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6/30
【聯合報╱本報記者蕭白雪】
將蘇案從無罪改判死刑,四年多來審理此案的法官坦承,內心不是沒有掙扎,「但是實在找不到判無罪的理由」。他說,擺在眼前的是那麼多對被告不利事證,豈能視而不見。
他並說,合議庭三位法官對於本案應判決有罪的意見一致,但對是不是該判死刑或只判無期徒刑,有過討論;經回頭看看卷證內照片上被害人遭殺害的慘狀,每看一次就讓他們好幾天吃不下飯,越看越覺得凶手太殘忍,而且是連殺兩人,最後還是決定判死刑。
蘇案在高院再審時逆轉改判無罪,在法界引起極大爭議,最高法院更以「對被告自白只見小異、未見大同」、「曲解鑑定報告結果」等理由,嚴詞指責無罪判決,並撤銷發回高院審理。
合議庭更審發現,本案可以判無罪的理由,當初再審判無罪時已用盡,而這些理由又被最高法院一一駁斥,要找新的無罪理由並不容易;外界對蘇案的高度關注,合議庭難免有心理負擔,但卻無法視卷證內資料於不顧。
李昌鈺的證詞,看似有利被告,卻未能取信於合議庭。法官直言,李昌鈺是鑑識專家,但不應跳脫其專業領域、自行作案情判斷,即使一個死者身上只有一個中彈傷口,現場並不見得只有一人一槍,難道不可能現場有其他人開槍沒打中目標?李昌鈺對蘇案的判斷多處讓合議庭認為不合理,因而不能因對李大師的尊崇而予採信。
【2007/06/30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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