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要求千噸以上外國籍船舶辦理油污保險

2009/03/15

 中國大陸廣東省海事部門規定,從3月9日起,千噸以上外國籍船舶必須辦理強制性油污保險,否則將不得進入中國港口。

 據新華社報導,國際海事組織「2001年國際燃油污染損害民事責任公約」對中國正式生效,此後在中國沿海海域行駛的1000噸以上外國籍船舶,必須依據上述規定才能入港。

 廣東是中國南方沿海對外開放省份,擁有黃埔港等多個國際貿易港口。但廣東沿海危險貨物運量大,是船舶污染事故高發區,中國歷史上最大的船舶溢油事故就發生在廣東水域。

 廣州海事局副局長蕭明表示,海上航行船舶發生燃油外洩污染事故後,污染受害方經常得不到合理補償,這一直是船舶污染民事賠償一大難題。

 他說,「2001年國際燃油污染損害民事責任公約」對中國生效後,從法律層面上強制船舶所有人保險,有利於確保燃油污染得到及時處理,同時有助於污染損害受害人得到補償。

 廣東省的惠州大亞灣、粵西海域等5個水域是事故高發區。目前廣東海事局在這些地區建立8個溢油應急基地。同時,廣東海事局建立區域合作機制,聯合深圳、香港、澳門的海事部門共同建立溢油應急合作機制,保護珠江口水域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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