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對「苗栗縣後龍科技園區開發計畫」審查程序是否繼續一案,進行審查。灣寶愛鄉自救會自後龍北上,帶著親手栽種的壯碩西瓜、300多位地主和1000多位民眾的連署反對書,要求中央駁回苗栗縣政府進行該開發案,反對以徵收大量私人農地、犧牲在地農業來換取高汙染產業。
根據苗栗縣政府統計,後龍鎮的農作生產量、面積及農戶人口數,皆為全縣十八個鄉鎮中的前三名,灣寶農地更由政府斥資改善灌排、辦理土地重劃,為優良「特定農業區」,根據區域計畫法應特別加以保護。行政院農委會也曾指出,開發範圍中尚有60%維持農業使用,且屬於稻米及其他作物之高適宜地區。
然而,根據後龍科技園區開發案簡報,苗栗縣政府卻評估該特定農業區土壤貧瘠、不利農業生產,為低生產力、低產值之區域。園區若開發,未來每年將有300億產值、可創造兩萬多個就業機會。
「開工廠大家都賺錢喔?那為什麼那麼多工廠都倒?說要賺多少錢都是騙人的啦!連我們種田的都一樣要看天吃飯。」灣寶社區協會理事長洪箱強調「不要用你們的標準來看我們的社區!」她表示,今天大家要求的是生存權和社區自足、互信的文化權。政府既然重劃農地、更新農水路,「為何每次建設完又要再一次破壞?」
「這個案子根本是將整個農地重劃區完整的吞噬、讓一切歸零!」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發展學系副教授廖本全指出,根據非都市土地農業用地申請開發原則,「特定農業區用地應以農業使用為原則、並維護良好生產環境。」苗栗縣政府竟為了開發此案而變得不專業。不僅沒有選址過程,也只考慮交通、產業鏈結、區位等一般工業區設置條件。
苗栗縣政府之申請開發目的為「建構台灣西部高科技產業發展軸帶」、將依「低汙染、低耗能」為原則,而計劃書上明列引進產業為化學製品、塑膠、電子零件等製造業。
「不要給科技兩個字給迷惑了!」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指出,此案土地徵收是根據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23、25條辦理,條文中只有工業區,根本沒有所謂科技園區。他也強調,土地徵收在日本和歐美等國家被視為「最後手段」,卻早已被中華民國政府濫用,並未透過民間參與、集體共識的公共利益為前提。他痛批,在土地徵收及環評制度裡,完全沒有灣寶居民的參與機會,是對民眾權力的嚴重剝奪。
灣寶社區發展協會總幹事、堅拒設立工業區自救會會長陳幸雄指出,4月6日縣政府於後龍鎮公所舉辦政策說明會,竟有兩份不同公文,一份密件僅通知上百名地主中其中少數幾位,另一份普通公文也僅通知各鎮民代表及里長。「為什麼縣府說80%同意、20%不同意?對這種行政作業上鴨霸的行徑感到不齒與質疑。」苗栗縣長劉政鴻、後龍鎮長鄭家定當天動員一百多人北上,讓灣寶居民怒罵「作秀第一,鴨霸也第一!」
「我也很無奈,但是都是為了地方發展。」坐在劉政鴻旁的縣議員林寶珠說,她呼籲縣長應將對地主的傷害減到最低,「要建設就是要破壞」,但她表示希望能跟反對地主好好「協商」,早日讓科技園區為地方帶來繁榮。
區委會委員顏愛靜質疑,休廢耕比例的計算是否有其合理性,她指出,土地休耕為農糧署政策自行造成的結果,且根據農發條例,休耕土地仍應視為農業使用。區委會委員張四立則質疑政府在財務規劃中的角色,成本來源和效益評估、分配的報告都過於簡略,至於園區3分之1以上規劃用做違規之未登記工廠進駐,「是什麼樣的產業、什麼樣的廠商需要(每一家)佔地2.34公頃?」
區委會委員林靜娟進一步質問,苗栗縣政府評估園區將引入一萬多名人口居住、將帶動週邊產業,但她舉自己居住在六輕附近而深知其害的經驗為例,「人哪裡來?為何要住在重工業區旁邊?」
雖有多方質疑及反對意見,但區委會最後並未決議此案是否進入審查程序,將留待專案小組討論後,再提委員會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