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大手筆改建農村立意的確良善,但農村的問題認清了嗎?方法用對了嗎?能解決農村當前的問題嗎?
以花蓮為例,看看這幾年的農村改變的景象。都市人移到農村來,例如花蓮市、吉安鄉、壽豐鄉,不難看到農田中平地起高樓,也就是大家戲稱的豪宅。很多人批評農田中的怪異豪宅有景觀不協調的問題,但值得觀察的重點在於,那個把豪宅圈起來的「高圍牆」意味了什麼?農村治安也很壞?或是因為自己如外星人般降落在某一塊農地,左右鄰居都不認識,沒有圍牆沒有安全感?
農人依賴土地生活,也依賴農村生活,可惜農村空洞凋敝,自己的下一代不回來或回不來。而新移民需要農村土地建立新生活,卻不一定依賴農村土地生活,也跟農村之間沒有淵源。兩造雙方明明各有互補的需求,卻在國家的政策下,一直一邊一國沒有交集。例如不管是有心的老農或是有心的新移民在農村施作有機栽培,卻因為沒有好鄰居而被鄰田農藥污染。
這些現象背後的問題,可以在這次的農村改建政策中獲得解決嗎?其實,不管是農地變成建地發展田園新社區,或是要花五百億推動農村社區整體公共設施改善,顯然既不能解決新舊農村住民之間的關係,也改變不了新舊農業技術學習與適應的問題。
真正的農村改建不應該以「土地取得」以及「公共建設」作為思考的核心,那只是配套的技術問題而非改變農村命運的關鍵。台灣農村的問題,必須以「人性」作為出發,去面對兩造雙方彼此的陌生性,以及兩造雙方社會發展與生活習慣落差的問題。而政策的設計必須要能夠創造出一個「過程」,讓新移民與農村之間,不是個別單一的事件,也讓有機農業等新的農業技術能夠有變成全農村運動。
而這樣的目標實際上應該怎麼進行?來個移民農村與農村改建的「電視冠軍賽」吧!
首先要以既有的農村為單位(而非農村的土地為單位)。一個農村透過農村的組織,例如社區發展協會等作為窗口,也可以結合土地代書、建設公司等,去盤點可以提供出來的土地或房舍等不動產,不管是有興趣要賣的,要租的,或是有被法拍債務壓力的,林林總總集合起來。整理之後例如可以容納三十個單位的移民,便可舉辦新移民搓合的電視冠軍賽。
想要移民這個農村的人,必須是「組隊」報名,也就是同一批移民隊伍必須是彼此事先認識而非個別行為。例如德國Freiburg符萊堡市瓦邦區的社會福利住宅措施,其由老軍營改建,但是每單位公寓八戶人家必須是認識熟悉的朋友,申請通過之後與建築師一起討論未來要住的的公寓應該要如何改建。
報名參賽的移民隊伍,必須向農村的老村民介紹與說明,他們這一批人的背景、特色,甚至為了獲得移民的機會與提高自己與其他移民隊伍的差異性,可以提出他們可以幫助農村的利多方式。例如我們都是要投入有機生產的人,或是我們隊伍對於老人照護有專長等等,然後讓村民去投票選出願意以後一起當鄰居的人。
透過這樣以集體對集體的方式,兩個集體內部在媒合的過程中,移民者因為要競爭而發展出團隊共識。而老農村這邊因為要面對這樣的大事,村子會有「不要丟我們村子的臉」的氣氛,各自形成自己的新的社會約束力,在這個基礎之上,政府的農村公共建設改善經費,就有了社會的基礎去支撐。
例如規定新移民的居住空間,必須符合綠建的標準,公共的汙排水必須如何處理達到環境友善的標準。這樣的媒合模式還有很多的創意組合的空間,包括有心到農村從事農業的漂鳥們也不必當孤鳥,可以透過這樣的機制整合農業青年貸款或其他的專案配套措施。
如此,才能為農村帶來有扎根性的生力軍,真正協助傳統老農村的轉型與活化。否則,農村改建大旗下的老農村,只是多了幾條沒有水的污水下水道,幾盞晚上照蚊子的路燈,還有沿路沒有花的花台,農村的晚景依舊蕭瑟淒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