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日前(6/24)再度召開人權保障推動小組會議,決定把性工作者往除罪化的方向定調,內政部將在六個月之內提出配套措施以及「成人性工作管理法草案」,警方取締也不再納入績效,引起外界廣泛討論。日日春執行長鍾君竺表示,「中央有這個態度當然是好的,但行政院的態度仍不夠清楚具體,原則上除罪化到底是什麼意思?研考會(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主委江宜樺在記者會上也語帶保留。」
針對地方民眾的觀感及媒體質疑專區在國外的案例而有可能造成的社會問題。鍾君竺呼籲,內政部研擬辦研討會的構想,就是為了商討地方上是否同意專區設立,他建議,這種研討會,希望政府真正落實在地方上實際討論,不能只在台北或內政部自己辦,應該要實際上與風化區附近的居民接觸,並且邀請性工作者參與表達,才能了解地方民眾的真實觀感。
另一方面,拿內政部同意接受不罰娼的共識與2008年年底舉辦的公民會議所達成「娼、嫖、第三人都不應處罰」的共識比較,鍾君竺則認為,「我們當然仍舊認為應該是娼嫖都不罰,並且廢除社維法第80條。接著再繼續談第三者與娼之間勞動人權的關係,也比較適當。」
最後,針對內政部決議專區設立交給地方政府與議會自行研討後決定,但不宜以公投方式進行。對地方政府在媒體報導中的「集中管理」的態度,鍾君竺提醒,專區不應該只是集中式的設立,應該要針對每個地方不同的狀況,決定設立專區的區域大小。另外,執照與健康檢查等方面,中央也應負責統一規範,接著的地點才是由地方決定。
目前,內政部已就日前共識,請衛生署對性工作者提供性病檢測以及勞委會輔導性工作者轉業。同時也強調,須加強取締人口販運的行為。仍舊還沒看到的是,在除罪化的共識後,政府對於性工作者遭到性侵犯的案件,地方治安單位吃案狀況的處理和相關配套措施。另外,對於社維法第80條的廢除,政府也不願明確表態何時進入立法院院會。
回應
Re: 政府終達成「不罰娼」共識 憾
唉.......
早該合法或是立法規範的東西。
不罰娼... 廢除社維法第80條。
這些其實都還差的遠...
Re: 政府終達成「不罰娼」共識 憾
行政院日前(6/24)???新聞?
ALLCOME:難怪我最近胸口一直覺得很痛呀!
ALLCOME:哼哼哼!
ALLCOME:所謂 NGO 原來只是在政客旁邊傳聲筒,
ALLCOME:政客老早就決定好了,然後推給後NGO在抗議!
ALLCOME:政客那麼麼講話,幹麼廢除集遊法要搞個老半天?
ALLCOME:所謂的不罰娼成社會共識比集遊法還搶先完成?
ALLCOME:這就是台灣四五年政客所第一關心的?性產業開放優先?
ALLCOME:就這行為模式,就好像上次綠黨提倡「大家吃素抗暖化,用手抓飯愛地球」然後隔不到兩天,新聞局長謝志偉,在新聞上說:我現在都用坐捷運、走路上下班……一搭一唱,好有默契呀!
ALLCOME:哭爸咧,NGO 簡直就是政客養的家犬,政客說:「叫」,NGO就狂吠,政客說:「閉嘴」,NGO就閉嘴了!
ALLCOME:這個種操控、遙控過程,綠黨應該很清楚吧!
ALLCOME:難怪我最近胸口一直覺得很痛呀!
ALLCOME:哼哼哼!
Re: 政府終達成「不罰娼」共識 憾
ALLCOME:我最近要開始閉嘴了!
ALLCOME:沒有時間表!
ALLCOME:閉嘴時,不論台灣發生什麼事,都與我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