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改建不容淪為炒地皮及製造不公的工具

2007/06/15

在「一周一利多」的最高指導原則下,行政院會周三通過「農村改建條例」草案,將成立一千億元農村改建基金,釋出全國一萬公頃農地開發「田園住宅社區」,經建會副主委張景森為農村改建描繪了美麗藍圖:「民眾可以蘆洲的房價,買到陽明山的居住品質」,聽起來頗為誘人。然而,我們卻憂慮躁進的農村改建政策,不但不能打造理想的田園住宅社區,反而斷送了一些優良的農地,為國家資源配置不當增加一些惡例,不但不能增進辛苦半輩子農人的福祉,反而提供了土地投機者利用農村改建機會取巧牟利,並為純樸農村帶來差別待遇感嘆及怨懟。

綜觀行政院農村改建計畫,基本上可分補貼農舍修繕或新建、改善農村公共設施,以及興建田園社區三部分;行政院估計,可以改善四千處農村公共設施,協助五十餘萬戶農村改建住宅。

針對這三大部分農村改建計畫,我們認為改善農村公共設施應該最沒有爭議。事實上,我們還認為政府的覺醒及動作太遲了。近幾十年來,受惠民主機制,全省各地都會地區的硬體建設進展頗大,不但有平坦道路、美倫美奐圖書館或公共大樓、水準以上的醫療及公衛設施,甚至有公園及休憩場所,相對之下,農村就顯得落後、蕭條。因此,對政府構想中動用五百億元從事農村公共設施改善,我們不但贊成,並且要求政府盡快落實。

對斥資五百億元補助農舍修繕及新建,我們必須提醒政府審慎評估及進行,以免浪費寶貴資源,並增加社會不公不義。相對都會區的一般市民或薪資所得者,大多數的農民,大都屬於社會及經濟地位弱勢的族群,政府在財政許可及社會共識前提下,補貼興建、修繕自有住宅,雖不免有獨厚農民、拉攏農村、爭取選票的嫌疑,但因以往政府也對勞工購屋提供利息補貼,只要主辦單位誠懇向朝野解釋,應可爭取大眾支持。但必須強調者,在台灣農村中,其實有很多因為農地遭徵收或提供興建住宅而累積可觀財富,甚至被國人以「田僑仔」稱呼,用以形容其出手寬綽、一擲千金,另有部分農民或富豪之輩,也巧妙利用農業發展條例,在綠意盎然農田中興建了媲美皇宮的「農舍」,這些農民或農舍如果得到政府補貼進行興建、修繕,恐怕政府的威信要因而掃地。

對興建田園社區,我們的疑慮就多了。因為政府的構想中,存在太多可以上下其手,以及以強凌強的空間及機會,不但可能讓國家寶貴資源被錯誤使用或浪費,甚至可能在純樸的農村中製造不公不義,增加怨懟。類似的憂慮,其實已有地政、社會學者明確指出,包括台大城鄉所教授夏鑄九批評政策太粗糙,等於給農民毒藥!因為,台灣農業的利用應該從生態、生活層面通盤考量,不能只考量經濟生產力,如此恐怕會迫使農民進入土地投機遊戲中。政大地政系教授楊松齡也質疑,以田園社區所訂的建蔽率、容積率,未來推出房子都是別墅與豪宅,根本不是一般中低收入者所能負擔,既然只是為少數有錢人蓋別墅,何必動用政府公權力?

除了學者的關切及憂慮外,我們也有以下的質疑。其一,台灣已有高達一百一十萬棟或更多的空屋,難道還不嫌多嗎?政府為什麼、憑什麼要把有限資源一次用盡?其次,優良的農地已經不多了,雖然全球化下不虞買不到糧食,但政府帶頭摧毀農地,可是全世界首例。第三,田園社會必然靠近都會或交通便捷處才有興建誘因,對株守偏遠地區如雲林、屏東的父老,政府如何解釋?何況,有潛力地段的開發,據估計總要二、三十億台幣,這不就擺明邀請專精土地炒作,有雄厚財務背景的營建商介入牟利嗎?再者,採取區段徵收模式,夾雜在有心賣地換錢大塊農地中的孤單農戶,只有被迫遷出一途,連留下心愛農地繼續耕作或留予子孫的機會都沒有。如此的際遇,與國人常見美國西部片,暴發戶的開發商用奸計或暴力逼走小農的慘絕人寰手法有何不同?最後,當前的台灣,貧富懸殊極端嚴重,所得分配的M型社會衝擊,甚至傳染到教育、選民及一般家庭的組成及運作上,政府導正社會價值觀尚且不及,何苦再鼓吹田園豪宅化、農民「田僑仔」化?

在民粹壓力下,政府修訂農業發展條例,允許「於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及農村發展,得申請以集村方式或在自有農業用地興建農舍」,但其結果是,豪華如皇宮的「農舍」矗立在綠油油的農田上,一天二十四小時、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嘲諷政策錯誤導致資源誤用、社會價值觀沉淪,我們還不能及時醒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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