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工權大鬆綁 工商團體:壓縮談判 不利勞資

2009/03/21

* 2009-03-21 * 中國時報 * 【黃馨儀/台北報導】

 陳情升級 罷工登場▲勞委會新修正工會法與勞資爭議處理法草案,其中醫院若要罷工,必須勞資約定必要服務條款。圖為2004年10月12日為了抗議健保總額支付制度輕忽小醫院生存權,約一千五百多位台灣地區醫院協會成員前往立法院陳情抗議。(本報資料照片/劉宗龍攝)

 對勞委會研擬將勞工罷工權大幅鬆綁,工商團體認為,新法壓縮勞資雙方迴旋與談判空間,對勞資都不利。政府應該留給勞資雙方有協商、談判的彈性空間,才不會動輒就「走上街頭」罷工、嗆聲,在有心人的操弄下,讓雙方關係更加惡劣。

 工總綜合企劃處長劉志棟表示,其實很多舉行罷工、抗議的勞工,都是國營事業的「貴族勞工」,此法反而會更助長他們的氣焰與聲音。反觀一般企業員工,他們連賺錢都來不及了,這樣的制度未必真正對他們有利,反而是增加勞資雙方的緊張關係。

 中小企業協會祕書長王振保則分析,若法條一旦上路,未來雙方協商、談判的空間與幅度將會大幅縮減,反而讓有心人更容易操弄,也讓彼此關係更劍拔孥張。王振保建議,勞工要表達意見與訴求時,其實有很多管道與方式,應回歸讓當事人去談才有實效。

 台北市進出口公會理事長許勝雄則說,公司、企業或組織應如家庭般相互照顧,協力解決問題,關係不應該是對立的。再加上台灣現今的產業環境,已不允許勞資對立的情況,若制定太多僵硬的條例或規定,反而會增加緊張的對立面。許勝雄也指出,「政府能不管的就少管,沒有利的就該少做。」

 對於未來企業內若有過半員工加入工會,其他未入會的員工也應「半強制入會」規定,劉志棟呼籲,還是要尊重個人意願較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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