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著母親前往參與科地埃拉日的小孩,這個盛會讓各部落的人團結在一起,很多人走路穿越好幾個山頭而來。圖:李宜霖)
關於被趕出她們的土地的啜泣母親, 孩子被搶走,或許母親被從孩子身邊搶走, 或者,也許是孩子被從母親子宮的安適中偷走 屍體散落四處 在他們的母親希望保護的土地上。 ──菲律賓詩人阿克索‧平平,《來自牢籠的詩句》
菲律賓呂宋島北部的山區的科地埃拉(Cordillera)地區的人民,為了追悼烈士Macliing Dulag(Macliing Dulag是Kalinga部落的領袖,隨著部落的人民為了停止奇歌水庫的興建而抗爭;奇歌水庫是七○年代世界銀行所籌組的計畫。1980年4月24 日,Macliing Dulag被政府軍暗殺。)每年四月舉辦科地埃拉日,團結抵抗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官僚資本主義,都市貧民聯盟(Organisasyon dagiti Nakurapay nga Umili ti Syudad,以下簡稱ORNUS;ORNUS另有「團結」的意思。)是其中一個組織。除了ORNUS,在碧瑤市其實還有十二個都市貧民組織,其中有許多是來自其他省分的原住民。其他還包括文化行動聯盟(Dap-ayan ti Kultura iti Kordilyera,簡稱DKK)工作者、勞工、婦女等。台灣原住民族每年都會有人參與科地埃拉日,也會到菲律賓組織做交流參訪。去年我與台灣原住民團體造訪ORNUS碧瑤市(Baguio)的分部,並透過秘書長Daisy瞭解了組織歷史與當地狀況。
ORNUS於1984年5月4日成立,共分為四個單位:婦女、青年、司機、長老。在組織成立當時,曾經有八個社區被強迫拆遷,每天都有大規模拆遷,有很多人從科地埃拉遷徙到碧瑤市。教會及專業人士協助成立組織,透過跟大眾宣傳、教育,讓大家正視都市原住民權利。而1985年5月4日要求停止拆遷的大遊行當中,青年扮演著重要的角色,他們對政府官員進行遊說,要求停止拆遷。白天被拆的,晚上就協助他們再搭蓋起來。有的社區曾經遭遇二十一次拆遷,透過不斷的抗爭與訴求,1986年,市政府總算停止拆遷。1992年,艾奎諾當選總統,通過法令,1992年前蓋的將不會被拆,這是反迫遷運動的成果。儘管如此,1992年之後蓋的,仍面臨被拆遷的命運。移民從各省遷居至碧瑤市,移民並沒有因為法令而停止漂泊,依然必須尋找地方居住。
菲律賓都市貧民生計狀況
部落面臨農業蕭條、軍事化、以及就業的問題,移民並沒有停止。維生生計是主要問題。許多移民從事非正式工作維生,有的是做路邊攤,有的是做季節性的建築工,雨季工作機會少,家庭收入十分不穩定,而且家庭幫傭、看護或是洗衣服,無基本薪資保障。例如洗衣工一個禮拜一、兩次工作,就算夫妻都去工作,也難以維生。國會議員說都市貧民像小偷,導致他們無法享用社會福利及公用設施。水的來源是依靠雨季存水,或私人卡車提水,一個月花1000peso比索買水,夏天很熱時,會有瘧疾等疾病。政府不會建造公用設施,例如鋪路。像教育,學校不是免費的,要負擔書本、文具,小孩幫忙生計,教育費很高,生活費不低,很多人高中大學沒有繼續念。健康方面,無法享用醫療服務,儘管公立醫院很近,因為都市貧民無法負擔醫療費用,沒有帶錢,醫生就不治療。
一個月內,物價就上漲一次或兩次,油跟米連帶影響其他物價。工廠需要油,因此油上漲,工廠生產價格也受影響,米一公斤從20漲到27,國家糧食局的米產量不夠,向私人米商買米,人民買不起米,電視還廣告可以改吃麵包跟麵食。在糧食局,人民必須出示證件,並且排很長的隊。糧食局的米一公斤要價25元,一個家庭只能買3到5公斤。美國捐米,輸入的卻是受到污染的米,這樣的米比市價便宜,政府輸入以支持美政府的政策。
貧窮線設在一天一家六口賺760peso就不算貧窮。都市貧民媽媽路邊攤一天賺150,父親建築工300到400,一家生計大概450。公共廁所要錢。攤販被取締、貨物被拿走而且還要罰1000。小孩打零工,收入低、營養不夠,想吃飯,米又上漲,只能配鹽巴或麵線……。這就是ORNUS 從1984存在至今的原因,沒有民族工業可以讓失業貧民有工作,失業、貧窮、公共問題仍存在的話,會一直存在,只要一直有都市貧民的問題。
ORNUS的主要工作是組織都市貧民,很多貧民認為就算我們試了,情況一樣很糟糕,但是ORNUS仍保持希望,教育都市貧民,要組織起來,有強大的組織,才能自己為自己捍衛權利。如果沒有自己捍衛權利,狀況只會更糟。之前停止拆遷行動,大家團結起來,還是會成功的。米價、社會公共設施不足,加上總統艾若育利用職位貪污公共利益,衛生預算少,因為跟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借款,幣值會一直升,40%還外債,第二大預算是軍事預算,剩下是教育,再加上官僚資本主義,官僚合法抽每一筆預算,放進自己口袋,用在人民身上非常少,因此,會有愈來愈多人變成都市貧民。
ORNUS有作社區健康醫療訓練,也會運用傳統方式,例如針灸、藥草等,可是受訓的人常忙著要維持生計就會中斷受訓,有的本來要種藥草,變成種蔬菜。婦女組織會作共同購買,大家一起買、一起分就會比較便宜,也不用跑很遠、多花車錢。社區婦女家庭暴力跟失業、貧窮都有關。部落是集體照顧,孩子是部落的,大家一起照顧,延續這個文化。要遷水管線必須要有土地所有權、房子許可,ORNUS跟自來水公司合作,例如有一個社區有三次給水,每個月要付380塊 peso。而以下是我從台灣經驗出發,對秘書長(以下簡稱D)提出的幾個問題:
(沒有穩定、固定收入的司機,擔心違規及國際油價上漲,為了賺錢,車頂上頭常坐滿滿的人 。圖:李宜霖)
問:菲律賓都市原住民如何去宣稱自己的權利?例如台灣,是回顧城鄉遷徙及殖民經驗。
D:如果我們部落的農業基礎建設作好的話,我們是可以在我們的土地生存,我們不需被遷移到都市來。結合原住民自決權。如果我們原住民有自決,我們的土地讓我們自己去運用,我們有充分的資源,我們甚至可以跟別人分享,可是現在因為土地不是他們的,被掠奪土地,所以他們被迫出來。到都市沒有工作,沒有社會福利,包括居住等是政府對人民基本責任,可是政府並沒有提供,他們沒有錢去唸書、租房子,我們只好自己蓋房子,可是我們蓋好房子,他們把房子拆掉,這是政府失責。
問:政府是否要蓋大型建設,才將社區拆掉?
D:通常是政府在那邊要是公共建設,2003年,政府說要拆都市貧民區,是為了要蓋政府員工宿舍,直到現在也沒有蓋起來,後來發現是政府一平方公尺 2000賣地,目的是要賺錢。政府都市發展與住宅法案,法律規定拆除之後要作安置,但是沒有確實實施。政府會發拆除通知,哪一天、什麼理由要拆除,可以等到自行拆,還是拆除隊來拆掉。拆除之前要發通知書,只有一戶發通知書,其他人列在之後,用等等的字眼,而且透過反窮人法律,對人民不好的一定會被執行。
問:他們在都市居住,是否還保有原鄉的文化?居住的房舍是否還保有傳統文化的樣式?
D:他們第一代移民,會在都市貧民區,蓋傳統房子,後來都變成很像觀光的景點,政府會拿來作樣板,有一些社區會用原本原鄉的名字來命名,隨著時間過去就沒有再維持那個傳統,像婚禮受西方及教會影響,歌曲、舞蹈、婚喪儀式都逐漸沒落,在原鄉有豐年祭,可是在都市遠離原鄉,也沒有種田,這些祭典也不會舉辦,例如傳統會在家後院種菜、養豬等,這些在都市裡也沒辦法做。
問:為何都市貧民組織中有司機這個單位?
D:司機或是G皮(小型載客交通工具)沒有固定收入,從早上十點到晚上九點,司機可以賺1500到1700,車跟公司借,一天要付400到500,油錢一公升40,一天要1050,違規包括沒有穿鞋子,沒有穿制服,身體臭臭的,沒有帶駕照,隨便停車,隨便讓乘客上下車,所以他們司機沒有穩定的收入,遇到假日,學校沒有上課,就沒有乘客,收入就更少,2001年要求車資調整,從那一次之後司機就沒有抗爭過。之後油價一直上漲,司機收入一直變少。
問:如何培養青年組織工作者?青年組織負責哪些工作?
D:會組織青年成為未來組織工作者,一開始會用文化方式如唱歌跳舞,因為大部分青年是沒有意識的,像我曾經是青年組織後來成為組織工作者,我到婦女部門,之後成為秘書長。他們認為年輕人是這個聯盟未來的希望,所以要把他們訓練成未來組織工作者,青年部門扮演重要角色是在文化、教育、宣傳,青年有能量、時間、創意,有一些行動劇青年跟文化團體DKK作合作。
ORNUS透過繼續強化組織,然後教育、動員群眾,才能真正回饋全國性的民族民主,才能回饋國際民族運動。正如已故的Kalinga部落的領袖所說:如果我們不抗爭,我們還是會死亡,如果我們抗爭,我們將光榮地死去,我勉勵你們,要抗爭!
<原文刊載於破報> http://www.pots.tw/node/1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