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死未收押司法首例
獲釋四年未逃亡三人限制住居

2007/06/30

【朱慶文、賴心瑩╱台北報導】高等法院昨改判蘇建和三人死刑後,考量三人當初是獲再審判決無罪且無條件釋放,加上三人每次開庭均準時到庭,獲釋四年多沒有出現逃亡等構成再行羈押的理由,且已將三人限制住居,因此未裁定收押。不過判決死刑卻未收押,也創下司法首例。

三人無遭刑求證據

高院合議庭昨改判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三人有罪的理由,分為兩個層次,首先合議庭確認,同案被告王文孝在槍決前,從未說過自己被刑求,因此王文孝供稱本案共犯尚有蘇建和、劉秉郎及莊林勳三人的自白當然可以採信。

雖然蘇建和三人辯稱,當初是遭警員刑求才會自白犯罪,但合議庭檢視三人進入看守所時做的病歷檔案發現,病歷內容並未記載三人身上有毆傷或電擊傷,而蘇建和等雖曾控告承辦警員刑求,但警員均獲不起訴處分確定。

由於三人提不出任何遭刑求的證據,而他們自白犯案的內容,又與王文孝、王文忠兄弟的供述大致相符,加上劉秉郎因挪用補習費才參與犯罪等情節,除非劉秉郎自己說出來,檢警根本無從得知,合議庭於是認定三人自白均可採信。

認定兇刀不止一把

其次,在被害人骨骸刀痕鑑定報告部分,法醫研究所鑑定後,認定兇器有三種刀械類型,且行兇者應有兩人以上。

合議庭為求慎重,又將鑑定報告再送交中央警察大學審查,警大也認同鑑定結果。合議庭因此認定本案兇器不止一把菜刀,犯案人數也不止一人,由於鑑定內容與王文孝、蘇建和等三人自白均相符,顯示四人自白犯案確實可以採信。

由於三人自白被採信,加上合議庭也認可法醫研究所不利於三人的鑑定報告,因此將三人改判死刑。

國外殺人案纏訟案例 1981-2005(24年) 美國路易斯安那州男子威廉斯被控1979年殺害4人,落網後不斷上訴,並寫書鼓勵年輕人遠離幫派,獲諾貝爾和平獎提名。2005年10月美國最高法院駁回上訴,洛杉磯高等法院隨後簽署死刑執行令,他於2個月後伏法。 1989-2006(17年) 日本男子宮崎勤1988年起被控誘拐、虐殺4名女童,隔年被逮、起訴,去年他放棄上訴,最高法院判他死刑確定。 1997-2007(10年) 美國華盛頓州男子戴維斯被控姦殺一高齡婦女被起訴,地方法院判處死刑後,遭高等法院發回重審;今年5月地院再判他死刑,高院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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