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會中心/連線報導、蕭承訓/台北報導】
警政署計畫在五年內,打造全台「電子城牆」,監視器材的e化,誠如警政署長王卓鈞所言,對維護治安具有一定的正面功能,但不可諱言的,也將使民眾的一舉一動,都被無形監控,如何不被濫用成為「全民公敵」,有賴依法嚴格控管。
台中市號稱全省監視器最密集的都會區,台北市日前也宣布將投下十六億,打造全台規模最龐大的「電子城牆」,警政署的目標,則是放在五年內完成「全台連線」讓犯罪者難以遁形。
偵查犯罪利器 也可能侵犯民眾隱私
電子城牆的設立,在治安維護上到底能有多大功效,舉例而言,如國內近年發生的多起重大刑案:白米炸彈客、輔大之狼、毒蠻牛事件、汐止殺警奪槍及台南縣魚池雙屍命案等,都是透過監錄系統偵破。
根據警署統計,九十四年全台因監視系統而破獲刑案共一千九百廿七件,去年即超過六千件,增長二倍有餘,約占全國刑案破獲總數的十分之一。
從數據來看,監視器因功能的提升,對治安的重要性也與日俱增,但一個城市是不是監視器裝的愈多,治安就一定會愈好呢?
中市安裝密度最高 犯罪率居高不下
以台中市為例,全市共有一千五百多組監視器,平均每個里有七.三組,每組有四個鏡頭,等於全台中市就有六千多個監視鏡頭,一天廿四小時不停運作,目前的密度堪稱全台最高。
台中市的治安數據,雖然年年有進步,但整體犯罪率相較其他城市,仍然居高不下,顯然監視器並不是解決治安問題的萬靈丹。
論警力,台北市比台中充裕太多,論治安,台北也比台中穩定,但市長郝龍斌宣稱為了建構「電子城牆」,一口氣要裝一萬三千六百支監視器!市民不禁要問,台北市為什麼需要這麼多的監視器?
市議員林奕華表示,當初在議會審查監視器添購預算時,確實有人權因素疑慮,因此加上儘量不再增加的但書,並要求警方一定要嚴格管制調閱,以杜絕民代、官員人情拜託,甚至勾結徵信社辦私案的弊端。
王卓鈞表示,裝置錄影監視系統都在公共場所,並無侵害隱私權之虞,目前數位式監錄系統皆以電腦處理影像蒐集、傳遞及儲存,除了依警察職權行使法規範外,也有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來約制外洩的疑慮。內政部早在九十二年就通函各縣市政府就公共場所裝置錄影監視系統管理權責、調閱、檔案保存期限等事宜立法,目前已有十七個縣市政府制定監錄系統管理自治辦法,確保民眾隱私權不受侵犯。
不過正如通信監察法的制定,仍不能遏止非法監聽的生。監視器雖然是防範與偵查犯罪的利器,但警方若過度運用,是否會產生全民公敵般的後遺症?實在難以逆料。
警政署配合內政部加強推動社區安全e化聯防機制的錄影監視系統整合計畫,提供一百零四個短期就業工作機會。警政署十二日表示,包括北高兩市及離島澎湖、金門、馬祖都有職缺,主要從事行政作業工作,雇用到今年十二月,報名作業在本月十五日結束。有興趣民眾可逕洽各縣市警局保民課或就業服務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