?若是可以不繳卻要符合政府所開出的認定條件.這豈不是逼人民上街向政府討飯?官逼民反?不懂的是政府卻硬是要執行請想想以前的老人年金都不用繳費就能受用現在卻是全民繳費但卻非全民受用?真正弱勢的人如何有能力去提供政府所要求的那些條件?失業雖可能是暫時的,但能真正照顧到人民的政策卻讓人民質疑的話,那政府為何不停下來想想為何?
Re: 繳國民年金繳到哭
沒腦袋的政府,只會作一些腦殘的政策。沒工作沒收入的人已經被迫要交賤保費。現在還多一個國民a金?到底是真的為人民謀福利,還是鼓勵人民全家燒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