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強製衣爆發第一起人口販運爭議案

2009/01/21
苦勞網特約記者

台灣引入外籍勞工的聘僱制度弊病叢生,影響所及,除了曾發數起移工集體性抗爭,更使得台灣自2005年起,名列美國國務院「全球人口販運報告」中第二級觀察名單,意指台灣仍未達到消除人口走私的最低標準,仍然是勞工與性交易人口主要走私地點且「受害者數量極為顯著並且持續增加」,與印尼、寮國、尼泊爾、泰國、蒙古、菲律賓與越南…等國並列榜上。

為此,行政院將《人口販運防制法》列為優先推動法案,並於今年一月十二日於立法院通過。其中規範,以強暴脅迫方式進行勞力剝削,可處加害人7年以下有期徒刑,雖遭推動法案的人權團體譴責刑度過輕,然而對於外籍勞工動輒被限制人身自由、強制扣證、無端遣返等積弊,此法案允許被害人臨時或永久居留台灣,並擁有工作權,這些權益對被害人其實相當重要。

就在法案通過沒多久,台北縣境內發生第一起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的勞資爭議個案。雇主是位於土城市的介強製衣股份有限公司,與介勇製衣、罡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屬於同一個老闆。工廠裡共51名菲律賓勞工,來台之前各繳交大約7萬元仲介費用(3萬元給台灣仲介),並且簽訂勞動契約。契約內容說明將依照勞基法規定,給予每個月月薪15840(大約2006年左右簽的)、每工作7天當中可享一天休假、病假半薪計算等看起來符合勞基法的條文內容。但當勞工領到第一筆薪資時,發現薪水只有2000左右,雇主告知是因為扣除各種費用之後所餘,而且告知是按件計酬,且每個小時加班費只有20元。

勞工於2007年11月間向勞委會申訴,但官方安排協調之前,資方與仲介即於工廠內召開協調會,威脅強迫勞工簽下同意書(agreement),內容包括同意薪資按件計酬、加班費調漲到22元,並且不得再申訴。在壓力下大部分菲律賓勞工都簽下同意書,只有少數不願意簽。2008年12月間,部分勞工繼續向勞委會申訴,同樣的,雇主與仲介再次脅迫勞工簽同意書,加班費調漲到24元。這次,有6位抵抗較激烈的勞工,因為不願意簽,因此被資方隔離在另一個小房間,等其他大部分勞工簽好同意書。

目前總共17位勞工已經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扶助,要求資方遵照第一次契約內容給予法定的最低薪資,並且給付加班費。但其中上述6位拒絕簽同意書的勞工日前被資方解雇並且企圖遣返回菲律賓,在菲律賓移工團體的簽線下,緊急找到台灣勞工團體勞動人權協會與新移民勞動權益促進會出面,以資方片面扣押居留證和護照,且這17名移工的實際勞動條件與所簽勞動契約的內容不同,並質疑公司的工作規則並未向主管機關報備、論件計酬的不合理未做說明,所以向勞工局提出人口販運的爭議。

勞工局起初不願以人口販運來處理該爭議案,長期從事移工協助工作的新移民勞動權益促進會秘書長李麗華表示,勞工局顯然瀆職,由於勞工局對於1月12日所通過的《人口販運防制法》毫無準備,所以懇請李麗華同意勞工局能在年後處理該案。

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MECO)已同意在這段時間將協助該17名移工安置,這17人中有3人(其中1人已懷孕)將返回菲律賓,另外14人將暫住MECO,週五再轉往他處安置。

參考:亞太移工團、移工國際共同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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