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漠視性產業裡的性別宰制

2009/06/30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

最近性產業成為熱門話題,眾說紛紜,在人性必要之惡前提下,最多說法是應採開放、除罪化方向。其實,這樣思維是有問題的。表面上看性產業的供需、買賣關係,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像是公平交易,但仔細分析卻有極大的性別宰制問題,台灣社會不應忽視它。

很多人會說性產業從古到今、從中到外,無法消滅,它是人性必要之惡,所以應該平常心對待,甚至要求將之除罪化或合法化。沒想到如此思維潛藏的是沙文主義,縱容男性的必要之惡,無視弱勢女性陷入更大困境的可能性。

檢視各國性產業的供需原因統計,大多供應者為女性,且因為生存問題無奈的做了匱乏之下的「選擇」,出賣身體。即便性產業最開放的國家荷蘭,男性性工作者也僅有一○%,且大都是服務男性,另外,需求面大部分為男性,而男性購買原因卻是因娛樂、應酬、性等需要而購買。簡而言之,女性因為生存、男性因為慾望,這樣造就出來的行業,存在很大的性別問題。我們不禁要問,大家所謂的人性必要之惡,是男性的惡?還是女性的惡?台灣社會不應如此寬容男性,卻忽視女性在中間的困境。

最令人不解的是,台灣居然有婦女團體認為,合法化才能讓其間的女性更具力量,因她們才能理直氣壯要求嫖客戴保險套,這就能除去其間的性別宰制問題。我認為要求嫖客戴保險套,並未解決性產業根本的性別宰制問題,因為它無法轉化性產業供需男女性別統計差異上的最大問題,弱勢女性仍在求生存中選擇此行業,男性繼續滿足其慾望。

性產業之所以產生,我認為,真正的原因是國家無法善待弱勢女性,社會縱容所謂的男性必要之惡而來的。這絕不是一個公平交易,更非一般勞動產業的交換關係,尤其裡面的衛生、性病流行之社會成本,對女性的傷害,恐怕不亞於毒品之毒害。

台灣社會若只因勇敢、少數已站在檯面上,不想再轉業,走向專業化的公娼姐妹,而主張性產業全面合法化、完全除罪化,或大聲譴責反對性產業者偽善、假道德,陷入這樣單一化思考,恐怕嚴重忽略性產業潛藏的性別宰制問題。期盼大家從性別角度重新檢視性產業,嚴肅思考縮減性產業的可能性,才能真正解決弱勢女性陷入更大的困境。

欲縮減性產業,我認為,國家政策應該給弱勢女性更多資源、更多就業機會、更多福利,讓面臨匱乏困境的女性有更多的選擇機會,如此將大大的減少女性進入性產業的選擇,間接銳減供應面。同時,社會也須重新檢視對男性的縱容,落實性教育、性別教育,才能有效縮減需求面。

我們已籌組「反性剝削聯盟」,我們認為,對於性產業裡的剝削者,如人口販子、皮條客、業者、老鴇等,應予以嚴懲;嫖客也應付行為後可能產生的社會衛生成本,法令上予設嫖客罰鍰條款;對於性工作者,主張不處罰,但不等同承認其工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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