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點:高等行政法院前(和平東路一巷一號)
路 一巷一號)
法院遲延審理,先拆後審,公義難伸
樂 生療養院假處分案於97年12月23日 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聲請狀,當時 樂 生療養院之靈堂、貞德舍、飲食 部、竹雅舍、平和舍、患者家屬招待所、圖書館、中山堂、笹川紀念館、王字型第一進行政辦公室等10棟具有歷史價值之珍貴建物均尚存在。惟法院卻遲 遲未開庭審理,98 年1月中吾等檢附相關證物具狀表明:文 建會將就樂生療養院登錄世界文化遺產可行性徵選專家進行研究、台北縣政府文化局函稱拆卸工程預訂98年3月 底前完工,本件有十分緊急情事,並於同年2月13日 再次狀請法院儘速訂定開庭期日。然法院仍不開庭審理,任由台北縣政府文化局及拆 除工程包商七星營造、亞鉅營造、笙原營造將樂生療養院珍貴的文化資產拆除完畢後,始訂出第一次庭期。 吾等質疑法院為何遲延審理長達近5個月?為 何拖到珍貴文化資產被拆除完畢後才開庭?
北縣府割裂處理拆遷、重組,假保存真 拆除
97年5月30日工程會決議以「拆遷重組」方式辦理,而台北縣政府不 當割裂為「拆遷」和「重組」兩階段辦理,未 經環評即先進行拆遷,聲稱待重組時再進行環評、水土保持、都市計畫。試 問:如果重組時相關計畫未通過或是拆除過程草率致無法重組,是否就不用重組?況吾等就民進黨規劃、國民黨執 行的530方案始終表達強烈的反對 意見,今日( 5月20日 )開庭馬英九上任1週年,馬政 府總是宣稱以合法、合乎公共利益做標準,惟以 樂生案檢視之,其面對屬全體人類共有的世界文化遺產之輕率態度表露無遺。
捷運局不當選址,斷層、高壓地下水、 紅火蟻夾攻,危機重重的新莊機廠
粗 暴拆除珍貴的文化資產後,接著將要大規模挖山。而捷運新莊機廠錯誤選址在位於斷層帶,又有高壓地下水之山坡地。過 去工程開挖時,曾造成地層下陷,台南舍及100號房舍倒 塌,行動不便的院民連夜逃命之慘痛經驗,猶歷歷在目,地質安全疑慮尚未解決前,顯不應輕率開挖,以 免造成更多人命傷亡。
況樂生療養院施工區域近日爆發紅火蟻危機,受到外力干擾時極富攻擊性的紅火蟻,不僅生命 力強韌難以根絕,且叮咬後將引發過敏性休克之致命威脅。更經常入侵公共設施、電器設備,造成公共設施故障、 電線短路,美國每年因紅火蟻入侵造成的經濟損失估計高達50億 美元以上。而紅火蟻之擴散途徑包含「車輛污染」(資 料來源:節錄「國家紅火蟻防治中心」網頁資料,附件1),新 莊捷運機廠選在紅火蟻疫區興建,恐將造成捷運設施毀損,甚至隨著車廂移動,紅火蟻蔓延全線的慘痛災情。
古蹟雖毀、生靈尚存,救民於水火的替代方案
公共工程未必帶來公共利益,選址錯誤 的公共工程常造成更多損失,規避環評的貓纜弊案即係著例。大規模破壞山坡地興建捷運機廠將造成自然反撲,不 僅家園被搗毀攻擊性強的紅火蟻四處流竄入侵,高壓地下水、斷層滑動更將直接危及新舊院區、鄰近民宅、迴龍醫 院及捷運機廠之安全
樂 生療養院諸多珍貴之建物雖已慘遭粗暴拆除,惟現址尚未開挖,災情仍可防範且相關專業團體曾評估後提出可大幅減少挖山範圍、較 為安全之替代方案,諸如:(一)調整軌道設計及工程必要建築物位置;(二)延 伸樹林,同步縮減軌道;(三)未來桃園捷運路網與新莊捷運連結,機廠延伸至桃園 等等。政府為何不改採更安全的替代方案?寧願讓人民冒著土覆、水淹、紅火蟻叮咬的生命威脅?寧願讓保存區的 文化資產面臨覆滅的危險?
失職的文化主管機關,漠視人類共同歷 史的國際孤兒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0條:「…工 程或開發行為進行中,發見具古蹟價值之建造物時,應即停止工程或開發行為之進行…」、同法第31條第2項: 「政府機關策定重大營建工程計劃時,不得妨礙古蹟之保存及維護,並應先調查工程地區有無古蹟 或具有古蹟價值之建造物…」。惟 文資法之地方主管機關台北縣政府文化局竟於93年9月21日 函稱:「…在不影響 新莊捷運期程及增加部分經費前提下,若能現地保存,本局將全力爭取,該保存之建物,將 進行古蹟審查程序,公告指定為古蹟;若確實無法現地保存,本局仍採 取拆遷重組方式保存,但不指定為古蹟…」(附件2),枉 顧文化資產保存優先於工程開發之法定價值,錯誤地以是否影響工程期程,決定是否指定樂生療養院為古蹟,明顯 價值錯亂、怠忽職守。
又 文資法第17條第2項:「暫定古蹟於審查期間內視同古蹟…其審查期間 以六個月為限。但必要時得延長一次。主管機關應於期限內完成審查…」。查文資法之中央主管機關文建會於94年12月12日 將樂生院區範圍列為「暫定古蹟」(附件3),卻 疏未於法定時間內完成審查,顯然怠於職守,應予譴責!
末按,台灣退出聯合國後,參與國際活 動十分不易,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重要專業諮詢機構國際古蹟遺址理事會(ICOMOS) 前副祕書長,也是文建會首席顧問日本東京大學西村 幸夫 教授,建議將台灣的樂生療養院與日韓、馬來西亞、菲律賓的麻瘋病療養院系 統性的聯合申報為世界文化遺產,來彰顯這一段世界性的人類歷史對於疾病無知、歧視的共同記憶。樂生療養院 「跨國、聯合申報」為世界文化遺產,對外交孤立的台灣,實係難得的契機。
紐約IDEA總 部祕書長Anwei Law這樣說:「樂生院不只是我們的 資產,也是全世界的文化資產,子子孫孫都能在其中學到關於人權與歷史的課題,請台灣 當局以更慎重的態度對待它!」。當許多國家都在為樂生療養院成為世界文化遺產努力時,我們的馬政府是否也可 具備真正的國際視野?將樂生療養院珍貴的文化資產妥善保存、完好地交付給下一代的子孫,而不要短視地任由可 人為選址、規劃的工程摧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