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日期: 2009/07/06links_weblink_url: http://www.lex.idv.tw/?p=927在什麼情形下,勞工可以依法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並請求資遣費?如果發生法律所規定的情形時,勞工想要終止勞動契約,應該要怎麼做,才能請求雇主給付資遣費呢?最好的方式,當然就是到郵局寄出存證信函,向雇主表明終明終止勞動契約。存證信函要寄給誰?內容要怎麼寫?要不要寫理由?還有什麼需要注意的事項嗎? 主題: 勞工資料來源: 張清浩律師的部落格建議標籤: 終止勞動契約 臉書討論 回應 Re: 勞工依法終止勞動契約的方式 固定網址 由 訪客 (未驗證) 在 2009/07/06 08:32 發表 非常受用之文章,感謝。 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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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勞工依法終止勞動契約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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