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6/01
【聯合報╱記者黃福其/板橋報導】 台北縣政府為安置新店市溪洲違建部落原住民,與居民協議採「就近安置、先建後拆」原則,由台大城鄉所引進日本「協同住宅」概念,在現址附近的1.5公頃非水利地打造「溪洲阿美族生活文化園區」,但最近推動並不順利。
主要因規畫用地包含一塊0.89公頃國有地,縣長周錫瑋日前拜會原民會主委章仁香,希望協助無償撥用,另訂定全台都會原民部落都適用的法令,章仁香僅同意等台大本月15日提出計畫後「再議」。
此外,縣府上周告知溪洲居民,將來須付土地租金、房屋稅、園區管理維護費,若以每戶30坪計算,每月須付上萬元,與居民希望比照中正國宅、三峽原民文化部落按月付房租即可的情形不同。
據悉,中正國宅、三峽部落開放非特定對象申請入住,與溪洲園區僅限特定者進住不同,加上中正、三峽都有七成住戶拒繳房租,縣府擔心溪洲會有類似狀況,將進一步溝通。
水利局長李戎威說,新店溪洲部落有40餘戶,去年曾經協議在三峽「易地安置」,後來居民反悔,氣得聲援原住民的夏鑄九不願意再插手。
後來縣府改依「就近安置、先建後拆」與居民達成協議後,再邀夏鑄九參與,獲得應允。
縣府說,「協同住宅」在日本有多起成功案例,但台灣是首例,主要是由居民參與社區設計,縣府提供建材、土地,目前除0.89公頃國有地尚待撥用或價購外,水利局正在築堤以取得相鄰的0.54公頃非水利地,再將兩塊地併為園區用地,堤防預計年底建好。
縣府說,園區完工交給居民使用,所有設施維護、水電都由部落負責,但房屋禁止買賣,會由原民會、縣府原民局參與並監督管委會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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