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6/09
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讓廿八萬位卡債族在財務上可以獲得重生機制,國民黨立委徐中雄(左)、曹爾忠(中)、民進黨立委尤清(右)等人相當興奮。 記者邱勝旺/攝影
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建立卡債族信用更生機制。民眾若積欠銀行一千兩百萬元以下的無擔保債務,可向法院聲請,透過協商、更生及清算方式償還債務。
新法將在公布九個月後開始施行,估計有廿八萬卡債族適用。
這項條例形同個人的「破產法」,經由法院裁定清算後,債務人雖可免除債務,但工作將受限制,不得從事不動產估價師、律師、會計師或參與公職人員選舉等一百七十多項工作;且債務人須受「生活禁奢條款」限制,不得搭計程車、吃大餐、買名牌奢侈品等。另外,且非經法院許可不得離開居住地,並得限制債務人出境。
至於更生,目的在促使債務人盡其能力清償債務後免責,而獲重生機會。
推動這項法案的台聯黨籍立委郭林勇與國民黨籍立委徐中雄昨晚強調,未來卡債族雖有更生機會,但這並非是讓卡債族逃避債務的途徑,因為信用更生的期限長達六到八年,卡債族仍須勇於面對與解決債務問題。行政院也強調,更生期滿後仍會遭註記信用不良,未來求職、貸款時會受影響。
在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立法過程中,銀行業者反對最力的「自用住宅保障條款」最後被排除,也就是說,更生者仍須繳交房貸本息,銀行呆帳或倒閉風險可望降低。
不過,銀行公會理事長許德南表示,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通過,因為銀行辦理的無擔保放款將首當其衝,未來銀行勢必緊縮信用貸款,降低貸款風險,有貸款需求的卡債族還是會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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