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5/10
(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十日電)中華開發金控公司6月15日召開股東會並進行董監改選,公股與民股辜家個別進行委託書徵求。財政部國庫署長蔡慶年今天表示,公股依法行事,但實務上徵求委託書可能發生三種不法情事,例如拿著股東會紀念品去換委託書者,「如抓到一個,就一定讓它見報!」
蔡慶年指出,委託書徵求實務上出現三種違法情事,第一、包括股東名冊部分,依公司法210條規定,股東及公司的債權人可檢具利害關係證明文件,指定範圍,隨時請求查閱或抄錄股東名冊。
不過,蔡慶年指出,經濟部商業司在2004年解釋函明講,為徵求委託書者,不在閱覽股東名冊範圍,也就是說,任何人為徵求委託書不可閱覽股東名冊。因此,公股也無法看到股東名冊,「誰看到誰就違法!」
他指出,這要靠大家檢舉,如果有人跟小股東洽談委託書,這就有問題。理論上應該是不知道有哪些小股東,不然就不需要走徵求程序,「公開徵求就是大家應該要立足點公平。」
第二,蔡慶年說,如媒體報導所言,直接拿著股東會紀念品去換委託書者也違反規定。他表示,公股也透過券商盯著是否有上述不法情事,「如抓到一個,就一定讓它見報。」
第三,蔡慶年說,委託書也不能價購。公股依法行事,絕對不會作出以上三種違法情事。
蔡慶年指出,有合作券商表示,另一家券商問到自己客戶有關委託書徵求。至於是否已向金管會檢舉非法?蔡慶年說,最好是由股東具名並拿著證據來檢舉比較快。9605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