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百三十萬人的權益

2009/06/29
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特聘教授

有些研究指出同性戀佔總人口的比例為2-7%,目前世界公認同性戀人口占人口總數的4-6%,不過這些數據當然都是粗估,在歧視橫行、出櫃困難的情況之下,這些比例必然都是低估的。再加上我認為「同志」一詞並不侷限於狹義的「同性戀」,而是包括了更多在性/別體制之內被視為異類的人,例如目前已經浮現的跨性別、雙性戀、性工作者、天體者、以及各種飽受無知和污名醜化的性主體,保守一點說,「同志」至少佔人口的10%,就台灣的人口而言就是兩百三十萬人。所以,今天要談同志權益的問題,絕非小事。

我們今天的座談會消息剛發佈,網路上就有人回應,「歐巴馬的同志政策並不特別進步,幹嘛什麼都要跟美國比?」這個說法我不同意,至少這份文件對同志人權的肯定和積極論述就值得我們本地的「閉哥」(bigot)政客們學習。

歐巴馬在正式聲明中一開始就積極肯定LGBT人群的存在和貢獻,還特別挑明了他有任命LGBT的人入閣,讚揚在政府之內的LGBT公務員表現優異。台灣有哪個政客敢這樣公開積極大聲的把同志議題往身上拉?

接下來歐巴馬直接把同志人口的範圍拉開,一方面關注青少年同志和老年同志,另方面聲援同志家庭。換句話說,至少在他的眼界裡,絕不會去「導正」或「矯正」青少年同志,不會阻止他們實現自己的認同和人生,也不會棄老人同志的困難於不顧,他還聲援同志家庭在社區中的生活。相較於許多一手排斥、一手矯正同志的學校、師長、父母、社區,歐巴馬的說法應該令他們汗顏。

我當然理解有些人介意我們在座談中把歐巴馬拿來做參照點,不過我也想安撫這些擔心崇洋媚外的人,我們絕不會把歐巴馬當成最高指標而為同志權益設限,歐巴馬在聲明倒數第三段中所承諾的那些積極行動我們都會盯著,看他是否把同志全面平權的革命進行到底。不過我也想提醒那些聽起來看似批判崇洋媚外的人,我們同樣也會盯著你,看看你是不是以反對崇洋媚外為名,實際則是阻礙同志議題在本地升高訴求。

我認為檢驗國家領導人的言論和行動是人民的基本權利。歐巴馬聲明的最後兩段在這一點上意義深遠,讀起來雖然好像有點空泛,有點高調,但是我們不能忘記,他是美國總統,是國家政策的風向球,他的言行自然會形成標竿,因此這份肯定同志人權的宣示,相較於小布希總統年代的宗教狂熱風氣,當然會形成尖銳的對比,在美國是會有深刻影響的。反過來看,我們倒是很想聽到馬英九對性工作除罪化或者同志平權,能不能發出一點積極有願景的站邊話語,而不要總是用「民意還沒共識」「議題還有爭議」來做擋箭牌。國家領導人又不是民調公司,總要有點前瞻的眼界、破舊立新的魄力吧!在這一點上,此馬真的蠻不如彼馬,真需要見賢思齊啊!

我們對馬英九不遺餘力的批判,對同志運動內部當然也有更高的期待。台灣搞了二、三十年的認同政治了,如果運動和主體的要求都只能止於改變分配原則,止於分大塊一點的餅,止於某些優勢的同志和組織踩在其他同志和組織的頭上升天,而不能夠去徹底改變主體本身的形成,不能透過認識其他差異主體而反省自身的侷限和情結,不能積極聯手消除所有已經浮現的壓迫關係,不能夠與時並進的追求更廣泛的正義和解放,那麼最後大概就會像今日台灣的主流婦運一樣,在體制之內越來越呼風喚雨,忙碌於壯大自己的貪婪,卻不知道自己的自以為義已經為其他更邊緣的主體造了多少孽。

兩百三十萬人的福祉不是小事,我們當然不能把所有的雞蛋放在國家領導人的籃子裡。政客畢竟是政客。回過頭來,社運團體還是任重道遠啊。二十年來我個人的經驗覺得,改變社會總要從改變自己開始去改變每個人,畢竟我們每一個人都是這個體制的承擔者,越多人願意照章辦事,體制就越得以延續。而我們之所以照章辦事,不見得都是因為某些力量壓迫而來,壓迫是明顯可見的,是可以抵抗的;但是更多時候可能是因為我們「習慣如此」,或者我們想不到還有別的可能選項,這些習慣或想不到其他道路才是社運應該聚焦努力改變的方向。

因此我們每個人都有很多可以做的事情來改變這個世界。你不一定要參加社運組織,但是你一定要在你的日常生活中開創一些對抗常規的東西:新的情感結構,新的語言描述,新的認知常識,新的互動關係,新的教學內容,新的人生想像,新的養兒育女模式,新的老年生活方式,這些都是同志意識滲透進入日常生活,形成新的文化傳承的不二法門。而,這些,每個人都做得到,都需要做,都沒有理由迴避。

權益,或許是運動組織訴求的目標。深化同志的存在,讓它滲透文化的肌理,遠超過裝扮、消費、文藝的範疇,而徹底改造我們對人生、對人類社會的規劃和想像,這或許才是運動的終極眼界。

(本文為「此馬非彼馬 同志不驕傲」座談會發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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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春蕤

中央大學榮譽教授暨講座教授。台灣女性主義情慾解放運動的旗手。1995年在中央大學建立性/別研究室,在學術圈內長期耕耘跨領域的性/別研究,在運動圈內則積極支持性多元、性工作、青少年解放,也因此被基督教保守團體於2003年以散播猥褻之罪名告進法院,最終地方法院、高等法院皆判無罪。現繼續串連組織,對性惡法提出批判,維護公民基本自由權利,持續編著出版前鋒議題專書20餘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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