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潛在負債4兆 勞委會提案要由中央補洞

2009/04/22

【╱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2009.04.22 04:07 pm

勞保基金收支不平衡,潛藏債務驚人,以勞保到期給付人數173萬人計算,潛藏債務高達1兆1千餘億元,若納入所有勞保年資,潛藏債務更超過4兆元。為徹底解決勞保基金財務危機,勞委會提出勞保條例修正案,這是勞保實施59年來,勞委會首次修法明確建議由中央編預算撥補虧損。

修正案內容,除增列勞保財務「由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確保勞工都領得到給付外,也列明勞保基金在97 年12月31日以前的潛在負債,由中央政府分年撥補。

勞委會表示,上述條文所指的「潛在負債」,係包括符合老年給付條件及未達老年給付條件、但保有勞保年資者。也就是說希望由政府編列預算一舉解決超過4兆元的勞保潛在負債。到底中央政府分幾年撥補? 勞委會低調的說,要視中央政府財務,與主計單位進一步協調。

勞委會雖然有心解決勞保財務危機,但是據了解,之前勞委會根據立院決議,行文主計處建議自98年起分十年編列預算撥補勞保實施年金前的潛在債務,主計處已經表明政府財務有困難,因此勞委會上述修法能否得到行政院支持,勞委會也不敢打包票。

由於事涉敏感,勞委會修法動作非常保密,此案已經法規會討論通過,明天將提交勞委會委員會議討論,一旦無異議,將送行政院審查,正式將勞保基金財務問題檯面化。

勞保基金財務歷經去年擠兌潮後,基金規模已經減半,由4千多億元銳減到目前不到2千億元。勞委會表示,主要問題來自勞保費率長期過低,加上老年化社會,勞保老年給付進入成熟期,領取人數逐年遞增,收支嚴重失衡。截至去年底為止,勞保到期老年給付人數為173萬人,所需支付金額1兆3千億餘元,但目前基金到今年3月為止,只有1927億元,不足金額約1.1兆元,勞保財務已達實質虧損。若進一步精算每年領取給付人數,勞保基金將在19年後破產。

勞委會表示,立法院上次審查勞保條例時曾做成附帶決議,要求政院在勞保年金實施前,清算勞保潛藏債務總額,建請自民國98年起分十年編預算撥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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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22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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