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終於從特別301名單上除名

2009/01/17

【/劉芳】 美國聯邦貿易代表署(USTR)今天宣布,八年來,由於台灣努力保護智慧財產權,獲致相當成效,因此,美國把台灣從「特別301的觀察名單」上除名。

特別301」指的是美國貿易法案的第301條款。依據這項條款,美國如果認為哪個國家對保護智慧財產權不力,可施以懲罰。我國過去大多數被列為「觀察名單」,也曾被列為情節更嚴重的「優先觀察名單」。今天,美國聯邦貿易代表署宣布把台灣從「觀察名單」上除名。

貿易代表署在聲明中指出,台灣在智慧財產權的保護與執行上有明顯進展,美國對此表示肯定。聲明中說,2001年時,美國批評台灣是盜版者的避風港,可是到了今天,台灣強化立法與執法,展現決心要使台灣成為發揮創造力的大本營。台灣的努力以及美國和台灣間的合作,應該成為其他各國的楷模。

美台商會也發布聲明,對聯邦貿易代表署這項決定表示歡迎。美台商會會長韓儒伯表示,台灣的努力得到肯定,應該感到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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