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09-06-17 21:57:02
■吳忠泰(全國教師會理事長)
東莞台商被工傷員工所痛殺,死狀甚慘,最可議的是自由時報17日竟用兇手曾在行兇時喊出「台灣人都該死」當作頭版頭條標題,對媒體不思報導凶案的結構性因素,反而企圖煽動國族情結,刺激人民的族群感,吾人給予最嚴厲譴責。
筆者教過的學生、自己的弟弟都曾在東莞工作過,當地普遍認為台商缺乏勞資共利觀念,眼中只有成本和利潤,為了利之極大,許多人寧可花錢打通關係,不願花錢投注在工作環境的改善,寧可花錢在酒色交際中,不願給予員工該有的四險一生(如台灣的勞、健保、勞退、就業保險等),員工數年要回到內陸省份而不得,台幹則每月一次飛機來回兩岸。我們無意合理化這個案子中的凶嫌,也無理由指陳本案中被害者乃是平時作惡多端罪有應得,但不能不請國人回顧國內人權是如何演進過來的。
在原住民人權方面,鄒族青年湯英伸,在民國70年代,以嘉義師專休學生的身份,北上打工,因不能忍受雇主的苛刻虐待和歧視,殺害洗衣店夫婦及2歲的女兒,事後被判死刑。但即使時值解嚴前夕,社會各界普遍視為這是個社會正義向法律公平傾斜的血案,經過各方營救,湯英伸仍然伏法,但由此所引發的原住民人權運動,迄未停止。湯英伸如果活下來,如果完成師專教育,現在他會怎樣向學生介紹東莞台商命案?
另外一個例子是1993年的鄧如雯殺夫案,鄧女因不堪丈夫常期虐待毆打並恐嚇其娘家家人生命,持鐵鎚與水果刀擊殺丈夫並使其當場死亡。案發後鄧女通知家屬自首報案,婦女團體聚焦聲援,最後判決3年6個月並於服刑一年半後假釋。然而如所周知,婦女團體藉此案推動立法,改變了「法不入家門」的觀念,催生了《家庭暴力防治法》,為受到家庭暴力的家庭成員,張開保護網。
台灣教育不教學生如何保護自己的勞動權益,也不教學生尊重他人的勞動權益,遇到吃虧,能忍就忍,遇到可以佔便宜,能摳就摳,台商在中國大陸是阻礙工會成立的最大釘子戶,抗拒《勞動合同法》也最激烈,這都是拜我們引以為傲的台灣教育成功所賜。只是,一定要用血才能換取進步嗎?
而這麼鮮明的結構問題,明明為我們做得不夠的勞資關係上一堂血淋淋的課,卻在優勢媒體操弄下變成「中國人」與「台灣人」的仇恨,是為了恫嚇彼岸的台商,還是為了號召島內的人民?21世紀了,自由時報還要把「反省勞資」扭曲成「鼓動仇恨」嗎?
回應
Re: 咄咄集:一定要用血,才換得進步嗎?
流血之後誰進步?
同一篇劉庸投書,兩種內容
兩岸合作 救救勞工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41953
國共聯手壓榨勞工(自由時報2009.6.20自由廣場修改版)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41973
自由時報是聯邦企業集團直營商業媒體,
自由時報敢「反省勞資」嗎?別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