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貿易港區條例原住民聘用比例從5%下調3%

2009/05/14

【彭群弼】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上午繼續審查「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修正草案」,引發爭議最大的原住民雇用比例,經過兩天的激烈討論,在原住民立委的全力要求下,原本行政院提案從現行的5%一口氣降低為1%,折衝結果,決定比照「機場園區特別條例」,折衷為3%。超過雇用比例的企業,可以獲得獎勵,未達雇用標準的企業,要繳交代金。

交通委員會本週排定兩天的議題,專門討論行政院所提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修正草案,加上立委主動提案修法,總計有五個版本併案審查。前一天開始,原住民身份的立委就少見的群聚在交通委員會,全場緊盯,原因是行政院提出的版本中,一口氣將目前的雇用比例從原本的5%降低於1%。

根據園區廠商的反映。原住民雇用困難多,影響廠商進駐意願,協助廠商反映的桃園縣籍立委楊麗環也指出,原住民人口的勞動力比例也低於5%,因此要求5%並不見合理。目前園區內一千多名受雇用員工當中,具有原住民身份者大約在3%左右有些工作真的很難找到人。

不過,原住民身份的立委則是齊聲反對,立委陳瑩指出目前原住民的失業率超過百分之七以上,遠高於全國的平均失業率,估計有可能上看10%,此外,她也提出具體數據,如果下修為1%,意味著超過一百人以上的公司,才能雇用一人,目前整個自由貿易港區內,超過一百人以上的公司只有三家,依照行政院版修正後,整個自由貿易港區,剩下三個原住民的工作機會,這樣太不合理。

陳瑩也建議,凡是超過三十以上的企業,雇用比例不滿一人者,以一人計算。其他多位原住民立委也紛紛上台要求給予原住民工作保障,凡是雇用超過3%以上,都可以申請獎勵。但也有立委擔心,如果強迫進位,代表多數自由貿易港區所有業者,都至少要雇用一人。

為了避免與已經通過的航空城條例出現一國兩制,因此交通委員會最後在幕僚的協助,以參考「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將原住民雇用比例訂在3%,超過3%,原民會將給予鼓勵,不足雇用比例的企業,要繳交代金,雙方各退一步,皆大歡喜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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