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社論】
2009.07.01 05:32 am
「三都15縣」是馬總統的競選政見,藉北、中、南三大都會區的形成,帶動周邊縣市發展,提升城市競爭力。然而日來縣市升格與合併大戰的結果,台北縣市並未合併成「北都」,卻因台南縣市合併升格而成為第四都,使得馬總統的「三都」名實已不相副;更因縣市升格之現實利益在於搶錢,必然產生政府支出膨脹、財源分配不均、財政赤字惡化與債台高築之種種財政效應,實在令人擔心。
照理說,政府應在國土有效率規劃、行政區域合理重劃、國家資源公平與效率分配、政府組織改造與職能調整等目標與格局下,透過相關縣市合併與升格的工具運用,經由區域合併綜效、產業資源互補、政府組織精簡、行政效能提升、公共服務優質化,以增強國家競爭力,並帶動周邊經濟發展;如此縣市合併與升格才有意義。
然而目前顯然本末倒置,不但難達應有目的,且因官僚藉機擴大職能,開闢搶錢戰場,使長期效益被短期利益所蒙蔽。隨著升格縣市預算員額、業務量、施政計畫的增加,勢必大幅提高人事費支出,膨脹政府開支;且在經濟景氣欠佳及合併升格效益難以展現下,擴大舉債額度,國家整體財政更加雪上加霜。
「三都」原本透過不平衡成長的觀念,大力挹注資源,提升城市競爭力,並且明確賦予帶動區域發展的任務;關鍵在於擴散及連鎖效果發揮作用,卻隱藏著無限矛盾:基於以往區域發展的經驗,政策所期望的擴散效果恐難展現,反而是向三個中心集中資源,「磁吸作用」與「極化效果」發揮威力,造成「貧者愈貧、富者愈富」的現象,區域發展不平衡、所得與資源分配不均現象更為嚴重。若中心與邊陲嚴重對立,中央政府難辭其咎,必須未雨綢繆,未來中央調劑區域間水平資源分配不均、協助貧瘠地區發展的角色更加沉重。
各縣市躍躍升格,無非寄望更多的財政資源與職能擴張。然而在現行財政收支劃分及統籌分配稅款制度下,北高兩市共享43%的統籌分配稅款,其餘23縣市爭奪 39%的稅款,319個鄉(鎮、市)則為12%,另有6%為特別統籌稅款的分配框架,必然與升格、合併結果格格不入。既然行政組織層級關係已有部分調整,財源大餅及分配比率亦應連動;若是升格後的五個直轄市仍共享43%的統籌分配稅款,錢與權未能對應調整,必將產生財源不夠分配現象,也徒增社會紛擾與不安。
因應之道,除了需將升格相關縣市原本分配額度「帶槍投靠」納入43%的統籌分配稅款中外,中央更應面對直轄市因職能與支出擴大,例如勞健保費、公立高中教職員人事費、社會福利負擔等,理性釋出善意,擴大統籌分配稅款規模,使得錢與權對應合理調整;然而中央在財政捉襟見肘下,是否能夠拿出足夠的錢,不無疑問。至於未升格縣市,是否因被歧視,理直氣壯的要求分享原本39%的統籌稅款,舒緩區域發展不平均現象,仍不確定,顯然爭錢大戰恐難善了!
因此,釜底抽薪之道,政府應儘速修訂延宕多時的財政收支劃分法;除了擴大統籌分配稅款的財源,將餅做大外,更應考慮人口、土地面積、職能、業務等因素,以「公式入法取代比例入法」,按各縣市財政能力與財政努力分配統籌稅款,以期滿足地方政府基本財政需求。此外,中央政府應提供補助誘因,鼓勵區域間自發整併,發揮規模經濟效益,將可大幅消除先天上資源分配不均現象;同時應強化專案補助款功能,協助偏遠地區加強建設,以期改善城鄉差距及貧富不均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