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ed on 2007-06-11 08:45 龔招健 閱讀(3036) 迴響(0)
經由朝野政黨、卡奴自救團體及銀行公會多番較勁折衝之後,「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終於在上周五獲立法院三讀通過。由於銀行(債主)擔心這項法案的通過實施,會引發目前已經與銀行達成償債約定的眾多卡債族「毀約」,因此債清法特別設定「日出條款」,規定於總統公告之後九個月才生效。
自從債清法草案提出之後,許多卡債族都認為這個法案將能帶給他們「大溫暖」,甚至把積極推動法案的相關立委當作是「救星」。如今隨著法案三讀通過,廣大卡奴在拍手叫好之際,千萬別興奮過頭,以為只要再等九個月,從此就可以輕鬆獲得減免債務,反而應該善用這緩衝期,好好的研讀法案內容,仔細衡量規劃自身的償債能力,慎重檢討新法與原有卡債協商機制對本身的利弊得失,非萬不得已,可別輕易動用債清法。
債清法的「更生之門」,其實是為那些有能力、也有誠意償債者開啟,一般卡奴不易符合「更生」的條件。已跟銀行達成卡債協商的卡奴,有義務持續遵守償債的約定,因為債清法規定,「除非遭遇到民法上所稱的重大事故、或非自願性失業」,並提出証明、經債權銀行、法院裁定後,才有資格進行更生。而且,尚有還款能力的債務人聲請更生程序,仍須返還本金及利息,只是最多可以延長清償期限至八年,和現有卡債協商機制最長的清償期限相近。
債務人進入更生程序之後,到底能夠得到多少的債務減免?廣大卡奴對此期待頗多,但實際上,債清法對此並沒有具體規範,還是是要看債務人跟銀行之間的協商結果。不過,卡奴面對強勢的銀行,現階段可能覺得自己是被迫接受不公平的償債協商機制,未來若能聲請「更生」,就會有立場比較公正的第三者(司法院)來進行仲裁,有機會爭取到相對比較公平可行的償債條件,例如利率得以降低,不像還高利貸一樣,永遠還不完。
根據債清法,如果卡奴沒有償債的誠意,或者不具償債的能力,最後只能聲請「清算」(破產)。經由法院裁定清算後,債務人形同宣告「破產」,雖可免除債務,但工作將受限制,不得從事不動產估價師、律師、會計師或參與公職人員選舉等一百七十多項工作,且須受「生活禁奢條款」限制,不得搭計程車、吃大餐、買名牌奢侈品等,同時非經法院許可不得離開居住地,並得限制出境。
債清法適用積欠銀行一千兩百萬元以下無擔保債務的卡奴,估計國內有廿八萬卡債族適用。但值得廣大卡奴注意的是,不論是透過債清法的更生或清算程序,即使償清債務或免除債務,均已嚴重損及個人信用,未來求職、貸款均會受影響。換言之,本法救的是那些真正沒有能力還款的卡奴,這群人已經快要走投無路,也毫無財務信用可言,根本不會在乎生活遭受限制,只求能夠存活下來,不要再被銀行逼債,不必為債走上絕路。
雖然許多銀行擔心債清法上路帶來的衝擊,但由於三讀通過的新法與原來的草案已有明顯出入(特別是取消對卡奴的自用住宅保障條款),權利義務規範相當明確嚴格,並未偏袒債務人,而且在總統公告之後仍有九個月的緩衝期,因此對於國內金融業的實質衝擊可望降至最低,反而可以讓國內銀行不得不加強放款的徵信及風險管理,不會盲目衝刺消費性放款業務,將有助於改善國內金融業整體營運體質。
引用:http://editorland.chinatimes.com/kong/archive/2007/06/11/39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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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債務清理法是卡奴救星?
那不就叫我們這些欠銀行錢的卡奴都去死嚕反正都是死路一條對我們根本沒幫助啊
Re: 債務清理法是卡奴救星?
ALLCOME:不會的,只要你選上立法委員,或民意代表,「銀行、警察、檢調、」絕對不敢動你半根寒毛!
ALLCOME:如果您剛好就像「王又曾、王玉雲」……等等之流的大財閥的話,欠大上億、數十億台幣也不用擔心被抓,
ALLCOME:因為如果你是王又曾,你本來就不用怕(被抓被起訴),因為立法委員比你還怕,(看看第一家庭就知道了,是誰比較怕!)
ALLCOME:連出國都有檢調人員護送,雖然看起來像是跟踪、跟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