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伴們:
我來大致報告一下,4/20水保局於苗栗縣政府舉辦的農村再生條例說明會狀況。
那天,雨勢時而停歇時而傾盆,是農曆節氣中的穀雨之日。我們——我和苗栗全人中學的師生們——一行約十人,進入苗栗縣政府的會議廳內。苗栗社大的伙伴日嘉,隨後也影印約百份傳單到場,準備發給來聽的民眾。我們走向主辦單位擺開的長桌,我發現,登記發言的單子,趕忙前往寫下名字。但是,在我之前已有十七個人名,職稱全是某某社區的總幹事、理事長。
他們是在什麼時候寫下名字的?
「如果,我們搶先去登記,有可能發言嗎?」會後,我有點懊惱與自責的問朋友。不過,朋友認為,再怎麼搶早,也爭不過事先安排吧。
於是我拿到一張,像是特別為這次說明會印製的十八號的號碼牌,同時,從公務人員手中接到一枝筆、一張發言單、以及彩色銅板紙的宣傳手冊,標題為:「打造讓都市人流連忘返的富麗新農村」。
登記完,工作人員說要引導我進入會場,坐在發言區。
什麼?方便管理嗎?
我一聽十分不悅,為什麼要發言的人,必須被安排坐在同一區。我說,我自己會進去,而且我們還有其他朋友要登記發言。我轉身問學生們,是否要發言?生命中首次進入這種場面體驗的少男少女們,思考了一下,決定要發言。於是簽完名後,我們聚成圈,討論每個人到時候要講什麼。
在這次說明會之前,全人中學的老師,已經影印許多農再條例的相關文件、資料,給學生們閱讀與討論。每個人都很認真的想,到時候要說什麼。我們沒想到我們不能發言,因為按照明訂的議程,明明寫著發言時間為九十分鐘,每個人三分鐘。
90除以3,明明得出30,30位發言者。
但是,有什麼在運作著……。
正在我們認真討論發言內容時,有位工作人員——我不知道他是誰,為什麼這麼做?——來到我身邊,對我說,把我的發言順序提前好嗎?
我說好啊,沒什麼不好。於是,我從18號變成13號。就這樣,進入了會場。
會場的觀眾席上坐滿人,約六、七百個人吧。
一開始,首先邀請立委致詞。一個我不記得名字、其發言內容也完全不值得記述的國民黨立委,穿著他繡有名號的背心上台,哇拉拉了一番。然後是苗栗縣剛補選上的立委康世儒,他倒是提到,農村再生應該解決農村的根本問題,那就是產業,而不是只做景觀。他提到應該調高穀價,改善農民的生計等等。
然後,水保局某位身材壯碩的女公務人員上台簡報,言談中不時提到,局長說、局長說,意思是,長官說、長官說,其實就是吳輝龍說說說。同時,在言必稱長官的報告中,夾雜了「有人說」。
「有人說農村再生條例空白授權,是違憲,這不是真的。」、「有人說農村再生只重建設,這不是真的。」這位女公務員完全沒有說明,為什麼不是真的,只是要大家放心,要大家相信。「相信水保局」,她最後還呼了口號呢。
接下來,外獅潭社區等「示範區」的理事長等,上台說他們社區這幾年來(這幾年來喔),做得多好多努力,因此,希望農村再生條例趕快過,2000億趕快編列,趕快撥下來。外獅潭社區發展協會的理事長,之前也去了3/26立法院公聽會報告過——哎,拿政府錢,也是很多義務的。
總算,「正式」的官方及官方指派的代表都報告完了,接下來是所謂自由發言的時間,而「好戲」,正要開始。
第一位登記發言的社區理事長——我並不想一一點名到底是哪些社區——說,農民等很久了,農村再生條例要趕快過,不能再拖了,不要怕少數「說話很大聲」的「搗蛋份子」。第二位理事長,延續同樣的訴求,不過,手勢與聲調更加戲劇化,他彷彿差點要跪泣的樣子,懇請、拜託立法委員,「要挺住」。他說,農委會主委跟他說,那些反對的人也反對不出一個論點。
第三位理事長,也是從都市回到農村的中年人,他舉起了右手,呼口號,要農民站出來,支持農村再生條例。然後,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位理事長們,他們大多來自發展觀光的社區,有的還是休閒農場的主人。其中一個說,農村連自來水都沒有,因此要趕快通過再生條例。還有一個說,要發展無毒農業,因此要趕快通過再生條例。
咦,自來水跟無毒農業,和現階段的再生條例有什麼關係?
更有一個,我想特別標舉出來,因為我在其他場合遇過類似強調「身份正確」的人。他們通常先說,之前也是搞過社會運動的,譬如去抗議過火力發電廠等,但這次(和之前的伙伴們意見不同),站出來支持農村再生條例,實在是因為這樣對社區好……。拿「我也是搞過運動」的經驗,來表示自己不是一直都是「乖乖牌」嗎?
而整場說明會,還有一大特色,那就是,不停的對動員來的群眾,數落、斥責那些反對農再條例的「敵人」們。
「這是官方在強化教育、加強宣導。」會後,全人中學的老師這麼說。而習於自由的全人的孩子們,也大多詫異於說明會竟是如此一言堂的形式。
好不容易,輪到13號上場。我才拿起麥克風,司儀在台上說,限於時間,今天的發言,到15號就結束。
我必須坦承,臨場應變能力實在不好,聽到司儀這樣講,沒有直接反應,看了伙伴一眼,卻只是按照原先想的發言。
拿起麥克風,我說,我就是之前理事長們所說的「搗蛋份子」。我說,理事長們口口聲聲疾呼,農民啊、農民啊,可是理事長們應該跟在場的農民講,農委會主委及相關人員,早已明白表示,農村再生條例根本沒有要管農民、也不管農業(那歸農發條例管)。然後我提到法案缺失,提到社區營造做得好不好是一回事,法條內容好不好又是另一回事啊。
三分鐘很快就到,我的麥克風馬上被消音。
接下來又是理事長的時間,於是我們不等說明會結束,便在眾人的目光中,站起來離席。當我們走出去,一眼便看到工作人員在發餐盒。我們估算著,包括公務人員的加班費、包括點心餐盒原子筆及標籤等費用、可能還包括運載農村居民(大多是阿公阿媽)到場的遊覽車,一場說明會,到底用掉多少人民的納稅錢?只為了在安排好的模式裡,「宣誓」同樣的話,那就是:趕快通過農村再生條例吧!,
我們揣度著,當時將我的號碼,從18號變到13號的工作人員,是否受指示?因為他想必事先就知道,我們這「一小撮人」——一看就知道,和鄉鎮市長、基層民代、社區理事長等「頭人」們,動員來的群眾不一樣——根本沒有發言的機會,還在那邊填寫發言登記填得那麼高興……。他們是不是因為擔心,若連一個都不讓我們上台發言,到時候我們會抗議,因此「好心」的讓我發言了三分鐘?
而我尤其懊惱,伙伴及孩子們,竟這樣被硬生生的剝奪掉應有的發言權。但縱使如此,我們還是在大門處發放傳單,給那些被動員來的、走時人手一盒餐盒的人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