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2/14
來源:南方都市報 2009-02-14 09:59:39 作者:
本報訊 (記者 陳偉華)面對來勢洶洶的國際金融海嘯,東莞拿起了改革開放初期的法寶———「全民招商」。昨日記者從東莞市經貿局獲悉,東莞市政府出台了《東莞市鎮村引進投資項目獎勵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鼓勵鎮村招商,市財政最高給予100萬元的獎勵。
與改革開放初期不同的是,現在東莞鼓勵的不僅是引進外資,還鼓勵引進內資。凡是東莞以外的國內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投資主體,都算內資。
根據《辦法》,獎勵的最低門檻是引進外資項目註冊資本不少於300萬美元,內資投資總額不少於2000萬元人民幣。
具體的獎勵規則是:引進《東莞市產業導向目錄》中的鼓勵類生產性項目,外資每個項目認繳註冊資金每達50萬美元獎勵1萬元人民幣,內資實際投資額完成300萬元人民幣獎勵1萬元人民幣;如果引進的是《東莞市產業導向目錄》中的非鼓勵類生產性項目,則外資每個項目認繳註冊資金每達50萬美元獎勵0.8萬元人民幣,內資實際投資額完成300萬元人民幣獎勵0.8萬元人民幣。獎勵數額均是100萬元封頂。
東莞市經貿局認為,《辦法》的實施,對調動東莞鎮村招商引資積極性將起到積極作用。
為了避免玩弄數字,《辦法》規定,投資項目必須實際完成60%以上才給予獎勵。實際投資完成率達60%不足100%的,兌付50%獎金,待項目實際投資完成率達100%後,再兌付餘下的50%獎金。
據悉,獎勵資金全部由市財政承擔,由引進投資項目落戶所在鎮街和村委會按3:7比例分配。如果是多個鎮街或村委會一起引進的,則內部協商分成。獎勵每半年發放一次。暫定執行至201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