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效改善計劃」裁員引爭議
渣打銀行勞資調解破裂

2009/02/25
苦勞網特約記者

新竹市北區行政大樓前,勞工處正舉辦著「2009新春就業」現場徵才活動,另外一邊,極為諷刺地,是渣打銀行工會,和被資遣的二十幾位員工,以及前來聲援的新竹縣產業總工會與新竹地區的友會,上演著行動劇,抗議資方以自行訂定的「績效改善計劃」(Performance Improvement Plan,PIP),資遣了百餘位的員工;為此,工會提出勞資爭議,今(2/25)天就在這棟行政大樓裡召開第一次的調解會,在資方拒絕做出任何讓步的情況下,調解宣告破裂。

所謂PIP,指的是由公司定訂出業務的目標,以6個月為期,對員工的工作績效進行評比,分為五等,其中被列為第四等「未達成」,與第五等「落後」的,就要接受3個月的輔導,績效沒有改善,就得捲鋪蓋走人。渣打資方要求各單位最少要有15%的人列入PIP,所以,在去(2008)年1到6月份,全公司約5千名的員工裡,就有約7百多人被列入PIP名單。被列入名單的人,首先因為受不了壓力,就已經有8、90人自行離職;而在「輔導期」結束之後,公司公佈了120多人的裁員名單。

這麼做的爭議首先是,這個規則並沒有得到工會的同意,完全是資方片面訂定的;其次,資方這一次的動作,是依據《勞動基準法》「不能勝任工作」的要件進行資遣,但是「考績」不能達到某一個水準,是不是能作為「不能勝任工作」的判斷依據,頗有爭議,渣打工會常務理事郭寅輝說,在這一波的資遣名單中,大概有8成是業務人員,這些業務人員的「考績」也就差不多是他們的「業績」,在經濟不景氣的情況下,面臨那麼大的業績壓力,業務員拉不到生意,甚至連自己和親朋好友都拉去買金融商品,最後不但領不到績效獎金、還落得慘賠、套牢,現在又失去工作。

另一個更大的爭議,是資方在挑選裁員的對象時,也並沒有依照自己訂的遊戲規則,調解會的現場,就有被裁的業務人員說,自己在「輔導期」的七、八、九3個月,業績都達到了標準,但同一個單位,業績比她差的人都沒有事,自己卻被裁掉了,她強烈質疑分行的主管是依據個人喜好任意砍人,造成「錯殺」的結果。面對這些質疑,連出席調解的資方代表也無法回應,只表示將對個案再做探討。

不過,將每一個事件「個案化」、各各擊破,正是資方的策略,去年渣打銀行全球性地併購美國運通、在台灣也因此擴增據點,年底又從中央存款保險公司標購下亞洲信託,業務不斷擴張,無法以「業務緊縮」為由進行裁員,所以就搞出了這一套PIP方案,開始裁員的動作,面對這個現象,工會開始向被裁的員工收集委託書,進行集體的勞資爭議,郭寅輝說,目前有26個人委託工會進行調解,不過在今天的調解會裡,雖然勞方指定的調解委員銀行員工會全國聯合會祕書長韓仕賢、官方調解委員新竹市勞工處副處長呂永樑都建議資方考慮以增發被資遣員工離職金等方式,以達成「合意終止契約」,不要走上訴訟的途徑,不過都不被資方接受,調解於是宣告破裂。

郭寅輝說,工會希望透過這一次的爭議,以及之後的訴訟,對資方施加更大的壓力,事實上,PIP一波波地進行,後面的裁員名單也會一波波地出來,而在工會有所行動之後,原本預計2月16號公佈的去年下半年PIP裁員名單,卻延後公佈了,起碼資方對於執行計劃的嚴謹度有了警惕。

原本是新竹商銀工會的渣打銀行工會在被合併之後,一直積極推動「團體協約」,2007年12月15日,召開會原員大會,取得罷工權,在這之後,雖然資方仍然沒有同意工會提出的團協內容、拒絕簽字,但是也簽下了一紙「備忘錄」,面對資方裁員動作不斷,工會除了積極應對之外,也將採取更大規模的動作,希望以集體的力量,繼續推動團協。

回應

主 旨:為請更正 貴網站上關於渣打銀行勞資爭議報導內容中之本律師發言內容事。
說 明:
一、緣本律師前受渣打銀行委任,出席九十八年二月二十六日新竹市政府勞工局所招開之勞資爭議調解會 議,該會議所進行之調解程並未對外開放,且本律師亦未就該事件接受任何採訪或對外發言,更無於調會議中陳述或表明贊同勞方所提之加發離職金等款項而合意終止勞動契約等之言論。詎料 貴網站 網頁竟於隔日錯誤報導稱本律師亦為前揭合意終止等調解建議。就此事實不符之報導,敬請 貴網站 應予立即更正。
二、以上,敬請 查照惠辦
陳金泉 律師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陳律師好:

在調解會上沒有這麼說嗎?好的,我可以把這一段描述拿掉。不過,我相信,就資方在以「考績」等於「工作不能勝任」的這一個解僱理由,加上自己不照自己的遊戲規則玩這兩點看,在訴訟上,是不是現在拿一點錢出來,用「合意終止」的方式,是不是比較有利,相信在你的專業意見上一定會有所判斷,不過在這個個案上,有立場的問題,大概你也很難表達你的看法。

我想,資方不願意接受更高的資遣條件,可能是顧慮到後續裁員的成本問題,這也表示,資方裁員的動作勢必是要一波波地做,如果我們回到勞基法第11條的精神,來看資方這種擺明了是有計劃裁員,同時增加員工工作壓力的手段,我想在你對勞動法的專業,也會有你的不便明說的判斷吧。

這可能是做律師的苦惱。

歡迎常上苦勞網走走喔。

苦勞網 孫窮理

我不是當事人,也不是苦勞網記者,只是對陳律師留言的一部份有些回應。

我沒出席調解會議,對調解會內容陳律師的發言無法評論,但陳律師所稱之「該會議所進行之調解程並未對外開放」,看起來似乎在質疑苦勞網報導的合法性與適當性。事實上,只要受到出席者的委託,包括苦勞網記者在內的任何人都可以出席調解會議。在勞資角力的層次而言,這樣可以加強監督、讓勞工增強信心,並無任何違法的問題;在法的層次而言,這也絕無違法的問題。

是故,調解會議當然並非對外開放之會議,但所調解之內容並非僅涉及斯人之事務,乃屬可公平之事件,所以不管是受當事人委託出席、或者根據由出席者轉述而寫出的報導,於理、於法而言,均並無絲毫不當之處,望陳律師明察。

由此文看來弱勢的勞工只有不斷的展現集體的力量,
方可讓強勢的資方作些許的讓步。

明知將每一個事件「個案化」、各各擊破,正是資方的策略,
為什麼弱勢的勞方總是一再的遭分化。

孫窮理先生你好:
感謝你這麼快就回應並刪除了有關我要求更正的那一段敘述。事實上該調解會並未對外開放,不過我看到你確有在場(你的鬍子標誌很容易辨識,除非我眼花了!)有關提高離職給付換取合意終止的提議是韓委員所提五個解決方案之一,蘇大律師也提過,我是有引述但並未表達贊同或提議以該方式達成調解的意思。原先的報導內容跟當時實況有一點小出入,不在場的人士乍看之下可能引起誤解,所以才麻煩你們處理。也再次謝謝你們迅速的回應。
苦勞網是我經常閱覽的網站,我在這裡得到很多相關的知識跟訊息,也誠心感激你們的付出與努力。
陳金泉律師 敬上2009/2/27pm10:30

上次餐會時,有幸坐在一位律師的身邊
他也是常常替勞工朋友發聲的人
我記得當時他說一般律師都比較不願意往勞工界走
因為可以獲得的報酬太少,因為勞工朋友比較沒有錢
當時我馬上端起一杯飲料敬他,因為這樣子的人太偉大了
但看完這篇文章,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