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振興法》歐巴馬今簽署 美貨條款有但書

2009/02/16

【陳文和/綜合十五日外電報導】

 美國國會十三日通過,歐巴馬總統即將在十六日簽署生效的《二○○九年美國復甦與再投資法》(或稱經濟振興法),其中最有爭議的是附帶「購買美國貨」(Buy American)條款,限制依此法撥款推動的公共工程只能採用美製鋼鐵與其他工業製成品,縱有但書要求須顧及國際貿易協定的各項義務,仍難免引發國際社會反對貿易保護主義聲浪,甚至可能導致其他國家群起效尤。

 「七大工業國集團」財政部長與中央銀行總裁十四日在羅馬會議就聲明強調,當前全球金融及經濟情勢嚴峻,先進開發國家經濟持續衰退,訴諸違背自由貿易原則的保護主義絕非適當的作為,更擔心各國繼美國之後,在各自推出的經濟刺激方案中附加「限用國貨」條款。矛頭所指除了美國經振法的「購買美國貨」條款,法國和義大利補助國內汽車產業的措施,也都飽受抨擊。

 美國總統歐巴馬競選時曾在勞工密集的各州強勢訴求「購買美國貨,票投歐巴馬」(Buy American, Vote Obama),然而,歐巴馬在國會通過經振法前夕造訪美重型機械出口大廠「Caterpillar」時表示,「購買美國貨」條款雖獲工會組織義無反顧的支持,但他主張應添增但書,明確要求當局援引此條款必須符合國際經貿協議的規範。

 歐巴馬之所以挑選Caterpillar演講,因為如果掀起報復戰,在全球採礦及營建設備製造業界獨占鰲頭的Caterpillar首先受害,所以不遺餘力帶頭反對「購買美國貨」條款。

 歐巴馬上周接受電視訪問時也曾強調,在全球貿易衰退的當頭,美國承受不起引爆貿易戰的風險,他並不希望「購買美國貨」條款予人保護主義的觀感。

 據供應商也指出,政府採購的資訊科技等電子產品泰半是以多國製造的構件組裝而成,究竟這類貨品如何適用「購買美國貨」條款?如被這些枝微末節的瑣事綁手縛腳,各項旨在創造工作機會的公共建設計畫恐將延誤時機,成本也將與日俱增。

 不過支持「購買美國貨」條款者則指出,美國自一九八二年以來即有限制公路及大眾運輸系統採用美製鋼鐵的法規,公共工程的承包商早就習以為常。麻州大學經濟學者波林分析政府數據指出,未來美國新道路與橋樑建案採用的鋼鐵、水泥及其他物料將有近九○%為國貨。

 「購買美國貨」條款附加但書後,「歐洲聯盟」、加拿大、墨西哥與日本等少數與美國簽有政府採購協定的貿易夥伴,將可從美振興經濟方案中分得一杯羹,而「金磚四國」巴西、俄羅斯、印度與中國等未與美國簽政府採購協定的國家,則將難從中獲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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